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important (fwd) (fwd)已刪文
※ [本文轉錄自 KOTD 信箱]
作者: windom (一顆心遮蔽一雙眼!!)
標題: important (fwd) (fwd)
時間: Thu Oct 6 22:12:59 2005
發信人: sallykoi.bbs@ptt.cc (相信妳的直覺),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May 24 11:01:04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敝人sallykoi之前因想要查看自己個人板上的隱形人,
因為隱形人實在是太多了,
所以向DonaldLam借用id查看正在看板的隱形人,
因此之後有持續借用的情況存在,
但是僅限於有時候看到隱形者太多才使用,
並沒有做其他看他人隱版或調查資料等行為舉止
140.117.205.5是中山宿舍網路的工作站,
通常不喜歡被知道上站地點都會利用這個IP上站
前陣子(約五月中左右)因為感情私故跟一個網友在網路上對罵,
所以在憤怒之際盜用他的id查看她在ptt2的信箱內容,
但是只有那兩次之後,
就覺得不應該而且心存愧疚,
之後就再也不敢提起也心生害怕,
願為此行為負責!
並拜託請各位站務不要大肆宣揚此事,
也不要在其他看板或私下討論此事,
因為我跟那個女生的事情已落幕,
如果被她知道或她的朋友知道, 一定會沒完沒了,
目前已請DonaldLam改密碼, 我再也不使用他的ID,
請各位懲處我就好, 與他關係不大,
怎樣的懲處皆可, 我也會繼續認真地做好我現在該做的站務,
總之我不想讓這件事情繼續擴大發展,
也歡迎各位站長監督我之後的行為,
若我有再犯或是作出任何不合法的行為,
我願自請辭職並且將此事說出來,
謝謝各位
sallykoi (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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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xuite.net/sallykoi/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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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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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May 24 11:10:49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關於這件事情, 大家的看法如何?
我想從現在起至 2005/05/31 中午 12:00 止,
大家可以在這個板上辯論, 任何意見都可以提出來.
如果你怕傷了大家的合氣的話,
可以私下把你的意見寄給我,
我會用我的話重寫一次,
在不失原意下別人應該不會被看出是誰寫的.
辯論結束後進行為期三天 (2005/05/31 12:00 至 2005/06/02 12:00) 的投票,
我還沒有想好選項, 所以麻煩大家在提意見的時候也可以順便提一下選項.
我想這件事會做為往後如果有其他類似事件的處理依據,
所以請大家認真的看待這件事情.
只要看的到板的 (包括 ptt2 的站長群) 全部可以參與,
另外嚴禁在除了本板之外的任何地方討論這件事情,
包括例如說你在 ptt2 的隱板也"不行"!
in2
Tue May 24 11:10:47 CST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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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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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May 24 11:16:26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辯論結束後進行為期三天 (2005/05/31 12:00 至 2005/06/02 12:00) 的投票,
一人一票, 一票一值喔 @@
就算在 ptt/ptt2 都有帳號還是只算一票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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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May 24 16:59:43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幫某人 post :p
我覺得兩個人都要罰,
最重的處罰就是拔權限,
因為這是非常嚴重的事了.
如果就如小莎所說的是借唐諾的帳號來用的話,
我覺得是:
小莎是 ptt的, 就拔 ptt的權限,
唐諾是 ptt2 的, 就拔 ptt2 的權限,
就算最輕也要至少停權一年.
唐諾雖然只是借出他的 ID ,
但是他應該要知道借 ID 如果出任何事的話,
也是要負連帶責任的, 尤其是他又是法務.
這種事要是被使用者知道的話絕對是沒完沒了,
比 pleasethink 的事更難平息.
因為這會成為以後的判例,
要讓以後的人知道即使站長做錯事,
還是會受到處罰.
而 ptt目前站務不足,
這要不要列為考慮的情況可以再討論,
但是不能讓以後的站長覺得,
"如果我很重要, 這個站就可以隨意我亂搞."
: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辯論結束後進行為期三天 (2005/05/31 12:00 至 2005/06/02 12:00) 的投票,
: 一人一票, 一票一值喔 @@
: 就算在 ptt/ptt2 都有帳號還是只算一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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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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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allykoi.bbs@ptt.cc (相信妳的直覺),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May 24 20:57:25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我想澄清一下 @@"
我之前什麼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怎樣去盜看使用者信箱
雖然批萬權限已經開到BBSADM
但是說老實話也沒用過幾次修改金額
勉強來說 我算是個乖孩子
至少我沒有也不想做違法的事情
我是因為之前你們在討論 所以我才知道
"噢 原來可以這樣搞阿 嘖嘖嘖~"
嗯 但是我也很明顯地了解不能這樣玩
而且我也想保持好的形象 -__-||
可是之前的事情 的確鬧得超級兇 ><
我知道我當時情緒控制很不穩 (這點瑞可知道 抱歉拖你下水)
一時情緒不穩 就衝了!
做完之後其實覺得還蠻心酸的 又覺得對不起賴唐諾
因為他是法官 如果這點污點讓他之後做人做事很有問題
那就是我一輩子的悔恨...┬_____┬
對我個人來說
拿掉權限之類的事情並毫無影響
我也慢慢從接觸站民的第一線退出
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事情要做 比如說課業還有工作
而且慢慢也引進其他新血來處理站務
今天要當不當站長其實 對我而言已經沒有太大的影響
我留在心上的只是責任跟義務 我也沒有得到什麼實際的權利
我前面也提到 我是老實的好孩子
在這次事情PO出之前我已經老老實實的跟很多站長說過了
毫無保留也不敢說任何謊話
其實這次出了這次事件 我實在是很對不起蠻多人的
包括曾經提拔過我的人 repeat, Ptt, 還有賴唐諾
說實在 這次的感情事情讓我感到十分的傷害
至少我自己是傷痕累累的離開戰場 不想多提
內心的後悔跟懺悔比小時候偷我爸錢還慘 = =+
不過我最終的渴求就是希望賴唐諾不要受到這次影響太多
而且目前批踢踢的法務制度也很需要他的努力耕耘
至於我 我該做的都做了 不該做的也都做了 XD
就留給各位評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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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xuite.net/sallykoi/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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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20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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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May 24 22:54:14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代別人 post
兩個人都應該要被處罰,
身為站長借用帳號侵犯隱私很嚴重,
身為法務站長知法犯法更糟糕.
可是問題在, 應該要怎樣處罰?
如果拔權限的話勢必會公告吧?
那要怎樣跟使用著說明?
如果真的公告說是因為侵犯穩私而被拔權限,
一定會引起嚴重的風波,
而且這可能沒辦法在短時間內就過去,
大家也會人人自危 (你們其他這些站長是不是也偷看我的信?)
但是如果只是無聲無息的就讓這件事過去(例如說拔一年的權限),
這樣似乎沒有達到警告以後的站長要小心不要犯錯,
犯錯仍然會受到處罰的後果.
處罰是一定要的,
不過到底要怎樣處罰要仔細考慮.
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更好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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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May 24 23:42:13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我已經了解過事情的經過 不需要投票
1. 入侵帳號沒什麼好說
sallykoi就停權 okcool先接
三天內交接 (包含板務報告先交出來)
Ptt2也曾發生過一次
也是因為跟使用者有激烈爭吵
大家要自己引為借鏡
情緒控制很重要 尤其你握有站長的大刀
入侵帳號的事情不是你自己的事
是長久打擊我們整個站長團隊士氣
於是沒什麼好講的
2. 至於借用的工具
雖然 DonaldLam 沒有刻意要犯罪
但是身為站長 站長帳號怎麼可以隨便借人
無心提供做案工具不致停權 這部分
仍有需要要求
已經提過了 站長要謹言慎行
這部分再 DonaldLam 警告一次
再犯 就直接免職
大家看得到這個板的人 都是任重要角色
權力大 責任也大 入侵帳號不是小事 也就應得到懲罰
不管是在當站長 進社會也是一樣的心態規則在做事
我們自己不做正 怎麼讓人信服
站長懲處 有其他意見請直接回文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編輯: Ptt 來自: 128.231.210.110 (05/24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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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May 25 00:29:29 2005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我已經了解過事情的經過 不需要投票
: 1. 入侵帳號沒什麼好說
: sallykoi就停權 okcool先接
: 三天內交接 (包含板務報告先交出來)
: Ptt2也曾發生過一次
: 也是因為跟使用者有激烈爭吵
: 大家要自己引為借鏡
: 情緒控制很重要 尤其你握有站長的大刀
: 入侵帳號的事情不是你自己的事
: 是長久打擊我們整個站長團隊士氣
: 於是沒什麼好講的
: 2. 至於借用的工具
: 雖然 DonaldLam 沒有刻意要犯罪
: 但是身為站長 站長帳號怎麼可以隨便借人
: 無心提供做案工具不致停權 這部分
: 仍有需要要求
: 已經提過了 站長要謹言慎行
: 這部分再 DonaldLam 警告一次
: 再犯 就直接免職
依照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並且只有註冊者才能張貼文章,使用者應為自己所
張貼的每一篇文章負責,並遵守下列三點要求:
ptt2依照這規定, 有查到的都退註冊並警告
嚴重者甚至就砍除ID
我們在各組務板也強調過
這是我在5月初在Service板的回文
: 目前我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共用ID
: 依照目前的規定
: 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
: 不然最嚴重可以砍ID
身為一個站長,
擁有的權限不是一個使用者可以比擬的
這部分為什麼罰的連一個使用者都不到
這樣對於之前被退註被砍除ID的使用者
有什麼公平可言?
而你這樣的決定又是基於什麼樣的標準???
是你不知道這條公約或是你有別的解讀?
如果有..我們歡迎討論
但依往例
我不接受這種未經討論直接下的決定
: 大家看得到這個板的人 都是任重要角色
: 權力大 責任也大 入侵帳號不是小事 也就應得到懲罰
: 不管是在當站長 進社會也是一樣的心態規則在做事
: 我們自己不做正 怎麼讓人信服
: 站長懲處 有其他意見請直接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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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兔台最新八點檔大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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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182.151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May 25 00:23:5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代 post
看到現在似乎大部份的言論都對小莎滿不利的.
小莎在批踢踢算是服務很久了,
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我倒是要問一句,
批踢踢給過小莎什麼?
沒有, 連一個「謝」字都沒有,
今天卻為了這樣子的事情就把人家踢出去.
每個人難免在一些時候做一些傻事,
你做過, 我做過, 小莎也做過.
小莎在這件事或許有錯, 但是罪不至死,
「處罰」的目的是什麼?
絕對不是就把犯錯的人一刀殺了,
而是要他能知錯, 進而改過.
我在小莎身上看到她為這件事懺悔,
我也相信她不會再犯.
為什麼我們不能給她一個自新的機會?
放下屠刀都可以立地成佛,
更何況我們面對的不過是一個用好幾年時光跟我們證明她表現良好,
今日不過不小心犯了個錯的 sallykoi?
也許大家真的覺得小莎罪無可恕,
需要殺雞儆猴, 大肆公告以正視聽,
這樣做的同時也毀了 sallykoi 這個帳號.
何不給小莎能有個台階下?
由小莎主動遞出辭呈,
用什麼理由都好,
既是達到免職的作用,
又不傷了和氣.
不過, 就這麼把小莎 fire 掉到底得到什麼好處呢?
何不讓小莎戴罪立功, 來做些什麼事,
例如說派小莎去管管 Hate / share 板或是來幫忙審點帳號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May 25 00:32:3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代 post
我覺得這件事情很嚴重,
尤其如果被使用者知道了,
又被抓到小辮子,
站長濫權的事件越來越多,
KOTD, plover事件, pleasethink 等等,
就沒完沒了越來越麻煩.
小莎, 出發點不對, 有錯在先, 又是犯很嚴重的事,
唐諾, 出借帳號本來就不對, 身分站長知法犯法更不應該.
所以我覺得應該拔除小莎以及唐諾的站長權限,
否則使用者怎麼放心?
「天曉得下一個會不會是我?」
至於人力不足的部份可以再討論,
批踢踢的看板、帳號、法務以及批踢踢兔的帳號似乎都還要找人,
也許就可以一起想辦法.
至於要怎麼對外公告就再研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May 25 00:56:46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回應 in2聯合論壇讀者投書
我要端正視聽
pleasethink沒有入侵帳號
: 站長濫權的事件越來越多,
: KOTD, plover事件, pleasethink 等等,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 <
發信人: jdwreck.bbs@ptt.cc (帳號怎麼那麼多!),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May 25 00:58:47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回應 in2聯合論壇讀者投書
: 我要端正視聽
: pleasethink沒有入侵帳號
: : 站長濫權的事件越來越多,
: : KOTD, plover事件, pleasethink 等等,
他沒有入侵 但是他誤判又愛跟人家吵架 orz
所以 也是站史上的一項污名吧 @@"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0
> -------------------------------------------------------------------------- <
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May 25 03:34:4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回應windsheep 我先不針對這件事情 針對你對法規的解釋
你對法規的解釋錯誤
: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並且只有註冊者才能張貼文章,使用者應為自己所
: 張貼的每一篇文章負責,並遵守下列三點要求:
這個條文是指不得借他人帳號發表文章 我們也為了管理方便 盡量不准共用帳號
但不等於 "學術網路明文不得申請共用帳號"
學術網路共用帳號的很多
舉例.
一般bbs站的SYSOP
台大醫圖 medlib 學生會 NTUSA17th 女一生治會 NTUF1 女三 NtuF3 ...很多
甚至我們台大計中賴飛羆的子弟也有在本站申請共用帳號 教育科技小組 edtech
你來砍他吧..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 <
作者: c1ifflu (喔耶 喔耶)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May 25 03:50:08 2005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但不等於 "學術網路明文不得申請共用帳號"
: 學術網路共用帳號的很多
: 舉例.
: 一般bbs站的SYSOP
: 台大醫圖 medlib 學生會 NTUSA17th 女一生治會 NTUF1 女三 NtuF3 ...很多
: 甚至我們台大計中賴飛羆的子弟也有在本站申請共用帳號 教育科技小組 edtech
: 你來砍他吧..
