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聯合:華視主播 當大明星培養

看板Anchors (主播)作者 (希望能心想事成)時間20年前 (2005/04/10 12:24),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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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主播 當大明星培養 【聯合新聞網 記者黃兆璽/台北報導】 主播藝人化,正讓各界對主播定位感到混淆之際,一再宣稱沒有「主播」的華視,則悄悄 要求播報記者簽下主播經紀約,全數納入獨立經紀公司管理。未來經紀人將為「華視主播 」洽談公益活動、商業廣告代言、主持、出版等行為,對於媒體之間的挖角行為,將一併 由經紀人代為處理,經紀部門也會介入挖掘、培訓新主播。 華視於去年10月成立「華視經紀公司」,由節目部經理許永德肩負起管理的責任,目前陸 續開拓10位藝人後,新的一批生力軍則是讓人訝異的「新聞主播」。許永德透露,已用「 新聞主播」頭銜,簽下徐俊相、竹幼婷、何佩蓁等主播,這幾位主播在合約的保證下,除 了不必擔心時段的問題外,在新聞部本薪之外,更由經紀公司提供身價不等的津貼,並安 排主持台內活動及出版等計畫。 曾在美國擔任新聞特派的許永德表示,會出現主播經紀人制,一來是國外媒體有前例可循 ,再者是保障主播本人與華視的相互權益為前提下才做出此決定。許永德指出,台灣主播 風氣變化太大,新聞界塑造主播成為明星後,很多女主播一心想嫁入豪門,男主播則期待 有朝一日成為主管,過程中,主播爭名奪利,在挖角、商業代言邀約等金錢誘惑下,出現 一連串脫序問題。 許永德指出,新聞部一度擔心主播過度宣傳,成名後就會成為他台挖角的對象,所以若歸 到經紀公司管理,可望找到雙贏的解決方式,若其他媒體要挖角,也將全權由經紀人處理 ,避免任意跳槽的問題。此外主播也將簽定嚴格的品格規範,若出現脫序行為,將遭受到 違約的懲罰。 主播加入經紀公司,難免被解讀為主播藝人化,許永德強調,確實多了想像空間,不過, 主播還是在新聞部工作,有了經紀人之後,不會再出現錯誤的宣傳方式,經紀人將幫助塑 造為符合華視形象的明星主播,至於最敏感的廣告代言問題,也將以不排斥的態度,由經 紀人審查、過濾後再代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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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華視之前宣傳自己沒有"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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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台有主播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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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MAgBFQ (Anch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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