[新聞] 救災人員:要求記者拚命 先教如何保命
救災人員:要求記者拚命 先教如何保命
記者楊清雄/報導
每有天災、人禍,總是可以看到媒體身先士卒、衝入現場,為的就是
要搶時效,把第一手資訊傳給民眾;但是,記者置己身於險地的拚勁
,往往也教大眾為其捏把冷汗,救災人員認為,有必要制訂公約,列
舉各種災難現場特性,灌輸媒體從業人員的「自保」知識,避免類似
不幸重演。
台視攝影記者平宗正昨天赴瑞芳鎮採訪員山子分洪工地現場時,不慎
遭洪水沖走而罹難;事實上,每有災難事件發生時,媒體從業人員「
衝鋒陷陣」的採訪作法,時常在電視畫面上見到,看在救災人員的眼
裡,實「與死神較勁」並無二致。
內政部消防署公關科長梁玉竺表示,為了將第一手訊息傳達給民眾,
媒體的作法無可厚非,但若媒體跨越警方所劃設的警戒線,展開採訪
、拍攝等動作,其實已經逾越災害防救法,可以強制驅離或者加以處
罰。
現實的狀況是,即使警方設置警戒線,還是可以看到媒體逕自跨越採
訪;而救災的單位,礙於與媒體建立良好的「互動」,也常「睜一隻
眼、閉一隻眼」,於是,媒體便在一定的「默契」下,完成採訪的任
務。
台北市消防局主任秘書吳武泰表示,颱風天,民眾跑去海邊衝浪,經
救災人員規勸不聽,可以依照犯災害防救法強制驅離或處分,「豈有
處罰衝浪的民眾,卻無視同樣置身險境逕自拍攝的媒體?」他認為,
灌輸媒體在災難現場中,如何自保的知識,有其必要。
吳武泰舉常見的火災、水災為例,「進入火場周邊,如果知道是油氣
類火災,採訪媒體應該戴上安全帽、防護衣」,至於颱風天採訪新聞
,「安全帽更是基本配備」,而昨天的案例,「如果記者有穿救生衣
,這起不幸或許就可避免。」
吳武泰認為,災難種類不勝枚舉,卻有共通的「應注意事項」通則,
消防單位可以彙整各種災難現場的通則,提供給媒體參考,特別是媒
體雇主,更該主動瞭解、提醒第一線的從業人員,並提供必要的安全
維護裝備,「要記者去拚命,也要協助他們保命。」
【2004/10/26 民生報】 @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7/23135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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