那請問這次共用帳號
所代表的是怎樣的一個團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12.129
> -------------------------------------------------------------------------- <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May 25 07:38:00 2005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回應windsheep 我先不針對這件事情 針對你對法規的解釋
: 你對法規的解釋錯誤
: :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並且只有註冊者才能張貼文章,使用者應為自己所
: : 張貼的每一篇文章負責,並遵守下列三點要求:
: 這個條文是指不得借他人帳號發表文章 我們也為了管理方便 盡量不准共用帳號
: 但不等於 "學術網路明文不得申請共用帳號"
: 學術網路共用帳號的很多
: 舉例.
: 一般bbs站的SYSOP
: 台大醫圖 medlib 學生會 NTUSA17th 女一生治會 NTUF1 女三 NtuF3 ...很多
: 甚至我們台大計中賴飛羆的子弟也有在本站申請共用帳號 教育科技小組 edtech
: 你來砍他吧..
你舉的是ptt的例子(站務性質考量我不便多言)
而在Ptt2(Ptt應該也是這樣)
SYSOP早就停用了, 我又不知道你舉"一般bbs站"來,是想提醒ptt2什麼?
要照別的站的什麼東東來作嘛?
在ptt2
禁止共用帳號/使用他人帳號 是一直在推的
我不知道有什麼理由在Ptt2須要違反教育部公佈的學術網路規範
讓使用可以使用他人帳號, 如果有請提出
這樣帳管審註冊單幹嘛?這邊努力作那邊開漏洞?
如果賴飛羆有來這裏註共用帳號(只是用你用的例子當例子)
我想信我們的帳管會照樣退註, 再email說明原委..
我相信他可以諒解
對於不知道規定的人我們儘量說明
但對於知道規定但是明知故犯的我們執行並不手軟
尤其是像這麼重要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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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18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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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May 25 08:11:47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請注意
我從一開始就沒說我認為應該要共用帳號
而是你自己引用學術網路的管理公約
加上自己的意思要告訴大家
學術網路管理公約禁止"共用帳號"
如果你要說這是我們自己在Ptt2定的制度
我就不會有這篇文章
而這篇文章開始張冠李戴說我要提醒Ptt2什麼
我沒有要提醒Ptt2什麼 而我文中有開任何漏洞嗎
我是提醒你不要亂用條文 就這麼簡單
你引述有錯 你就不要拿這點來為你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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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奕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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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8.58.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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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May 25 10:31:26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代 post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 ptt2 8A 板這一篇
7243 12 4/20 in2 R: 鄭重聲明 站長們請自律
如果您確定有誰做這樣子的事情的話,
請麻煩私下跟我說, 我會立刻取消他的權限.
同時在Administor板 4/21 in2 發表的 R: [討論] 侵權:
我只是要說:
1.這件事很嚴重!!!
2.這個會留下記錄在你清不到的地方,
千萬不要開玩笑.
in2 已經在 8A 板跟使用者提出保證,
又在站長板提醒大家注意, 可是還是有人知法犯法.
如果不好好處置的話, 那以後這個站還有什麼信譽可言?
我覺得不但要罰, 而且要罰得重,
要大張旗鼓的公告 (例如 SYSOP置底?)
讓使用者知道站方對這種事情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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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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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May 25 11:14:12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千萬不要開玩笑.
: in2 已經在 8A 板跟使用者提出保證,
不只是這個
新聞部的稿向計中教育部都有嚴詞反駁
現在是自打嘴巴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8.58.10.159
> -------------------------------------------------------------------------- <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May 25 11:43:01 2005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請注意
: 我從一開始就沒說我認為應該要共用帳號
: 而是你自己引用學術網路的管理公約
: 加上自己的意思要告訴大家
: 學術網路管理公約禁止"共用帳號"
: 如果你要說這是我們自己在Ptt2定的制度
: 我就不會有這篇文章
奇怪..我引的條文是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
我真的不懂你到底在看什麼
我到底引用了那句學術網路的管理公約說他禁止共用帳號了?
: 而這篇文章開始張冠李戴說我要提醒Ptt2什麼
: 我沒有要提醒Ptt2什麼 而我文中有開任何漏洞嗎
有呀..上一句我回的就是
而且洞很大
: 我是提醒你不要亂用條文 就這麼簡單
: 你引述有錯 你就不要拿這點來為你背書
你一直強調這個
我也許那天真的會以為我引的是"禁止共用帳號"
這樣會很苦
ps:基於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
以及 註冊時,使用者必須註冊完全
我們認定使用者必須確實註冊, 註冊好的ID就是自己的
然後又不能使用他人帳號
自然沒有所以"共用帳號"這種東西
--
◢…………………………………………………………
我喜歡風吹的感覺 喜歡妳在風中仰頭看雲的樣子
如果妳願意 我永遠會是妳最溫柔的風
那麼 即使不曾轟轟烈烈 也都不重要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182.151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May 25 16:52:1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代 post
唐諾將 id 借給小莎非常過份,
站長的身份在者負責法務,
我反倒認為是他應該被停權.
或許停權對他來說根本無關痛癢,
身為站務應該要有基本的操守.
對於小莎的部分, 最嚴重的處罰就是停權,
也許可以用她主動辭職的方式停權一年或一段時間.
對於唐諾, 我認為應該公告懲處,
因為從 in2開始調查這件事,
唐諾 po 出理由竟然想讓人誤以為他帳號被盜用,
只是敷衍過去而不是說出實話,
我覺得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感受不到誠意,
但是我在小莎身上看到她認真想悔改.
在發這些公告的同時也要考慮要怎樣公告比較合適,
避免人人自危, 擔心被侵犯的情況發生.
回處罰的目的是什麼的那篇文章,
在批踢踢/ 批踢踢兔已經是三令五申的說明不能侵犯使用者隱私,
我不懂為為麼這種問題還會出現?
難道要把所有的記錄都留下來才能保證站長的操守嗎?
每個人都應該要尊動別人的隱私,
尤其是有站長權限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作者: CChess (山藥薏仁豆奶)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Thu May 26 01:13:28 2005
借一篇來表達個人看法
※ 引述《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代 post
: 唐諾將 id 借給小莎非常過份,
: 站長的身份在者負責法務,
: 我反倒認為是他應該被停權.
: 或許停權對他來說根本無關痛癢,
: 身為站務應該要有基本的操守.
: 對於小莎的部分, 最嚴重的處罰就是停權,
: 也許可以用她主動辭職的方式停權一年或一段時間.
: 對於唐諾, 我認為應該公告懲處,
: 因為從 in2開始調查這件事,
: 唐諾 po 出理由竟然想讓人誤以為他帳號被盜用,
: 只是敷衍過去而不是說出實話,
: 我覺得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感受不到誠意,
: 但是我在小莎身上看到她認真想悔改.
D 的行為我覺得屬於道義上的責任
畢竟對於帳號出借這件事在我的理解中似乎在兩方都同意的情況下
並沒有嚴重違反什麼規範 充其量也只能說『不恰當』
現在會遭受大家責難是因為它具『站長權限』吧?
而在看過 D 的說明 我覺得這部份也很難評定他的操守有問題吧
最大的問題根本不出在他身上
至於 S 才應該要負大部份的責任
並不能因為她事後感到後悔 責任就因此減輕
如果這樣的話 我可以故意撞死人 之後再後悔就好 不是很怪嗎?
已經明言站長不得利用職權之便侵犯個人隱私
還利用借帳號與他人的信任來違反
這才是整件事最大的錯誤吧? =.=
: 在發這些公告的同時也要考慮要怎樣公告比較合適,
: 避免人人自危, 擔心被侵犯的情況發生.
: 回處罰的目的是什麼的那篇文章,
: 在批踢踢/ 批踢踢兔已經是三令五申的說明不能侵犯使用者隱私,
: 我不懂為為麼這種問題還會出現?
: 難道要把所有的記錄都留下來才能保證站長的操守嗎?
: 每個人都應該要尊動別人的隱私,
: 尤其是有站長權限的人.
至於懲處 我沒意見
我只覺得無論在站上任何形式的懲處 宣示的意義都還是遠大於實質意義
對於整件事似乎彌補不了什麼
不過當然也不能因為這樣就什麼事就都算了
-----
我感到不解的一點是 為什麼發表意見還要匿名?
都是站長輩的人了 還需要躲在 in2 後面來發話?
連 call-in 的政論節目都還能知道打電話進來的是台北的王先生 高雄的陳小姐
不需要害羞成這樣吧?
怕傷感情? 躲在背後放冷箭才真的傷感情。
--
二三十隻孔雀小魚認養中, 意者請寫信告知... @@
一不小心,東西就變多的相簿-
http://www.pixnet.net/CCh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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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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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hu May 26 23:58:1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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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辯論結束後進行為期三天 (2005/05/31 12:00 至 2005/06/02 12:00) 的投票,
: 我還沒有想好選項, 所以麻煩大家在提意見的時候也可以順便提一下選項.
還沒有人提議選項,
所以我就起個草好了,
當然有任何建議歡迎提出來 :)
(具名 or 不具名皆可接受)
針對小莎和唐諾各有一個投票, 每個投票一人一票, 選項為:
1.不罰
2.罰但不拔站長權 (也許真的罰去管 Hate 或審帳號, 再討論)
3.取消站長權, 但是由該站長主動辭職, 對外也公告該站長辭職
4.取消站長權, 公告該站長侵權故取消其權限.
當然如果有人強烈堅持這種事不用站長群投票的話,
我們可以先投票來決定這件事要不要由站長群投票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發信人: seGga.bbs@ptt.cc (sEga.seGa.segA.Sega),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Fri May 27 00:02:5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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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辯論結束後進行為期三天 (2005/05/31 12:00 至 2005/06/02 12:00) 的投票,
: : 我還沒有想好選項, 所以麻煩大家在提意見的時候也可以順便提一下選項.
: 還沒有人提議選項,
: 所以我就起個草好了,
: 當然有任何建議歡迎提出來 :)
: (具名 or 不具名皆可接受)
: 針對小莎和唐諾各有一個投票, 每個投票一人一票, 選項為:
: 1.不罰
: 2.罰但不拔站長權 (也許真的罰去管 Hate 或審帳號, 再討論)
^^^^^^^^^^^^
^^" 那我現在是在被處罰嗎 XD
in2太kuso了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93.69
> -------------------------------------------------------------------------- <
發信人: sallykoi.bbs@ptt.cc (相信妳的直覺),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Fri May 27 02:01:2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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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Gga (sEga.seGa.segA.Sega)》之銘言:
: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還沒有人提議選項,
: : 所以我就起個草好了,
: : 當然有任何建議歡迎提出來 :)
: : (具名 or 不具名皆可接受)
: : 針對小莎和唐諾各有一個投票, 每個投票一人一票, 選項為:
: : 1.不罰
: : 2.罰但不拔站長權 (也許真的罰去管 Hate 或審帳號, 再討論)
: ^^^^^^^^^^^^
: ^^" 那我現在是在被處罰嗎 XD
: in2太kuso了啦
你又不算 ~_~
這個定義應該是當板主吧 Q_Q
--
http://blog.xuite.net/sallykoi/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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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7.204.194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Fri May 27 09:51:23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seGga (sEga.seGa.segA.Sega)》之銘言:
: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還沒有人提議選項,
: : 所以我就起個草好了,
: : 當然有任何建議歡迎提出來 :)
: : (具名 or 不具名皆可接受)
: : 針對小莎和唐諾各有一個投票, 每個投票一人一票, 選項為:
: : 1.不罰
: : 2.罰但不拔站長權 (也許真的罰去管 Hate 或審帳號, 再討論)
: ^^^^^^^^^^^^
: ^^" 那我現在是在被處罰嗎 XD
不是啦 @"@
那你快去審帳號吧 XD
: in2太kuso了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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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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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Fri May 27 10:56:36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代 post
小莎在 Ptt負責看板, 一直都是很辛苦的,
但是這件事她確實做錯了, 我認為處罰是一定要的.
考慮她過去對於站的貢獻, 也許我們可以採取一個折衷的方式,
像是前面說的由他來管裡 Hate 板和 share板,
我覺得都是不錯的方式.
停她站長權一定的期限,
但是相對也給她戴罪立功的機會,
管理那些看板的責任及重要性亦不輕,
相信以她的能力以及認錯的誠意一定可以好好處理的.
我相信小莎, 願意再給她一次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發信人: jdwreck.bbs@ptt.cc (帳號怎麼那麼多!),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Fri May 27 11:12:1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seGga (sEga.seGa.segA.Sega)》之銘言:
: : ^^^^^^^^^^^^
: : ^^" 那我現在是在被處罰嗎 XD
: 不是啦 @"@
: 那你快去審帳號吧 XD
別惡搞阿 ~_~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0
> -------------------------------------------------------------------------- <
發信人: okcool.bbs@ptt.cc (岔路的選擇),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Fri May 27 12:20:43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我比較不建議投票耶
我一直覺得我們可以趁現在建立一個制度
一個站長什麼時候可以上任
什麼時候可以被強迫卸任
感覺上現在站長上來下來都頗隨便的
找一個具體規章都找不到
如果用投票的話
只是反映出他的人緣好壞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239
> -------------------------------------------------------------------------- <
發信人: jdwreck.bbs@ptt.cc (帳號怎麼那麼多!),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Fri May 27 12:58:03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okcool (岔路的選擇)》之銘言:
: 我比較不建議投票耶
: 我一直覺得我們可以趁現在建立一個制度
: 一個站長什麼時候可以上任
: 什麼時候可以被強迫卸任
: 感覺上現在站長上來下來都頗隨便的
: 找一個具體規章都找不到
: 如果用投票的話
: 只是反映出他的人緣好壞吧
: 我也大概猜得出投票結果
所以是否要訂定一個站長上任卸任辦法?
