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對抗媒體暴力聯盟」二次聲明稿:中時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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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traoil (拒絕無知抄襲 要求媒體自) 看板: media-chaos
標題: 「網民對抗媒體暴力聯盟」二次聲明稿:中時應對其報導失準儘速道歉
時間: Mon Mar 14 23:17:12 2005
「網民對抗媒體暴力聯盟」二次聲明稿:
中時應對其報導失準儘速道歉
媒改社、台灣記協於十二日舉辦「網路劈腿新聞的省
思」座談會,中國時報副總編輯張景為亦代表中時出席
。「網民對抗媒體暴力聯盟」(網抗)對中時參與表達
肯定,張副總編亦承諾將與會人員的意見帶回中時;但
網抗認為,只在內部檢討無法補償因報導失準造成的社
會傷害,中時應向大眾道歉,以示自身報格與氣度。對
此,網抗再次發表聲明,要求中時公開做出以下
幾點回應:
一、中時應對三月二日頭版劈腿新聞的處理不當致歉:
「網抗」再次重申立場,我們並不認為網路新聞「不
能報」,關鍵在於「如何報」,此也是張副總編會上坦
承的「失準」。因此,中時應對其報導偏誤的部分公開
致歉,包括:
(一) 當日新聞處理方式的失準:
包含劈腿新聞稿中,大量引用網友發文的不當描述、查
證過程的不完善、版面上置放未經證實且無當事人同意的
照片等。張副總編雖然再三強調該報導為的是阻止萬人公
審的公義行為,但呈現出的報導顯然嚴重失準,完全傾向
八卦腥羶,中時應承認處理新聞的不當。
(二) 片面呈現事件的失準:
除了當日新聞處理外,我們也要求中時說明當日新聞「
未能處理到的部分」,包括:
1.原發文者在二月二十八日當天,即發文道歉,並希望事
件就此落幕;其後又於三月一日、三月二日再度道歉,但中
時卻忽略不談,且認為原發文者是三月二日報導見報後才道
歉,對此,中時應做出澄清。
2.二月二十八日當天萬人次湧入Hate版,並非中時所說的
「萬人公審」,主要是網友期望版面「藍爆」、「紫爆」而
有的舉動,劈腿事件只是當時板面中的主要討論主題之一,
中時卻曲解此現象為「萬人公審」;中時應對此說明。
3.網路中固然有人對該事件起鬨,但亦有自省聲音出現,
中時不應只摘取片面現象,忽略網路自有的規範力量及無法
逃避的法律責任。因此,中時在「提醒」網友為其言論負責
的同時,亦應指明網路也存在自制言論,而非「一竿子打翻
一船人」。
(三)中時應對其新聞處理的失準公開回應:
以上所述,中時應採公開方式致歉。對此,「網抗」強調
,中時應在三天內(即三月十七日前),比照三月二日當天
新聞價值判斷,亦即,若中時認為該新聞有置放頭版的價值
,同理中時亦必須於頭版新聞欄位刊登道歉啟事,澄清該事
件被中時扭曲的部分;內容需包含上述失準和該事件未呈現
部分,同時也必須對無辜被捲入的當事者和中時忠實讀者致
歉。
二、對中時和其他媒體日後可做的努力:
除了對該事件致歉外,我們也呼籲中時與其他媒體,對網
路報導和回應閱聽人上有更積極的作為。「網抗」提供幾點
建議參考:
(一)媒體應嘗試瞭解網路文化與規範:
從中時劈腿事件中,我們看到部分新聞從業人員對網路文
化的不了解,因此我們呼籲,媒體在報導網路事件前,應對
網路有某種認知,而非莽撞報導。我們建議各媒體不定時舉
辦進修課程,當中納入網路文化的討論(包含論壇、BBS、
Blog等),促使新聞工作者對其有更深入了解。
(二)媒體應建立對閱聽人的回應機制:
我們也建議,媒體應建立在客訴之外的正式回應機制(如
網路、報紙專欄),釐清、傾聽閱聽眾心中的疑慮與不滿。
同時,媒體應讓記者、編輯學習處理閱聽眾抱怨,使記者與
編輯能更了解其傳播對象的想法。
網路社群並非單一同質,而是複雜且高異質性的,我們呼
籲記者採訪網路事件時,應謹慎小心,而非再次「按鍵一按
,就沒有後悔的餘地」。最後,「網抗」再重申,犯錯是人
之難免,我們更在意一個自詡為「質報」的媒體,能否勇於
承認自身錯誤。我們相信,中時對此事件的回應與致歉,會
是新聞界一個好的開端,中時也能因此得到肯定;我們期待
中時做出正確判斷,發揮真誠與善意的態度,有個讓網路使
用者與閱聽人滿意的道歉。倘若中時仍不願面對其報導的失
準,「網抗」將對中時的「質報」訴求作重新評估,並發動
下一波行動。
網民對抗媒體暴力聯盟 200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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