---
但是 事件發生之後才說要定 應該不符合現在這個 case 吧
---
我對法律相當的不熟
我只知道一個人要有站長應有的操守
不管今天是怎樣的決定
獨裁也好 投票也罷
重點是要做到對使用者負責
也對站長群們負責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0
> -------------------------------------------------------------------------- <
發信人: jzs.bbs@ptt.cc (窮木村不敵富河童),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Fri May 27 13:17:53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我對法律相當的不熟
: 我只知道一個人要有站長應有的操守
: 不管今天是怎樣的決定
: 獨裁也好 投票也罷
: 重點是要做到對使用者負責
: 也對站長群們負責
我想弄清楚..
站長出借帳號真的只有"道德暇疵"而已嗎?
不管是看隱型人或是調閱註冊資料, 改帳號密碼
這些都是站長權限吧?
就算"只答應"借去看隱型人 不也是站長濫權的一種?
"因為我跟xx站長認識..所以可以借用到一些站長權限"?
這樣怎麼對其他使用者交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184.204
> -------------------------------------------------------------------------- <
發信人: okcool.bbs@ptt.cc (岔路的選擇),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Fri May 27 19:06:56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jdwreck (帳號怎麼那麼多!)》之銘言:
: ※ 引述《okcool (岔路的選擇)》之銘言:
: 所以是否要訂定一個站長上任卸任辦法?
我覺得有點需要耶
板主跟小組長都有相關辦法
站長也有的話好像比較恰當
: ---
: 但是 事件發生之後才說要定 應該不符合現在這個 case 吧
我的意思是
趁這次機會可以順便訂定相關規則
不是先訂規則來處理這件事
而是以這次的處理方式來訂規則
怎麼處理這件事今後規則就怎麼訂
: ---
: 我對法律相當的不熟
: 我只知道一個人要有站長應有的操守
: 不管今天是怎樣的決定
: 獨裁也好 投票也罷
: 重點是要做到對使用者負責
: 也對站長群們負責
--
→ :這篇文章真的讚,我給一百分 推218.163.122.213 07/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239
> -------------------------------------------------------------------------- <
發信人: DonaldLam.bbs@ptt.cc (賴唐諾),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Fri May 27 20:35:23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jdwreck (帳號怎麼那麼多!)》之銘言:
: ---
: 但是 事件發生之後才說要定 應該不符合現在這個 case 吧
: ---
: 我對法律相當的不熟
: 我只知道一個人要有站長應有的操守
: 不管今天是怎樣的決定
: 獨裁也好 投票也罷
: 重點是要做到對使用者負責
: 也對站長群們負責
現在是要談哪一點?
公開討論還是辯論?先前我的說明裡面已經提過了在各位可能對事實
不瞭解之前所做的"匿名意見"我盡量的對事實做出說明。
今天in2站長所召開的這個程序,到現在以我跟sallykoi成為眾矢之的
好的,那麼各位的非難點自應該非常明確。
從我說明之後,我只看到了windsheep站長指出"借用帳號這一點"
就此部分,容我進一步說明。所說的進一步,在先前文章已經說過了
我推測各位可能還是不太清楚,所以我再說明一次。
我借用帳號是在四月初,不是5/1之後的任何時點。
換句話說,在此之後我不認為是屬於我"帳號借用"的問題
雖然就事後而言,sallykoi還是繼續使用我帳號這一點,我個人並沒有察覺
但是我不認為這就代表我要為後面的事情負起所謂的法律上或"借用帳號責任"
因為那個時點本來就不在我所允諾的範圍。
各位站長今天要追究的,講清楚、說明白,就是5/1、5/11的事,
那麼是不是在一開始鎖定對象之後,無視於我和sallykoi做出說明
就還可以繼續這樣的選擇性忽略?
如果各位希望我把話講明,我之前已經說的很清楚,該由我負的責任就我負!
相對的不屬於我的責任也不應該由我來扛。
談到知法犯法,既然今天擺明了是建立站長違規的處理模式,範圍又是指
5/1、5/11這一段歷程,那麼在說明當中已經清楚勾勒的事實部分,既然
早有其他站長知道,自然可以釐清我說的話真假。
5/11可以簡單的說是一個關鍵性的事實,就此部分,我已經說了跟我無關
也不在我出借帳號的許可之內,當然我對sallykoi如此使用我帳號我也無意願
去追究,以5/11這件事為核心而拓展出來"站長操守"的問題,相信如前一篇說明所
寫,我想隨著"辯論"程序的進行,分次提出來說明,相信各位有站長門必然樂於接受
。而在這樣的動機下,我將專以法律面我的認知來進行陳述,並結合事實評析,相
信這樣的辯論方式應該是允宜公平的。
--
DonaldL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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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84.203
> -------------------------------------------------------------------------- <
發信人: sallykoi.bbs@ptt.cc (相信妳的直覺),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Sat May 28 01:09:42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okcool (岔路的選擇)》之銘言:
: ※ 引述《jdwreck (帳號怎麼那麼多!)》之銘言:
: : 所以是否要訂定一個站長上任卸任辦法?
: 我覺得有點需要耶
: 板主跟小組長都有相關辦法
: 站長也有的話好像比較恰當
是阿 蠻多小組長都是萬年小組長的
感覺上如果這樣延遲下去其實也蠻辛苦的
有些人就算唸完書當完兵在社會上還要幫忙管群組其實應該蠻累的..
總之我也比較贊同由正在唸書的學子擔任站務職位比較恰當
: : ---
: : 但是 事件發生之後才說要定 應該不符合現在這個 case 吧
: 我的意思是
: 趁這次機會可以順便訂定相關規則
: 不是先訂規則來處理這件事
: 而是以這次的處理方式來訂規則
: 怎麼處理這件事今後規則就怎麼訂
那現在就動手吧?
你開始做阿~
我也可以協助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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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7.20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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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May 31 23:35:5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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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辯論結束後進行為期三天 (2005/05/31 12:00 至 2005/06/02 12:00) 的投票,
投票開始了,
因為延誤了一些時間,
預計至 2005/06/03 23:59:59 結束.
感謝大家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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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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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May 31 23:42:5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辯論結束後進行為期三天 (2005/05/31 12:00 至 2005/06/02 12:00) 的投票,
: 投票開始了,
: 因為延誤了一些時間,
: 預計至 2005/06/03 23:59:59 結束.
: 感謝大家的支持 :)
還需要投票嗎@@"
我都說我暑假要休息了><
你還在投票做什麼 Q_Q
不要在塞給我事情做了 我快爆炸了 *爆*
讓我休息啦 Q_Q
我過陣子再回來 (可以拔權限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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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00:10:0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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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 還需要投票嗎@@"
: 我都說我暑假要休息了><
: 你還在投票做什麼 Q_Q
: 不要在塞給我事情做了 我快爆炸了 *爆*
: 讓我休息啦 Q_Q
: 我過陣子再回來 (可以拔權限沒關係)
也許有人覺得要公告或是覺得妳無罪啊~
還有對於唐諾似乎不少人意見都不一樣吧?
還是投一下比較好 :p
當然你自己也可以投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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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90.74
> -------------------------------------------------------------------------- <
發信人: jdwreck.bbs@ptt.cc (小瑞可),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01:12:27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投票開始了,
: : 因為延誤了一些時間,
: : 預計至 2005/06/03 23:59:59 結束.
: : 感謝大家的支持 :)
: 還需要投票嗎@@"
: 我都說我暑假要休息了><
: 你還在投票做什麼 Q_Q
: 不要在塞給我事情做了 我快爆炸了 *爆*
: 讓我休息啦 Q_Q
: 我過陣子再回來 (可以拔權限沒關係)
小莎眼睛超漂亮!
---
純亂入 輕鬆一點嘛 XD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0
> -------------------------------------------------------------------------- <
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01:20:1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這件事情持續有在處理並無延後
Sallykoi 已經在做交接了
------------------------------
相信大家真的希望對使用者權益 對這個站好
大家把心力延伸到對站長權力的規範與討論
[討論] 未來站長的規範
同心協力 就"事"來想
共同宣示 未來遇到事情
就沒有什麼好excuse
------------------------------
以下將會是此次對外公告
[公告] 板務總管由okcool接任
從2005年6月2日起
原板務總管 Sallykoi 卸職
新任板務總管將由okcool續任
謝謝各位的關心 也請給新人多多鼓勵
------------------------------
最後希望各位大家多點信任 多點合作
這才是對站 對使用者最好的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 : 還需要投票嗎@@"
: : 我都說我暑假要休息了><
: : 你還在投票做什麼 Q_Q
: : 不要在塞給我事情做了 我快爆炸了 *爆*
: : 讓我休息啦 Q_Q
: : 我過陣子再回來 (可以拔權限沒關係)
: 也許有人覺得要公告或是覺得妳無罪啊~
: 還有對於唐諾似乎不少人意見都不一樣吧?
: 還是投一下比較好 :p
: 當然你自己也可以投 :p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 <
發信人: jdwreck.bbs@ptt.cc (小瑞可),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01:35:11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這件事情持續有在處理並無延後
: ------------------------------
: 以下將會是此次對外公告
: [公告] 板務總管由okcool接任
: 從2005年6月2日起
: 原板務總管 Sallykoi 卸職
: 新任板務總管將由okcool續任
: 謝謝各位的關心 也請給新人多多鼓勵
: ------------------------------
: 最後希望各位大家多點信任 多點合作
: 這才是對站 對使用者最好的
okcool 本來就是板務總管阿 @@"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0
> -------------------------------------------------------------------------- <
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02:02:35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 原板務總管 Sallykoi 卸職
: : 新任板務總管將由okcool續任
: : 謝謝各位的關心 也請給新人多多鼓勵
: : ------------------------------
: : 最後希望各位大家多點信任 多點合作
: : 這才是對站 對使用者最好的
: okcool 本來就是板務總管阿 @@"
也對 這字眼有點模糊
改成
[公告] 板務站長由okcool接任
從2005年6月2日起
板務站長 Sallykoi 卸職
新任板務站長將由okcool接任
總管Ptt所有看板事務
謝謝各位的關心 也請給新人多多鼓勵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編輯: Ptt 來自: 128.231.210.110 (06/01 02:02)
> -------------------------------------------------------------------------- <
發信人: sallykoi.bbs@ptt.cc (相信妳的直覺),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01:59:01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jdwreck (小瑞可)》之銘言:
: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 : 還需要投票嗎@@"
: : 我都說我暑假要休息了><
: : 你還在投票做什麼 Q_Q
: : 不要在塞給我事情做了 我快爆炸了 *爆*
: : 讓我休息啦 Q_Q
: : 我過陣子再回來 (可以拔權限沒關係)
: 小莎眼睛超漂亮!
: ---
: 純亂入 輕鬆一點嘛 XD
........
謝謝稱讚 還有誰要看我的眼睛 XD
--
http://blog.xuite.net/sallykoi/ptt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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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204.194
> -------------------------------------------------------------------------- <
作者: LydiaWu (我想要變得健康!)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02:11:26 2005
※ 引述《sallykoi.bbs@ptt.cc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 ※ 引述《jdwreck (小瑞可)》之銘言:
: : 小莎眼睛超漂亮!
: : ---
: : 純亂入 輕鬆一點嘛 XD
: .........
: 謝謝稱讚 還有誰要看我的眼睛 XD
我要!!!!!! XD
--
幸福及破碎是相輔相成的嗎
那為何破碎的遺骸總繼續殘留著
就像邊緣鋒利的冰刀深刺著
它偷偷的被埋在一個神秘的地方
一個叫做心的小小角落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8.162
> -------------------------------------------------------------------------- <
發信人: okcool.bbs@ptt.cc (岔路的選擇),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03:14:13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我覺得我們可以把重點放在如何避免這類事情再次發生
那是不是能夠把程式改到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呢
總是有辦法避免的吧
例如某些條件下系統會自動寄通知給in2之類的
@@a
我發覺好像沒什麼人在強調這點
可是這不是最重要的嗎
我還是覺得投票表決不好
這很像人緣票選阿
XDD
感覺的出來有些人很討厭唐諾
我跟唐諾完全不熟
一次水球都沒丟過
可是都覺得這種情形有點明顯 (汗)
我大概猜的出來唐諾下場會比小莎慘很多
Orz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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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239
> -------------------------------------------------------------------------- <
發信人: sallykoi.bbs@ptt.cc (相信妳的直覺),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05:44:56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okcool (岔路的選擇)》之銘言:
: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我覺得我們可以把重點放在如何避免這類事情再次發生
: 那是不是能夠把程式改到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呢
: 總是有辦法避免的吧
: 例如某些條件下系統會自動寄通知給in2之類的
: @@a
: 我發覺好像沒什麼人在強調這點
: 可是這不是最重要的嗎
這件事情沒有人提阿
大家都再提要怎麼懲罰
但是鑽漏洞的還是可以鑽
這樣不好 >///<
要不是我誠實說出@@"
不然誰知道阿;;;;
系統方面做點變動是好的
或許設個更隱藏的版放置這些SetUSER的檔案
不一定一定要用調的
(但或許調的比較不花時間)
--
http://blog.xuite.net/sallykoi/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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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204.194
> -------------------------------------------------------------------------- <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08:08:40 2005
※ 引述《sallykoi.bbs@ptt.cc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 ※ 引述《okcool (岔路的選擇)》之銘言:
: : 我覺得我們可以把重點放在如何避免這類事情再次發生
: : 那是不是能夠把程式改到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呢
: : 總是有辦法避免的吧
: : 例如某些條件下系統會自動寄通知給in2之類的
: : @@a
: : 我發覺好像沒什麼人在強調這點
: : 可是這不是最重要的嗎
: 這件事情沒有人提阿
: 大家都再提要怎麼懲罰
: 但是鑽漏洞的還是可以鑽
: 這樣不好 >///<
: 要不是我誠實說出@@"
: 不然誰知道阿;;;;
這我上次回過了, 你上次問時
我就有回過這以前發生過了
: 系統方面做點變動是好的
: 或許設個更隱藏的版放置這些SetUSER的檔案
: 不一定一定要用調的
: (但或許調的比較不花時間)
這我建議過兔子了
他說他有空會弄
不過又過好久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0.68.28.167
> -------------------------------------------------------------------------- <
發信人: jdwreck.bbs@ptt.cc (小瑞可),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08:32:3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 ※ 引述《okcool (岔路的選擇)》之銘言:
: : 我覺得我們可以把重點放在如何避免這類事情再次發生
: : 那是不是能夠把程式改到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呢
: : 總是有辦法避免的吧
: : 例如某些條件下系統會自動寄通知給in2之類的
: : @@a
: : 我發覺好像沒什麼人在強調這點
: : 可是這不是最重要的嗎
: 這件事情沒有人提阿
: 大家都再提要怎麼懲罰
: 但是鑽漏洞的還是可以鑽
: 這樣不好 >///<
: 要不是我誠實說出@@"
: 不然誰知道阿;;;;
: 系統方面做點變動是好的
: 或許設個更隱藏的版放置這些SetUSER的檔案
: 不一定一定要用調的
: (但或許調的比較不花時間)
其實早就有系統 log 了
只是 什麼東西都要有紀錄的話... @@"
不知道會怎樣 ^^;;;
或許可以把有站長權限的紀錄到其他地方?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0
> -------------------------------------------------------------------------- <
發信人: DonaldLam.bbs@ptt.cc (賴唐諾),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0:59:35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okcool (岔路的選擇)》之銘言:
: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我覺得我們可以把重點放在如何避免這類事情再次發生
: 那是不是能夠把程式改到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呢
: 總是有辦法避免的吧
: 例如某些條件下系統會自動寄通知給in2之類的
: @@a
: 我發覺好像沒什麼人在強調這點
: 可是這不是最重要的嗎
: 我還是覺得投票表決不好
: 這很像人緣票選阿
: XDD
: 感覺的出來有些人很討厭唐諾
: 我跟唐諾完全不熟
: 一次水球都沒丟過
: 可是都覺得這種情形有點明顯 (汗)
: 我大概猜的出來唐諾下場會比小莎慘很多
: Orz
對於投票結果如何 這一點我倒沒有覺得怎麼樣
因為之前已經提出來了 卻沒有相對的回應與說明
so 對於辦投票、公開討論、選項設計整件事情的處理方式,我不表認同,如此而已。
先前提到的站長違規事件,既然都說要就事論事了,那麼就應該一並討論。
我看不出來對於涉及湮滅刑事證據的站長們,在這件裡有什麼理由撇的一乾二淨?
或許你們覺得問心無愧吧?是嗎?那麼比起類似批鬥大會的投票,我相信我所認同的
現實生活中的法院。
言之言之諄諄,聽者聽之渺渺。Ptt一再跟我說問心無愧就好,可惜阿
對於部分其他站長們,似乎沒有多大的說服力。
如果認為這樣的投票很有意義的話,身為使用者之一的我,自然也可以把一些調查到的
事實揭露出來。部分對象是告訴其他使用者,部分對象則是向法院、地檢署起訴。
5/11發生的事情in2要我解釋,那麼既然我已經解釋了,為什麼in2跟涉及的其他可能站
長們不需要解釋?
同樣的,對於系統記錄明白顯示站長濫權行為,那些站長們你們的文章自己看在眼裡
還是那麼的理所當然?
該承擔的責任我不會逃避,反之,不屬於我責任的範圍,我也不會承擔,因此這樣的結
果如對我造成莫須有的傷害與貶損,我必定提出告訴並請求損害賠償。
我已經著手在寫這些事情,等投票截止那一天,我必然會把他發表出來,這是提醒那些
忘了刮自己鬍子的站長們,不要忘了自己的雙重標準。
就法務而言,我也有義務提出這些報告,在所謂的"向使用者負責"的大旗下,我們該如
何看待這些事,無論如何,這都是個機會教育。法務也已經在研議修正相關法規來處理
明確劃分各種使用者和管理階層的行為規範,這一點且拭目以待吧。
我相信法務部門的效率與品質,在這一點,必須感謝其他法務同仁的付出,之後如何
持續進步,我想站方的態度會是主要的驅力,繼續抱持著人治的想法也可以,或是要
朝著法治的目標前進也好,總之,司法的獨立性會不會受到壓迫影響,以後的事情可以
陸續檢驗。至少,我很慶幸在本人擔任法務的期間,內部或外部干預司法的情形從未出
現。
:)
--
DonaldLam
--
※ 編輯: DonaldLam 來自: 218.166.84.90 (06/01 10:59)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1:37:43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DonaldLam (賴唐諾)》之銘言:
: 對於投票結果如何 這一點我倒沒有覺得怎麼樣
: 因為之前已經提出來了 卻沒有相對的回應與說明
: so 對於辦投票、公開討論、選項設計整件事情的處理方式,我不表認同,如此而已。
: 先前提到的站長違規事件,既然都說要就事論事了,那麼就應該一並討論。
我好像忘了回那一篇, 十分抱歉.
我覺得站長懲處應該視為內部重大決策,
是故由所有領導階層進行投票.
你當然可以說這件事不應該是由投票決定,
那我認為在一個團體裡面,
在兩方各執己意互不相讓的時候,
最好的方式就是投票,
有理的那一方自然應該獲得大多數的支持.
如果你這麼堅持你所謂的"法治"的話,
那最好的解決方案,
是不是應該直接對小莎提出刑事訴送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1:50:16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DonaldLam (賴唐諾)》之銘言:
: 就法務而言,我也有義務提出這些報告,在所謂的"向使用者負責"的大旗下,我們該如
: 何看待這些事,無論如何,這都是個機會教育。法務也已經在研議修正相關法規來處理
: 明確劃分各種使用者和管理階層的行為規範,這一點且拭目以待吧。
從頭到尾我都希望大家把這件事情保持低調,
讓這件事只在我們自家人知道,
那就可以把事情做的漂亮一點,
像是,
如果最後的決策是真的革了誰的職,
是公告由他自行請辭而不是把這件事公開,
大家都有台階下.
當然這個前提是大家保住這個密祕.
如果有任何人洩露出去,
這件事就不再只是自家的事務,
那之前所有人的討論都不用了,
也不用什麼投票了.
我相信直接公告侵權拔掉權限會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只是醬子大家都很難下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作者: CChess (淡)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13:17:15 2005
※ 引述《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DonaldLam (賴唐諾)》之銘言:
: : 對於投票結果如何 這一點我倒沒有覺得怎麼樣
: : 因為之前已經提出來了 卻沒有相對的回應與說明
: : so 對於辦投票、公開討論、選項設計整件事情的處理方式,我不表認同,如此而已。
: : 先前提到的站長違規事件,既然都說要就事論事了,那麼就應該一並討論。
: 我好像忘了回那一篇, 十分抱歉.
: 我覺得站長懲處應該視為內部重大決策,
: 是故由所有領導階層進行投票.
: 你當然可以說這件事不應該是由投票決定,
: 那我認為在一個團體裡面,
: 在兩方各執己意互不相讓的時候,
: 最好的方式就是投票,
: 有理的那一方自然應該獲得大多數的支持.
: 如果你這麼堅持你所謂的"法治"的話,
: 那最好的解決方案,
: 是不是應該直接對小莎提出刑事訴送呢?
由認識的人投票很怪也很不客觀吧
誠如先前有人提到的
這樣的投票到頭來會不會受到在站長群裡人緣好壞的影響?
我會說 這是群眾暴力
要投票的話 最起碼參與投票的這群人不該把這次事件以外的不相干因素考慮進來
像是誰之前為站付出很多阿之類的
可是 真的大家都做的到嗎?!
--
二三十隻孔雀小魚認養中, 意者請寫信告知... @@
一不小心,東西就變多的相簿-
http://www.pixnet.net/CChe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09.19.99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3:50:50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CChess.bbs@ptt2.cc (淡)》之銘言:
: 誠如先前有人提到的
: 這樣的投票到頭來會不會受到在站長群裡人緣好壞的影響?
: 我會說 這是群眾暴力
這當然是有可能的 @@
但是:
1.
看上面的討論串, 許多人各執不同的意見,
在這種情況下, 投票也許是個這種情況的解決方式.
2.
因為是不記名投票,
並不用擔心被秋後算帳,
相對的結果就可以比較客觀.
當然也希望大家投票的時候就事論事,
秉持最公正的看法看待這任事,
投下你認為最合適的處理方式,
也為未來如果又碰到類似事件 (當然希望最好不要)
留下一個處理的典範.
如果有私人恩怨的話請暫時放下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作者: CChess (淡)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14:01:35 2005
※ 引述《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CChess.bbs@ptt2.cc (淡)》之銘言:
: : 誠如先前有人提到的
: : 這樣的投票到頭來會不會受到在站長群裡人緣好壞的影響?
: : 我會說 這是群眾暴力
: 這當然是有可能的 @@
: 但是:
: 1.
: 看上面的討論串, 許多人各執不同的意見,
: 在這種情況下, 投票也許是個這種情況的解決方式.
那也要看意見合不合理
是不是公正客觀
如果不是的話 也要列入考慮嗎?
: 2.
: 因為是不記名投票,
: 並不用擔心被秋後算帳,
: 相對的結果就可以比較客觀.
我看不出來這樣什麼關連 XD
也可以因為是不計名
所以可以對自己喜歡的那方投以所好
反正人家也不知道我是抱著偏見投的
: 當然也希望大家投票的時候就事論事,
: 秉持最公正的看法看待這任事,
: 投下你認為最合適的處理方式,
: 也為未來如果又碰到類似事件 (當然希望最好不要)
: 留下一個處理的典範.
: 如果有私人恩怨的話請暫時放下 Orz
還是一樣的感覺
這種事情不是用民主來解決的吧 ~"~
那以後站上會不會全民公投也要入站規之類的? ~"~
--
二三十隻孔雀小魚認養中, 意者請寫信告知... @@
一不小心,東西就變多的相簿-
http://www.pixnet.net/CChe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09.19.99
> -------------------------------------------------------------------------- <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14:00:27 2005
※ 引述《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CChess.bbs@ptt2.cc (淡)》之銘言:
: : 誠如先前有人提到的
: : 這樣的投票到頭來會不會受到在站長群裡人緣好壞的影響?
: : 我會說 這是群眾暴力
: 這當然是有可能的 @@
: 但是:
: 1.
: 看上面的討論串, 許多人各執不同的意見,
: 在這種情況下, 投票也許是個這種情況的解決方式.
: 2.
: 因為是不記名投票,
: 並不用擔心被秋後算帳,
: 相對的結果就可以比較客觀.
: 當然也希望大家投票的時候就事論事,
: 秉持最公正的看法看待這任事,
: 投下你認為最合適的處理方式,
: 也為未來如果又碰到類似事件 (當然希望最好不要)
: 留下一個處理的典範.
: 如果有私人恩怨的話請暫時放下 Orz
我覺得最後才是重點
這種事最好不要再發生
而可能的話, 應該是想辦法防止這種事發生
系統有沒有什麼方法修程式是一條路
現在怎麼解決這事情, 也是防止再發生的條件之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0.68.28.167
> -------------------------------------------------------------------------- <
作者: in2 (好吃大泡伏)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14:11:25 2005
※ 引述《CChess (淡)》之銘言:
: ※ 引述《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看上面的討論串, 許多人各執不同的意見,
: : 在這種情況下, 投票也許是個這種情況的解決方式.
: 那也要看意見合不合理
: 是不是公正客觀
: 如果不是的話 也要列入考慮嗎?
那你覺得怎樣比較好呢?
每個人都說自己是最客觀的吧 :Q
: : 2.
: : 因為是不記名投票,
: : 並不用擔心被秋後算帳,
: : 相對的結果就可以比較客觀.
: 我看不出來這樣什麼關連 XD
: 也可以因為是不計名
: 所以可以對自己喜歡的那方投以所好
: 反正人家也不知道我是抱著偏見投的
我原本是想說我就可以很客觀的投,
例如說,
假定我投的選項是對他不利的,
但是因為他不知道我陰了他(?)
就不算得罪人 XD
: : 當然也希望大家投票的時候就事論事,
: : 秉持最公正的看法看待這任事,
: : 投下你認為最合適的處理方式,
: : 也為未來如果又碰到類似事件 (當然希望最好不要)
: : 留下一個處理的典範.
: : 如果有私人恩怨的話請暫時放下 Orz
: 還是一樣的感覺
: 這種事情不是用民主來解決的吧 ~"~
: 那以後站上會不會全民公投也要入站規之類的? ~"~
你可以提一個更好的解決方式,
但是這個解決方式需要經過大多數站長的同意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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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 ▍▃█◤ ◣▍◤◢ ▃▄◥▎▌▂ ▊ ▇▅█▄▌ ▌
硬 ◥█▇█▁ ▆ ▄◢▃◥◤ ▃◣◥▊▌◤ ◥ ◤ ▍▄ ▅▊ ▊▆
兔 ║ ▊ '_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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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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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2 (好吃大泡伏)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14:12:57 2005
※ 引述《windsheep ( 心有所鼠 )》之銘言:
: 我覺得最後才是重點
: 這種事最好不要再發生
: 而可能的話, 應該是想辦法防止這種事發生
: 系統有沒有什麼方法修程式是一條路
: 現在怎麼解決這事情, 也是防止再發生的條件之一
我原本是想說在改密碼後,
就寄一封信給該 user 說幾點幾分誰根據哪三個人證明改了你的密碼,
可是反正都 login進去了, 就不差把那封信也砍掉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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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有火耶!放火行動展開了!還不快來![http://moztw.org/s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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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tlmouse ( 情有獨鍾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14:18:05 2005
※ 引述《in2 (好吃大泡伏)》之銘言:
: ※ 引述《windsheep ( 心有所鼠 )》之銘言:
: : 我覺得最後才是重點
: : 這種事最好不要再發生
: : 而可能的話, 應該是想辦法防止這種事發生
: : 系統有沒有什麼方法修程式是一條路
: : 現在怎麼解決這事情, 也是防止再發生的條件之一
: 我原本是想說在改密碼後,
: 就寄一封信給該 user 說幾點幾分誰根據哪三個人證明改了你的密碼,
: 可是反正都 login進去了, 就不差把那封信也砍掉了 ~_~
寄一份 Security也放一份呢
理論上這個東西不會太常用到
會用到也是只有帳號部門弄領回帳號才對@@
btw, 現在改密碼會退權限(ABCDE)
不過也沒在重註冊了 都是直接加回去
是否就順便把拔權限這個部分弄掉?
或是當初有其他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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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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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2 (好吃大泡伏)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14:19:37 2005
※ 引述《ltlmouse ( 情有獨鍾 )》之銘言:
: 寄一份 Security也放一份呢
: 理論上這個東西不會太常用到
: 會用到也是只有帳號部門弄領回帳號才對@@
: btw, 現在改密碼會退權限(ABCDE)
: 不過也沒在重註冊了 都是直接加回去
: 是否就順便把拔權限這個部分弄掉?
: 或是當初有其他考量?
it's bug not fe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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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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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DonaldLam.bbs@ptt.cc (賴唐諾),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4:31:5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今天中午因為要開會,有些話並沒有說完。
對於該道歉的部分,我已經提出來了,所以接下來的都是對事情的說明
以及相關問題我個人的法律見解。
既然是法律見解,它的對象當然是"行為"而不是行為人,也既然是法律見解
所依據的規則都以法律或實務見解為內容。
就像在教育使用者一般,有些該跟站長們說明相關之權利義務部分,身為法務
我有這個責任去講清楚,這和228事件或share版引發的疑慮等等是相同的,就是
一個站的站長可能會涉及的法律問題。一來可以提醒使用者該注意的事項,二來
也是保護站長。
有時間的話,我會想把他完成。
在此之前,法務的工作還是持續進行著,廣告帳號、謾罵侮辱等等紛爭還是不斷
思考如何處理、說明,那是我現在Ptt上最重要的事。
--
DonaldLa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32.93
※ 編輯: DonaldLam 來自: 140.119.232.93 (06/01 14:31)
> -------------------------------------------------------------------------- <
發信人: Kaede.bbs@ptt.cc (買車了 XD),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4:30:53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 ※ 引述《jdwreck (小瑞可)》之銘言:
: : 小莎眼睛超漂亮!
: : ---
: : 純亂入 輕鬆一點嘛 XD
: .........
: 謝謝稱讚 還有誰要看我的眼睛 XD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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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131.180
> -------------------------------------------------------------------------- <
發信人: Kaede.bbs@ptt.cc (買車了 XD),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4:32:5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bbs@ptt2.cc (好吃大泡伏)》之銘言:
: ※ 引述《CChess (淡)》之銘言:
: : 那也要看意見合不合理
: : 是不是公正客觀
: : 如果不是的話 也要列入考慮嗎?
: 那你覺得怎樣比較好呢?
: 每個人都說自己是最客觀的吧 :Q
投票是把所有的不客觀全部拿來攪一攪...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131.180
> -------------------------------------------------------------------------- <
發信人: sallykoi.bbs@ptt.cc (相信妳的直覺),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4:33:52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Kaede (買車了 XD)》之銘言:
: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 : .........
: : 謝謝稱讚 還有誰要看我的眼睛 XD
: 右!
~"~ 還真的很多人想看喔 XD
段瑞可你害慘我了~~ 那命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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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xuite.net/sallykoi/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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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7.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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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Kaede.bbs@ptt.cc (買車了 XD),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4:34:59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 ※ 引述《Kaede (買車了 XD)》之銘言:
: : 右!
: ~"~ 還真的很多人想看喔 XD
: 段瑞可你害慘我了~~ 那命來~~ XD
誰叫妳上次唱歌不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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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39.13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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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allykoi.bbs@ptt.cc (相信妳的直覺),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4:36:16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Kaede (買車了 XD)》之銘言:
: ※ 引述《sallykoi (相信妳的直覺)》之銘言:
: : ~"~ 還真的很多人想看喔 XD
: : 段瑞可你害慘我了~~ 那命來~~ XD
: 誰叫妳上次唱歌不來 =_=
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阿 大兄
好啦 @@"
我們私下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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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xuite.net/sallykoi/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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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7.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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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hess (淡)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15:18:52 2005
※ 引述《in2 (好吃大泡伏)》之銘言:
: ※ 引述《CChess (淡)》之銘言:
: : 還是一樣的感覺
: : 這種事情不是用民主來解決的吧 ~"~
: : 那以後站上會不會全民公投也要入站規之類的? ~"~
: 你可以提一個更好的解決方式,
: 但是這個解決方式需要經過大多數站長的同意 :Q
這種法務方面的事
或許還是由法務部門來處理比較好
如果說 這層級牽涉太高層不方便下放到法務部處理的話
我隨便提一個 從站長群中找幾個比較適合的人出來組個真調會吧... XD
--
好吧 我只是亂提的
事實上 我仍覺得處份這種事應該是由某幾個最高階的人去討論決定
大家可以接受就好
用投票來表決誰有錯誰沒錯誰該罰誰不該罰真的很怪
--
二三十隻孔雀小魚認養中, 意者請寫信告知... @@
一不小心,東西就變多的相簿-
http://www.pixnet.net/CChe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09.19.99
> -------------------------------------------------------------------------- <
發信人: CharlieL.bbs@ptt.cc (心平氣和),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6:29:16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近來很忙,始終沒有對這件事發表意見,但我想這個案子關係到制度/走向的建立,
主事者要更謹慎才對
就我看法
1. 這類的事情不應、不必要、也不宜使用投票的方式決定。至少不應、不必要、也
不宜以秘密投票的方式決定。
2. 這件事情的裁決權,視事件的層級,也許在(董事長)Ptt 或是(總經理)in2 的身
上,我沒有仔細搞懂事情,不想妄下斷論。但無論如何,應當由 一人 決定,並
負決定及管制的責任。
3. 在決定前,可以(應當)廣徵站長團隊的意見並取得儘可能的共識,投票可以做為
取得共識的參考,但不應、不必要、也不宜代表最終決定的權利。在投票結果產
生後,決策者仍可依思考做出最後的裁決(當然,若裁決結果和投票/站長群共識
顯有差距,應負責說服大家/並負決定成敗之責任)
4. 為什麼投票不好?因為投票者(站長群)不直接對決定負責,若產生人緣比賽、結
黨營私等情形,並不能得到好的結論。把這個站當成公司裡的一個 project, 哪
有 project goal 由投票決定的?又,就算要投票,鄉愿式的暱名(天哪!連發
表意見也暱名,又不是秘密證人……),讓意見者所負之責任更少,而責任卻一樣
重大,這樣權責不分的無謂民主,是不可行的。
5. 站上從看版事務開始,很多設計上,就儘力在避免這種無謂民主的產生。例如看
版版主的申請和罷免,雖然經過連署的過程,但裁決權利,仍在小組長/版務站長,
我相信所有站長群是不會像一般的鄉民一樣亂投票亂連署,但我也不認為站長群
應當有最終的決定權。我不反對站長群的共識和討論,但我認為決策由一人(或少
數人)負責才是站務運行的較佳方法。
6. 再次重申我的看法:投票決定事情不是個好的例子。我反對太過快速武斷的決定
(例如:我現在還對於 ptt/ptt2 當年處理退休站長權限的全然惡搞感到十分心寒
制度是對的,但做法是完全的錯誤),但我也反對鄉愿式的多數決(想像一下,假如
當年眾退休站長集體投票反對取消權限,退休站長制度還推得下去嗎?),更何況
這個案子裡看來有眾多關係人等,當事人、幫當事人掩飾的站長們、當事人的好友、
當事人的仇人,這樣的投票,怎麼可能做到公正?又有什麼民主的意義?
我的建議,請 Ptt/in2 溝通,了解並告知我們到底誰會負責最後的決定,至於投票,
請大家表示意見,謹供參考就好。我自己嘛,沒空了解來龍去脈,是不會去投票的。
--
也許人在愛人或被愛的過程中,
內心都藏著一份先天或後天所造成的偏執吧!
才會引發出那麼多不可解釋的愛的問題......
光禹.為真愛承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215.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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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16:50:43 2005
同意你的看法
我也不覺得投票決定是很好的辦法
但是我更不能接受純由一人決定
比較起來, 我覺得兔子目前是就他能想到的辦法挑相對較好的用
CChess之前說的也有道理, 但我覺得實作的可行性還待評估
你倒是有很多意見我很同意, 也許兔子可以參考看看
※ 引述《CharlieL.bbs@ptt.cc (心平氣和)》之銘言:
: 近來很忙,始終沒有對這件事發表意見,但我想這個案子關係到制度/走向的建立,
: 主事者要更謹慎才對
: 就我看法
: 1. 這類的事情不應、不必要、也不宜使用投票的方式決定。至少不應、不必要、也
: 不宜以秘密投票的方式決定。
: 2. 這件事情的裁決權,視事件的層級,也許在(董事長)Ptt 或是(總經理)in2 的身
: 上,我沒有仔細搞懂事情,不想妄下斷論。但無論如何,應當由 一人 決定,並
: 負決定及管制的責任。
: 3. 在決定前,可以(應當)廣徵站長團隊的意見並取得儘可能的共識,投票可以做為
: 取得共識的參考,但不應、不必要、也不宜代表最終決定的權利。在投票結果產
: 生後,決策者仍可依思考做出最後的裁決(當然,若裁決結果和投票/站長群共識
: 顯有差距,應負責說服大家/並負決定成敗之責任)
: 4. 為什麼投票不好?因為投票者(站長群)不直接對決定負責,若產生人緣比賽、結
: 黨營私等情形,並不能得到好的結論。把這個站當成公司裡的一個 project, 哪
: 有 project goal 由投票決定的?又,就算要投票,鄉愿式的暱名(天哪!連發
: 表意見也暱名,又不是秘密證人……),讓意見者所負之責任更少,而責任卻一樣
: 重大,這樣權責不分的無謂民主,是不可行的。
: 5. 站上從看版事務開始,很多設計上,就儘力在避免這種無謂民主的產生。例如看
: 版版主的申請和罷免,雖然經過連署的過程,但裁決權利,仍在小組長/版務站長,
: 我相信所有站長群是不會像一般的鄉民一樣亂投票亂連署,但我也不認為站長群
: 應當有最終的決定權。我不反對站長群的共識和討論,但我認為決策由一人(或少
: 數人)負責才是站務運行的較佳方法。
: 6. 再次重申我的看法:投票決定事情不是個好的例子。我反對太過快速武斷的決定
: (例如:我現在還對於 ptt/ptt2 當年處理退休站長權限的全然惡搞感到十分心寒
: 制度是對的,但做法是完全的錯誤),但我也反對鄉愿式的多數決(想像一下,假如
: 當年眾退休站長集體投票反對取消權限,退休站長制度還推得下去嗎?),更何況
: 這個案子裡看來有眾多關係人等,當事人、幫當事人掩飾的站長們、當事人的好友、
: 當事人的仇人,這樣的投票,怎麼可能做到公正?又有什麼民主的意義?
: 我的建議,請 Ptt/in2 溝通,了解並告知我們到底誰會負責最後的決定,至於投票,
: 請大家表示意見,謹供參考就好。我自己嘛,沒空了解來龍去脈,是不會去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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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風吹的感覺 喜歡妳在風中仰頭看雲的樣子
如果妳願意 我永遠會是妳最溫柔的風
那麼 即使不曾轟轟烈烈 也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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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8.2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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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17:13:49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CharlieL (心平氣和)》之銘言:
: 近來很忙,始終沒有對這件事發表意見,但我想這個案子關係到制度/走向的建立,
: 主事者要更謹慎才對
: 就我看法
: 1. 這類的事情不應、不必要、也不宜使用投票的方式決定。至少不應、不必要、也
: 不宜以秘密投票的方式決定。
: 2. 這件事情的裁決權,視事件的層級,也許在(董事長)Ptt 或是(總經理)in2 的身
: 上,我沒有仔細搞懂事情,不想妄下斷論。但無論如何,應當由 一人 決定,並
: 負決定及管制的責任。
這樣子說不無道理,
可是是不是某種程度也造成一人獨裁呢?
又或是換個角度說,
你當然可以說站長群投票是比人緣,
那要是一人獨裁的話不是更好?
我只要跟一個人混熟就可以亂搞了? Orz
我還是覺得單由 一人 進行決定是很危險的,
我覺得也許比較可行的做法會是:
1.
由一人做決定,
但是另外有若干人可以聯署反對這項決議,
當反對人數超過多少比例的時候,
這個決議即無效.
2.
: 我不反對站長群的共識和討論,但我認為決策由一人(或少
: 數人)負責才是站務運行的較佳方法。
將決策範圍縮小到剩下數位 (也許五位, 奇數比較好決定)
要怎麼產生/ 任期等等再討論,
也許例如說是任站長 2年以上始有資格擔任,
由所有站長進行投票取最高前五位,
並每半年重選一次, 但可連任.
由這個決策核心對重大事件做出決策,
一樣是該決策需經過其中成員半數以上支持.
如此人數少, 效率也高,
也可以避免單一人決策失當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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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CharlieL.bbs@ptt.cc (心平氣和),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21:33:51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CharlieL (心平氣和)》之銘言:
: : 近來很忙,始終沒有對這件事發表意見,但我想這個案子關係到制度/走向的建立,
: : 主事者要更謹慎才對
: : 就我看法
: : 1. 這類的事情不應、不必要、也不宜使用投票的方式決定。至少不應、不必要、也
: : 不宜以秘密投票的方式決定。
: : 2. 這件事情的裁決權,視事件的層級,也許在(董事長)Ptt 或是(總經理)in2 的身
: : 上,我沒有仔細搞懂事情,不想妄下斷論。但無論如何,應當由 一人 決定,並
: : 負決定及管制的責任。
: 這樣子說不無道理,
: 可是是不是某種程度也造成一人獨裁呢?
: 又或是換個角度說,
: 你當然可以說站長群投票是比人緣,
: 那要是一人獨裁的話不是更好?
: 我只要跟一個人混熟就可以亂搞了? Orz
這點我的看法並不是這樣的
因為那個決定的「一人」,除了「亂搞的權力」,也同時負了「決策的責任」,
把站長群當成(代替使用者)監督責任的人,會比當成(代替決策者)行使權力的人
相對來說是比較好的制度。
我不認為那個決策的「一人」,會那麼容易變成 Lord Sith :-)
: 1.
: 由一人做決定,
: 但是另外有若干人可以聯署反對這項決議,
: 當反對人數超過多少比例的時候,
: 這個決議即無效.
我比較支持這類的制度,或者這就是我原文裡說的,
「決策者的意見和站長群的共識顯有不同的時候,決策者要說服站長群,或
者負責任(在我心裡想的,包括也許找不到足夠的支持者就要辭職一類的)」
: 2.
: : 我不反對站長群的共識和討論,但我認為決策由一人(或少
: : 數人)負責才是站務運行的較佳方法。
: 將決策範圍縮小到剩下數位 (也許五位, 奇數比較好決定)
: 要怎麼產生/ 任期等等再討論,
: 也許例如說是任站長 2年以上始有資格擔任,
: 由所有站長進行投票取最高前五位,
: 並每半年重選一次, 但可連任.
: 由這個決策核心對重大事件做出決策,
: 一樣是該決策需經過其中成員半數以上支持.
: 如此人數少, 效率也高,
: 也可以避免單一人決策失當的問題.
這個我不反對,只是首先,我不覺得重大事件真的這麼多
感覺太複雜的制度,只是綁手綁腳(哈,看來我一定會從 Anakin 變成 Vadar)
再來,重大事件的界定也有所困難,全新的功能要不要上線算不算重大事件?
要不要放歐老大的生日在節慶列表算不算重大事件?要不要調高人數上限算不
算重大事件?
我還是覺得我的一個比喻是有點道理的,in2 是總經理、Ptt 是董事長,一切
的事件,最終依層級由你們兩個之一做最後的決策者,我相信 in2 的能力,也
相信 Ptt 的能力,也許 windsheep 要的,只是一個決策前可以溝通討論的管
道,我想這個大家都不反對,但不需要為了這個管道,而疊床架屋的像浪費錢
國民大會一樣搞個主席團會議,我不否認它的好處,但也可能帶來更多複雜的
缺點。
--
也許人在愛人或被愛的過程中,
內心都藏著一份先天或後天所造成的偏執吧!
才會引發出那麼多不可解釋的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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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1.215.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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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22:19:1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調查這個案子 本身對兩個當事人立場本無偏好
一直希望的就是對這件事情公正公平的處理 而不是鄉愿
混熟? 亂搞?
不管從法 從理 從各觀點 已把判斷依據用心把事情陳述
影射獨裁或是不公正 在影射同時已經做了不公正的判斷了
--
杜奕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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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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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22:55:35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 現在怎麼解決這事情, 也是防止再發生的條件之一
: 我原本是想說在改密碼後,
: 就寄一封信給該 user 說幾點幾分誰根據哪三個人證明改了你的密碼,
: 可是反正都 login進去了, 就不差把那封信也砍掉了 ~_~
Security板除了發表以外
證明的那三個也寄一封信
同時認證的email信箱也寄
這樣應該沒人敢偷改密碼了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 <
作者: ltlmouse ( 情有獨鍾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 23:16:30 2005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 我原本是想說在改密碼後,
: : 就寄一封信給該 user 說幾點幾分誰根據哪三個人證明改了你的密碼,
: : 可是反正都 login進去了, 就不差把那封信也砍掉了 ~_~
: Security板除了發表以外
: 證明的那三個也寄一封信
: 同時認證的email信箱也寄
: 這樣應該沒人敢偷改密碼了
我現在一看到認證信箱就又想到
改信箱要重認證的事情...or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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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50.166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23:04:5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 我原本是想說在改密碼後,
: : 就寄一封信給該 user 說幾點幾分誰根據哪三個人證明改了你的密碼,
: : 可是反正都 login進去了, 就不差把那封信也砍掉了 ~_~
: Security板除了發表以外
: 證明的那三個也寄一封信
可以全部填自己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發信人: DonaldLam.bbs@ptt.cc (賴唐諾),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 23:44:1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 Security板除了發表以外
: : 證明的那三個也寄一封信
: 可以全部填自己 Orz
全填自己(偽當事人)
至少那個認證信箱會顯示他的信箱是啥
總是找得出來的吧@@
--
DonaldLa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5.127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Sat Jun 4 09:01:0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投票的結果
關於小莎
ptt ptt2 total
不罰 0 0 0
罰但不拔站長權 0 0 0
取消站長權, 由小莎主動辭職 2 3 5
取消站長權, 公告小莎侵權 2 0 2
關於唐諾
ptt ptt2 total
不罰 0 0 0
罰但不拔站長權 1 1 2
取消站長權, 由唐諾主動辭職 2 0 2
取消站長權, 公告唐諾侵權 1 2 3
關於隱板
可以 3
不可以 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發信人: jdwreck.bbs@ptt.cc (小瑞可),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Mon Jun 6 19:32:35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投票的結果
: 關於小莎
: ptt ptt2 total
: 不罰 0 0 0
: 罰但不拔站長權 0 0 0
: 取消站長權, 由小莎主動辭職 2 3 5
: 取消站長權, 公告小莎侵權 2 0 2
: 關於唐諾
: ptt ptt2 total
: 不罰 0 0 0
: 罰但不拔站長權 1 1 2
: 取消站長權, 由唐諾主動辭職 2 0 2
: 取消站長權, 公告唐諾侵權 1 2 3
: 關於隱板
: 可以 3
: 不可以 3
請問最後結果是啥?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0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Sun Jun 12 07:25:33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都沒有人提議, 所以我就先提個草稿好了,
如果有任何想法的話, 歡迎私下 mail 給我(如果你要暱名的話)或是直接發表
站長高峰會議
目的
對於處理站務上之重大決策,跨部門之事務,站長之任用懲處,為避免權力
過於集中於一人之手,或是全體站長取得共識不易,故設置站長高峰會議。
成員以及產生方式
批踢踢設置五名,批踢踢兔設置三名,由站長群互選產生。每年 06/25~06/30
、12/25~12/30 進行投票,在該站上所有有站長權限均可參選,由得票數最
高的前 5 or 3 名擔任,連選得連任。若任職期間因故失去站長資格,則本
資格一併消失,得以補選產生。
提案方式
任一站長皆可提案進入站長高峰會議表決,或站長高峰會議可以自提進行表
決。
決策方式
在提案送交站長高峰會議每一成員後,需在 72 小時內完成決議。該項決議
需要過半數成員簽署始有效力。簽署完成後需公告於 Administor 看板,若
24 小時內無任何人異議方得公告生效。若 24 小時內有任一位站長 (非高
峰會成員) 提出異議,則暫時涷結該決議,進行反對聯署,若在 72 小時內
達到至少 3位站長 (非高峰會成員) 簽署反對則送交站長高峰會議重審,若
72 小時內未達 3位站長簽署反對則原決議視為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發信人: jdwreck.bbs@ptt.cc (小瑞可),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Sun Jun 12 20:35:45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都沒有人提議, 所以我就先提個草稿好了,
: 如果有任何想法的話, 歡迎私下 mail 給我(如果你要暱名的話)或是直接發表
: 站長高峰會議
: 目的
: 對於處理站務上之重大決策,跨部門之事務,站長之任用懲處,為避免權力
: 過於集中於一人之手,或是全體站長取得共識不易,故設置站長高峰會議。
: 成員以及產生方式
: 批踢踢設置五名,批踢踢兔設置三名,由站長群互選產生。每年 06/25~06/30
: 、12/25~12/30 進行投票,在該站上所有有站長權限均可參選,由得票數最
: 高的前 5 or 3 名擔任,連選得連任。若任職期間因故失去站長資格,則本
: 資格一併消失,得以補選產生。
: 提案方式
: 任一站長皆可提案進入站長高峰會議表決,或站長高峰會議可以自提進行表
: 決。
: 決策方式
: 在提案送交站長高峰會議每一成員後,需在 72 小時內完成決議。該項決議
: 需要過半數成員簽署始有效力。簽署完成後需公告於 Administor 看板,若
: 24 小時內無任何人異議方得公告生效。若 24 小時內有任一位站長 (非高
: 峰會成員) 提出異議,則暫時涷結該決議,進行反對聯署,若在 72 小時內
: 達到至少 3位站長 (非高峰會成員) 簽署反對則送交站長高峰會議重審,若
: 72 小時內未達 3位站長簽署反對則原決議視為有效。
我沒有什麼看法
只是在想 上次的案子就這樣子不了了之?
那 找我們討論的目的和意義何在?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0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Sun Jun 12 23:57:01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jdwreck (小瑞可)》之銘言:
: 我沒有什麼看法
: 只是在想 上次的案子就這樣子不了了之?
: 那 找我們討論的目的和意義何在?
我不知道啊 ~_~
原來應該是至少要等投票結論出來之後,
至少要當成參考意見,
發公告之前也應該要先在 admin板 post 出來給大家看過沒問題後才能公告.
Ptt 你怎麼可以就這樣子自己跑到 SYSOP板去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Mon Jun 13 17:30:55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並沒有不了了之呀?
公告的內容先前也已經在Admin板發表了 也有再進行
這種投票的結果 一個沒有侵權的人總不能公告他侵權吧
7901 篇我也提出來過了 我要大家把站長的規範規範好
請問誰回應我了? 我希望未來這些事情就不用大家吵成一堆 勞民傷財
共同立定標準 就是未來站長若有違規行為 可以照規範約束
而跳過規範標準 直接要求決定投票權
跳過交叉比對調查 直接要權力處置 這是應該的嗎?
新功能的文宣在Admin板發表過了嗎?
有新功能上線有問過其他站長了嗎?
"避免權力過於集中於一人之手"
我相信最願意釋出權力的就是我 跟in2沒見過面時 整台Ptt的機器都願意讓他重灌
我也沒跟各為見過面 就希望各部門 是由 "一人"負責
Root由於掌管機器硬體 有如國家的"軍權" 掌握領土安危
我有怕各位"權力過於集中於一人之手?"
各為站長找新站長進來時 請問有詳細到每一個向我interview嗎?
"Ptt 你怎麼可以就這樣子自己跑到 SYSOP板去公告!"
in2你今天這樣說話 你對得起我嗎? 我公告你為Root時 有詢問過大家的意見嗎
我真的不想跟你吵 但你說得話真得越來越讓我寒心
我不想多說就是真誠希望我們不要再爭執下去了 這才是對大家最好的
你知不知道照過去慣例 Root畢業應該要無私交接給在校學生了
我希望大家多一點合作跟互信
gain帳號出問題了 請問你調查出來結果沒有
你知不知道我一聽到這件事情時 我說的第一句話是
若沒有證據我是相信大家 我真的是很感嘆你對我今天說話的態度
大家再搞東搞西時我都相信大家是為了Ptt好 所以給大家權力
而我今天做這決定 也是為這個站好 也有在進行 請大家尊重我一點
以上是內心話 下面是比較有營養的
=============================================================================
我也不反對大家自己可以有決定的權力
我覺得站長能夠透過彼此討論投票決定事情 是好的
有以下步驟
1. 要先把Ptt的立站基本精神做好 作為站長做事立法的基本原則
這之前Lawcloud有提過 現在到是可以好好想想
我有聽到板務也有提案 我是覺得這是一個機會把一系列的事情做好
2. 第一步做好 依照立站的基本精神就可以
2a. 規範站長相關的規定
2b. 修改使用者相關的規定
不能違背此精神
3. 站長的責任義務弄清楚後 再來就是把站長賦予民意基礎
這時就是法務 系統 站長或許有其困難度
但站務站長任期屆滿後 全改民選
有民意基礎 以及使用者監督 讓站長不違背立站基本原則
4. 以上三點做到 我覺得我們就可以放手試試
在不違背立站基本原則下 由民選站長決定站的施政方向以及走向
5. 而組織再造的部分 行政部門裁減 增加 透過站長高峰會來決定沒有問題
高峰會的成員就各部門的部長
有些部門成員 因為職務之便在Admin板看得到
有些部門成員因為不需要 成員就不能投票
都由部長一票決定部門意見 部門內部要另外在投票則是部門自己決定
而兩站都有站長權力的 仍是一票為主
6. 而站長違規懲處
依照站長管理規定利益迴避原則 由法務部門做出判決
防止法務獨大 站長高峰會可有否決權超過1/2出席 3/4否定會可以否決
權力義務跟責任都是相對的
7901 篇我也提出來 就是希望規範越趨完整 有規則可循
有權有責 就是好的制度
大家就從這邊開始吧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8.58.10.159
> -------------------------------------------------------------------------- <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Mon Jun 13 09:46:01 2005
這些都沒錯
但是還是一句話
這事是兔子提出質疑的
他提出解決方法的
方法不好, 大家討論
制度不好, 大家修
要立規範, 立好以後跟著作
而不是你一個人跳出去公告
我真的不知道下次如果還有類似的事
這樣子的先例以後要怎麼解決事情
是先公告先贏嘛?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並沒有不了了之呀?
: 公告的內容先前也已經在Admin板發表了 也有再進行
: 這種投票的結果 一個沒有侵權的人總不能公告他侵權吧
: 7901 篇我也提出來過了 我要大家把站長的規範規範好
: 請問誰回應我了? 我希望未來這些事情就不用大家吵成一堆 勞民傷財
: 共同立定標準 就是未來站長若有違規行為 可以照規範約束
: 而跳過規範標準 直接要求決定投票權
: 跳過交叉比對調查 直接要權力處置 這是應該的嗎?
: 新功能的文宣在Admin板發表過了嗎?
: 有新功能上線有問過其他站長了嗎?
: "避免權力過於集中於一人之手"
: 我相信最願意釋出權力的就是我 跟in2沒見過面時 整台Ptt的機器都願意讓他重灌
: 我也沒跟各為見過面 就希望各部門 是由 "一人"負責
: Root由於掌管機器硬體 有如國家的"軍權" 掌握領土安危
: 我有怕各位"權力過於集中於一人之手?"
: 各為站長找新站長進來時 請問有詳細到每一個向我interview嗎?
: "Ptt 你怎麼可以就這樣子自己跑到 SYSOP板去公告!"
: in2你今天這樣說話 你對得起我嗎? 我公告你為Root時 有詢問過大家的意見嗎
: 我真的不想跟你吵 但你說得話真得越來越讓我寒心
: 我不想多說就是真誠希望我們不要再爭執下去了 這才是對大家最好的
: 你知不知道照過去慣例 Root畢業應該要無私交接給在校學生了
: 我希望大家多一點合作跟互信
: gain帳號出問題了 請問你調查出來結果沒有
: 你知不知道我一聽到這件事情時 我說的第一句話是
: 若沒有證據我是相信大家 我真的是很感嘆你對我今天說話的態度
: 大家再搞東搞西時我都相信大家是為了Ptt好 所以給大家權力
: 而我今天做這決定 也是為這個站好 也有在進行 請大家尊重我一點
: 以上是內心話 下面是比較有營養的
: =============================================================================
: 我也不反對大家自己可以有決定的權力
: 我覺得站長能夠透過彼此討論投票決定事情 是好的
: 有以下步驟
: 1. 要先把Ptt的立站基本精神做好 作為站長做事立法的基本原則
: 這之前Lawcloud有提過 現在到是可以好好想想
: 我有聽到板務也有提案 我是覺得這是一個機會把一系列的事情做好
: 2. 第一步做好 依照立站的基本精神就可以
: 2a. 規範站長相關的規定
: 2b. 修改使用者相關的規定
: 不能違背此精神
: 3. 站長的責任義務弄清楚後 再來就是把站長賦予民意基礎
: 這時就是法務 系統 站長或許有其困難度
: 但站務站長任期屆滿後 全改民選
: 有民意基礎 以及使用者監督 讓站長不違背立站基本原則
: 4. 以上三點做到 我覺得我們就可以放手試試
: 在不違背立站基本原則下 由民選站長決定站的施政方向以及走向
: 5. 而組織再造的部分 行政部門裁減 增加 透過站長高峰會來決定沒有問題
: 高峰會的成員就各部門的部長
: 有些部門成員 因為職務之便在Admin板看得到
: 有些部門成員因為不需要 成員就不能投票
: 都由部長一票決定部門意見 部門內部要另外在投票則是部門自己決定
: 而兩站都有站長權力的 仍是一票為主
: 6. 而站長違規懲處
: 依照站長管理規定利益迴避原則 由法務部門做出判決
: 防止法務獨大 站長高峰會可有否決權超過1/2出席 3/4否定會可以否決
: 權力義務跟責任都是相對的
: 7901 篇我也提出來 就是希望規範越趨完整 有規則可循
: 有權有責 就是好的制度
: 大家就從這邊開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0.68.28.167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Mon Jun 13 17:53:27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我也不想跟你吵.
不過我還是認為重大決策不能單出於你之手,
組一個聯合的決策團, 人少一點, 也許三個人也許五個人,
可以維持機動性快速做出決定, 也可以避免掉很多弊端.
that's my poin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發信人: in2.bbs@ptt.cc (敬請期待 :P),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Mon Jun 13 18:13:26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in2 (敬請期待 :P)》之銘言:
: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我也不想跟你吵.
: 不過我還是認為重大決策不能單出於你之手,
: 組一個聯合的決策團, 人少一點, 也許三個人也許五個人,
: 可以維持機動性快速做出決定, 也可以避免掉很多弊端.
: that's my point.
也許大家有點失焦了.
為什麼我會提供這樣子的質疑呢?
你可以從頭看一下這次的事件,
小莎取消權限, 但是不公告侵權, 唐諾無罪.
為什麼要幫小莎隱瞞?
為什麼唐諾無罪?
請問有多少人參與這個決定?
一個人!
我覺得這就是危險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0.7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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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Mon Jun 13 22:07:29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4. 以上三點做到 我覺得我們就可以放手試試
: 在不違背立站基本原則下 由民選站長決定站的施政方向以及走向
我覺得這樣不是很好耶
現在熱門板的民選板主
就常常選出一些怪怪的人
擔心到時候的民選站長
會選出一些對權力有企圖跟野心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6.111
> -------------------------------------------------------------------------- <
發信人: jdwreck.bbs@ptt.cc (小瑞可),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Mon Jun 13 22:29:59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gain帳號出問題了 請問你調查出來結果沒有
我查過資料
有動過這個帳號的也只有 D先生本人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0
> -------------------------------------------------------------------------- <
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Jun 14 10:26:04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 可以維持機動性快速做出決定, 也可以避免掉很多弊端.
: 請問有多少人參與這個決定?
: 一個人!
: 我覺得這就是危險的地方.
很多弊端在哪? 危險在哪?
是不是這整件事情疑雲重重
我們要真相調查委員會?
Root一個人危不危險 Root一個人會不會很多弊端
也有人質疑投票的合理性 就跳出來不負責投票
這種投票的結果 會不會危險 會不會很多弊端
這以上些話聽了會不會不舒服?
同樣不管對這次事件 還是對gain事件
有證據 就討論定罪
沒證據 就選擇相信 這就是原則
"危險" "弊端" 都是很假設的控訴
這種字眼少提一點
Admin板才會遠離當前社會烏煙
===============================
都退一步好嗎?
站長不是比關係 比人氣
一個好的組織 是要法治
懲罰也不是喊價 覺得太重太輕
我們就來制定規範 有了規範
大家清楚沒有異議 就照此規範進行
不違立站基本精神的原則
未來各部門部長可以對重大決策投票
對使用者負責 使用者也能監督站長
我希望大家在規範上用心
部門之間互相合作且制衡
並為使用者交代
有了規範 有了負責的人 才會有權力
不是就 誰該重一點誰該輕一點
這樣跳不離這個無窮迴圈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編輯: Ptt 來自: 128.231.210.110 (06/14 02:26)
> -------------------------------------------------------------------------- <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Tue Jun 14 08:16:57 2005
你還是沒回到重點
投票不好別人也提了很多改進方法
但是一人獨裁不好你還是一人獨裁
重點是在於你一個人跳到SYSOP去公告了"你"的處理方法而不理會其他人的意見
而不在於大家堅持投票或是不相干的gain事件
上次的事你一直說真相不明?
在大家都講的這麼清楚的情況下, 我不知道有什麼真相不明?
有的話為什麼不講出來?
這次的gain事件我倒是還沒看到真相
如果怕真相不明為什麼不問個清楚查個明白?
你一直拿這兩件事來比我又真的不懂了@.@..
還是實際上上次的事情還有很多隱情沒講的?
真的有也還是不相干的兩件事吧?
倒是如果上次的事有好的處理方法解決流程
拿來這次用不是很好?
而上次的事件我們到底有什麼東西可以拿來這次用的...@.@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 請問有多少人參與這個決定?
: : 一個人!
: : 我覺得這就是危險的地方.
: 很多弊端在哪? 危險在哪?
: 是不是這整件事情疑雲重重
: 我們要真相調查委員會?
: Root一個人危不危險 Root一個人會不會很多弊端
: 也有人質疑投票的合理性 就跳出來不負責投票
: 這種投票的結果 會不會危險 會不會很多弊端
: 這以上些話聽了會不會不舒服?
: 同樣不管對這次事件 還是對gain事件
: 有證據 就討論定罪
: 沒證據 就選擇相信 這就是原則
: "危險" "弊端" 都是很假設的控訴
: 這種字眼少提一點
: Admin板才會遠離當前社會烏煙
: ===============================
: 都退一步好嗎?
: 站長不是比關係 比人氣
: 一個好的組織 是要法治
: 懲罰也不是喊價 覺得太重太輕
: 我們就來制定規範 有了規範
: 大家清楚沒有異議 就照此規範進行
: 不違立站基本精神的原則
: 未來各部門部長可以對重大決策投票
: 對使用者負責 使用者也能監督站長
: 我希望大家在規範上用心
: 部門之間互相合作且制衡
: 並為使用者交代
: 有了規範 有了負責的人 才會有權力
: 不是就 誰該重一點誰該輕一點
: 這樣跳不離這個無窮迴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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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Jun 14 18:10:27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 請問有多少人參與這個決定?
: : 一個人!
: : 我覺得這就是危險的地方.
: 很多弊端在哪? 危險在哪?
因為權力會使人腐化,
因為只有一個人做決定別人又沒有辦法推翻的時候,
可能做出偏頗的決策而不自知.
因為國父推翻了一人專制的滿清.
: Root一個人危不危險 Root一個人會不會很多弊端
我不懂你這邊所謂的 root 指的是,
如果是機器上的 root 其實不只我一個人有就是了.
: 也有人質疑投票的合理性 就跳出來不負責投票
: 這種投票的結果 會不會危險 會不會很多弊端
所以我建議說,
組一個小 team 做出負責的投票,
結果需要放在 admin板公告至少 24 小時給大家看過,
如果有一定人數聯署反對,
可以在公告之前攔下來,
這次就需要更嚴格的表決.
這樣子應該可以避免掉上面的問題.
: 都退一步好嗎?
: 站長不是比關係 比人氣
: 一個好的組織 是要法治
你去找一條法律來,
說碰到小莎這種情況應該只取消權限,
不應該公告她的罪行給我看看.
現在問題就是碰到一些沒有法的時候,
應該怎樣決定要怎麼做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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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90.74
※ 編輯: in2 來自: 140.112.90.74 (06/1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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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allykoi.bbs@ptt.cc (不需要愛情的夏天),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5 04:11:3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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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楚重點 ~_~" please 把兩件事情分開來提
about sallykoi
就是敝人的事情
一開始我就不清楚這件事情會留下紀錄
不過既然留下紀錄 我就必須說實話 做正確的解答
所以我在這方面沒有什麼可說的
這件事情一開始in2說要投票也沒有經過大家的同意
看了投票人數 真是低的可憐
so..誰投了票也不清楚 所以這樣投票結果只能當作參考還是?
所以Ptt去公告也沒經過大家同意
那這兩件事情是不是差不多?
就我ㄧ個罪人來看 還挺相同的 沒有什麼兩樣 XD
那現在解決方法是什麼?
以後面對同樣事情該怎麼解決?
OK 我覺得之前有人提的建議不錯 可以有一個小團體決策就好
不用這麼多人決定 也不用這麼獨裁
當然這個小團體 要由誰組成? 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站長們對誰信任對誰不信任 或覺得誰可以作正當判斷and so on...
當然Ptt是一站之首 他必須在這裡面 而當Ptt做錯事他也要被審判XD
今天我的事 也算是我自己嘴巴大愛亂說自己的事情
所以今天就算站長群偷偷做了這件事情 沒人查出來 根本也不會被發現
所以以後系統上要的改正是?
最後一點 leave me away 我快要煩死了
不要每件事情都扯扯扯扯到我身上好嗎?
後天要考期末 考不過我就延了
我已經夠了 這件事情不要再來了
我超沒種的也不想要在聽到這件事情要怎麼處理
上次醫生說要開藥給我 我還跟他說我自己hold住
現在想想真是丟臉 我超難hold的 他X的
OK fine 就這樣 等smarttb1上任我就要辭了
之後可以做點自己一直想做的事情 多好
>----------------------------------------------------------------------------<
about gain
這個是個大問題
因為我覺得如果系統沒紀錄 而且D沒有動過的話
那到底為什麼今天會發生這件事情
可不可以請root查查看是誰動到的
是誰無意或是有意間動到的
如果root都查不到的話..
那這樣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我自己親眼看到的東西
該不會是我眼睛模糊吧?
我應該還沒有精神錯亂到會看錯這種東西XD
所以我還是覺得請root的各位大大麻煩查看看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
所有東西如果都有紀錄的話
當然要抓是很快 根本不用懷疑
而今天怎麼可能沒紀錄呢?
我的事情也有紀錄 所以人改他人資料也都有紀錄
我想這個紀錄應該不難被找到吧?
那要怎麼樣找到有被修改的紀錄呢?
是不是連我們自己當站務都還要不敢相信自己的同伴?
突然覺得當個普通小朋友好像不用擔心太多一樣 呼 (煙)
就是這樣子 謝謝大家 :D
--
http://blog.xuite.net/sallykoi/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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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5 05:08:3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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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不在於大家堅持投票或是不相干的gain事件
: 上次的事你一直說真相不明?
: 在大家都講的這麼清楚的情況下, 我不知道有什麼真相不明?
: 有的話為什麼不講出來?
我什麼時候說上次的事情真相不明?
你看不懂我的話就再看一次吧
--
杜奕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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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8.231.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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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5 06:17:56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請不要一直抹黑我 連國父都搬出來我真的是很佩服胡說八道的本領
請問誰腐化了 我講的Root當然是指系統最終的決策權
你扯其他有Root帳號的人做什麼
我前面已經很明白說 可以讓責任制度正常運行 我不用多管這些事情
講了半天還是權力權力 請問該有的規範列出來了嗎?
我講站長的規範不是這次才講的 講了一年兩年 沒有任何人提案
出了事情 也沒有審查 就在那邊匿名放箭 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嗎?
如果沒有規範 那不就懲罰就大家喊一喊
請告訴我這種匿名投票結果能用嗎? 誰來負責這決定?
沒有侵權的人要公告侵權 基本上不就已經違法了
過去站長對我負責 現在我不太管 站長幾乎是對自己負責 使用者又管不到站長
不要我一出來決定你們就覺得不習慣
我能做的就是公平公正保護大家 而你們不信任我也罷
有證據就提出證明 我的判斷是錯的 我也會虛心接受 站長真的有侵權
而不是攻擊有弊端 有危險 還有今天的新詞 "腐化"
你不能證明弊端 不能證明危險 不能證明腐化
基本上你就在做抹黑毀謗的事情
大家擁有的站長權力 不管是直接或是間接 都是我授權再授權出去的
為什麼我要制定立站精神 制定站長規範 過去為什麼要開放小組長權限
就是希望把權力放出去後我不要再操心 要讓站可以自行運行順利
你不要自比國父 國父是主權在民 而不是主權在一級主管
國父至少還動訂定三民主義五權憲法 而我們現在這麼辛苦做分權專業分立的目的是什麼
就是要符合民主社會
而反對分權分立 反對地方自治勢力永遠在 但我還是持續推行
站長不想對我負責 那就採直接民主對使用者負責 接受監督
如果不怕民主 我們就一起把規範做好
如果怕民主 就別自許民主
就這麼簡單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 <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Tue Jun 14 23:10:51 2005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 請問有多少人參與這個決定?
: : 一個人!
: : 我覺得這就是危險的地方.
: 很多弊端在哪? 危險在哪?
: 是不是這整件事情疑雲重重
: 我們要真相調查委員會?
here here...
要真相叭叭叭...
這明明是你提的擬問..
: Root一個人危不危險 Root一個人會不會很多弊端
: 也有人質疑投票的合理性 就跳出來不負責投票
: 這種投票的結果 會不會危險 會不會很多弊端
: 這以上些話聽了會不會不舒服?
: 同樣不管對這次事件 還是對gain事件
: 有證據 就討論定罪
: 沒證據 就選擇相信 這就是原則
: "危險" "弊端" 都是很假設的控訴
: 這種字眼少提一點
: Admin板才會遠離當前社會烏煙
: ===============================
: 都退一步好嗎?
: 站長不是比關係 比人氣
: 一個好的組織 是要法治
: 懲罰也不是喊價 覺得太重太輕
: 我們就來制定規範 有了規範
: 大家清楚沒有異議 就照此規範進行
: 不違立站基本精神的原則
: 未來各部門部長可以對重大決策投票
: 對使用者負責 使用者也能監督站長
: 我希望大家在規範上用心
: 部門之間互相合作且制衡
: 並為使用者交代
: 有了規範 有了負責的人 才會有權力
: 不是就 誰該重一點誰該輕一點
: 這樣跳不離這個無窮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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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134.15
> -------------------------------------------------------------------------- <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Tue Jun 14 23:27:28 2005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請不要一直抹黑我 連國父都搬出來我真的是很佩服胡說八道的本領
: 請問誰腐化了 我講的Root當然是指系統最終的決策權
: 你扯其他有Root帳號的人做什麼
: 我前面已經很明白說 可以讓責任制度正常運行 我不用多管這些事情
: 講了半天還是權力權力 請問該有的規範列出來了嗎?
: 我講站長的規範不是這次才講的 講了一年兩年 沒有任何人提案
依以往的慣例
這最早ptt2處理過一次, 是plover的事情
上次Sunicer的事我處理時, 被你直接否決掉
這次兔子的處理
一樣被你直接否決掉
我不知道, 明明是有前例可以依循的東西
大家也在照前例在作..
你哪來的理由一個人否決掉
一個人去公告
我一直強調,
以往的處理不好, 就想法子改好
大家討論, 人太多不具時效性, 就想個具時效性的方法
所有的事情都未定
就你直接否決可能的解決方式
兔子處理的不好, 你可以提出不好的地方, 建議怎麼作的流程比較好
大家討論解決
重點還是在
你永遠是一個人跳出來否決事情, 決定事情
一個人決定要用什麼條文, 不用什麼條文
你覺得不好的, 就提出來修...
而不是要用時不合你意直接否決..
這段我強調太多次了
如果你能作到兼顧站上權限使用者權益社會公益宇宙和平
那大家樂得輕鬆
但是我相信你不行
你也不用難過, 這很難有人可以, 有你可以舉出來..
所以才要大家的意見啊..
沒有人說投票最好
很多事也不是民主就能決定
但是我相信也不會是最差的,
有更好方式的提出來,
沒有更好的方式也不要挑最差的..
CharieL就提了很多正面的意見
兔子提的方法不一定最好, 總也是個方法
我就不知道你堅持什麼
就一定要一人決定..
我就想問你
假如這次gain事件又是件類似的事, 我只是隨便假設一件
到底現在有什麼前例可依循?
上次的事提供了我們什麼可用的借鏡?
我們有什麼方式可以查明事情, 決定判決?
: 出了事情 也沒有審查 就在那邊匿名放箭 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嗎?
: 如果沒有規範 那不就懲罰就大家喊一喊
: 請告訴我這種匿名投票結果能用嗎? 誰來負責這決定?
: 沒有侵權的人要公告侵權 基本上不就已經違法了
: 過去站長對我負責 現在我不太管 站長幾乎是對自己負責 使用者又管不到站長
: 不要我一出來決定你們就覺得不習慣
: 我能做的就是公平公正保護大家 而你們不信任我也罷
: 有證據就提出證明 我的判斷是錯的 我也會虛心接受 站長真的有侵權
: 而不是攻擊有弊端 有危險 還有今天的新詞 "腐化"
: 你不能證明弊端 不能證明危險 不能證明腐化
: 基本上你就在做抹黑毀謗的事情
: 大家擁有的站長權力 不管是直接或是間接 都是我授權再授權出去的
: 為什麼我要制定立站精神 制定站長規範 過去為什麼要開放小組長權限
: 就是希望把權力放出去後我不要再操心 要讓站可以自行運行順利
: 你不要自比國父 國父是主權在民 而不是主權在一級主管
: 國父至少還動訂定三民主義五權憲法 而我們現在這麼辛苦做分權專業分立的目的是什麼
: 就是要符合民主社會
: 而反對分權分立 反對地方自治勢力永遠在 但我還是持續推行
: 站長不想對我負責 那就採直接民主對使用者負責 接受監督
: 如果不怕民主 我們就一起把規範做好
: 如果怕民主 就別自許民主
: 就這麼簡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59.121.134.15
> -------------------------------------------------------------------------- <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Tue Jun 14 23:52:40 2005
※ 引述《sallykoi.bbs@ptt.cc (不需要愛情的夏天)》之銘言:
: 分清楚重點 ~_~" please 把兩件事情分開來提
: about sallykoi
: 就是敝人的事情
: 一開始我就不清楚這件事情會留下紀錄
: 不過既然留下紀錄 我就必須說實話 做正確的解答
: 所以我在這方面沒有什麼可說的
: 這件事情一開始in2說要投票也沒有經過大家的同意
: 看了投票人數 真是低的可憐
: so..誰投了票也不清楚 所以這樣投票結果只能當作參考還是?
: 所以Ptt去公告也沒經過大家同意
: 那這兩件事情是不是差不多?
: 就我ㄧ個罪人來看 還挺相同的 沒有什麼兩樣 XD
: 那現在解決方法是什麼?
: 以後面對同樣事情該怎麼解決?
: OK 我覺得之前有人提的建議不錯 可以有一個小團體決策就好
: 不用這麼多人決定 也不用這麼獨裁
: 當然這個小團體 要由誰組成? 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 站長們對誰信任對誰不信任 或覺得誰可以作正當判斷and so on...
: 當然Ptt是一站之首 他必須在這裡面 而當Ptt做錯事他也要被審判XD
: 今天我的事 也算是我自己嘴巴大愛亂說自己的事情
: 所以今天就算站長群偷偷做了這件事情 沒人查出來 根本也不會被發現
: 所以以後系統上要的改正是?
: 最後一點 leave me away 我快要煩死了
: 不要每件事情都扯扯扯扯到我身上好嗎?
: 後天要考期末 考不過我就延了
: 我已經夠了 這件事情不要再來了
: 我超沒種的也不想要在聽到這件事情要怎麼處理
: 上次醫生說要開藥給我 我還跟他說我自己hold住
: 現在想想真是丟臉 我超難hold的 他X的
: OK fine 就這樣 等smarttb1上任我就要辭了
: 之後可以做點自己一直想做的事情 多好
我也一樣分兩段發表一下我的意見
我很同意 不用這麼多人決定 也不用這麼獨裁這句話
但這樣想
投票的結果那時一切未定
更重要的是最後的決定也一切未定
就依投票了嘛?已經這麼多人認為完全依靠投票是不好的
也有人提出了應該怎樣
暱名回應的問題也不存在, 我, solly, 唐諾, CChess, CharieL等大家都是有話直說
這時候Ptt就直接去公告了
我不認為這是可以相提並論的
另外就態度來講
不管有沒有Log, 作什麼事會不會被發現
這事就是不應該作的, 作了就是不對,
真的要惡搞以現在的系統, 我相信不可能防止所有的濫權
但太過限制站長權限, 對使用者不會是好事
所以只要是站長就應該要自己約束
自己約束不了的才要靠系統程式
我認為可以作的就是多作Log..只要有Log, 就會有一種約束的力量
不能認為說不被發現就可以, 尤其是這麼嚴重的事
自己人都這樣想了, 要使用者如何相信
: >----------------------------------------------------------------------------<
: about gain
: 這個是個大問題
: 因為我覺得如果系統沒紀錄 而且D沒有動過的話
: 那到底為什麼今天會發生這件事情
: 可不可以請root查查看是誰動到的
: 是誰無意或是有意間動到的
: 如果root都查不到的話..
: 那這樣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 我自己親眼看到的東西
: 該不會是我眼睛模糊吧?
: 我應該還沒有精神錯亂到會看錯這種東西XD
: 所以我還是覺得請root的各位大大麻煩查看看
: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
: 所有東西如果都有紀錄的話
: 當然要抓是很快 根本不用懷疑
: 而今天怎麼可能沒紀錄呢?
: 我的事情也有紀錄 所以人改他人資料也都有紀錄
: 我想這個紀錄應該不難被找到吧?
: 那要怎麼樣找到有被修改的紀錄呢?
: 是不是連我們自己當站務都還要不敢相信自己的同伴?
: 突然覺得當個普通小朋友好像不用擔心太多一樣 呼 (煙)
: 就是這樣子 謝謝大家 :D
這件事之前完全沒聽到@.@, 我也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但以我的意見
現在應該先列明事情
就solly提出來的時間點
去Security翻上線記錄等
jdwreck找出了兩條記錄
但現在還沒人解釋那兩行是啥
(所以我覺得這類的記錄應該要另外作Log, 以資分辨)
然後也許再有人去仔細翻一下, 看有沒有漏掉的..
有關鍵字加上現在piaip的pmore, 找起來應該不難..也不會漏掉
就現在站上的程式來講, 除了ABCDE的設定, 都另外會有一篇Log
除非程式在那段時間有變化
而會有SetUser記錄的情況, 我想系統站長也很清楚
比照一下符不符合..說不定會找到別的Bug, 那也很難講..
這部分每個看得到Security的人都可以去找, 我想也不會太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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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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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5 07:17:2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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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請不要一直抹黑我 連國父都搬出來我真的是很佩服胡說八道的本領
: 請問誰腐化了 我講的Root當然是指系統最終的決策權
: 你扯其他有Root帳號的人做什麼
ok, 如果你要這樣子說的話, 請問現在 root 到底是誰?
如果 "in2你今天這樣說話 你對得起我嗎? 我公告你為Root時 有詢問過大家的意見嗎"
我似乎還沒有看過新的公告, 所以現在是我嗎?
那為什麼這件事情你可以推翻我的決定然後公告? (由投票結果決定)
我們當然不可能把站的重大決策直接開放給所有的 user ,
如果直接用站長群會議的結論也不可行,
如果直接由你來做決策的話,
目前看到至少我和 windsheep都不會同意.
那像我之前說的,
在站長群之上組成站長高峰會,
負責重大決策,
這樣子到底有什麼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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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90.7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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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5 07:22:34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那像我之前說的,
: 在站長群之上組成站長高峰會,
: 負責重大決策,
: 這樣子到底有什麼不好?
請把文章看仔細
=============================================================================
我也不反對大家自己可以有決定的權力
我覺得站長能夠透過彼此討論投票決定事情 是好的
有以下步驟
1. 要先把Ptt的立站基本精神做好 作為站長做事立法的基本原則
這之前Lawcloud有提過 現在到是可以好好想想
我有聽到板務也有提案 我是覺得這是一個機會把一系列的事情做好
2. 第一步做好 依照立站的基本精神就可以
2a. 規範站長相關的規定
2b. 修改使用者相關的規定
不能違背此精神
3. 站長的責任義務弄清楚後 再來就是把站長賦予民意基礎
這時就是法務 系統 站長或許有其困難度
但站務站長任期屆滿後 全改民選
有民意基礎 以及使用者監督 讓站長不違背立站基本原則
4. 以上三點做到 我覺得我們就可以放手試試
在不違背立站基本原則下 由民選站長決定站的施政方向以及走向
5. 而組織再造的部分 行政部門裁減 增加 透過站長高峰會來決定沒有問題
高峰會的成員就各部門的部長
有些部門成員 因為職務之便在Admin板看得到
有些部門成員因為不需要 成員就不能投票
都由部長一票決定部門意見 部門內部要另外在投票則是部門自己決定
而兩站都有站長權力的 仍是一票為主
6. 而站長違規懲處
依照站長管理規定利益迴避原則 由法務部門做出判決
防止法務獨大 站長高峰會可有否決權超過1/2出席 3/4否定會可以否決
權力義務跟責任都是相對的
7901 篇我也提出來 就是希望規範越趨完整 有規則可循
有權有責 就是好的制度
大家就從這邊開始吧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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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5 09:20:51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 那像我之前說的,
: : 在站長群之上組成站長高峰會,
: : 負責重大決策,
: : 這樣子到底有什麼不好?
: 請把文章看仔細
: =============================================================================
: 我也不反對大家自己可以有決定的權力
: 我覺得站長能夠透過彼此討論投票決定事情 是好的
: 有以下步驟
: 1. 要先把Ptt的立站基本精神做好 作為站長做事立法的基本原則
: 這之前Lawcloud有提過 現在到是可以好好想想
: 我有聽到板務也有提案 我是覺得這是一個機會把一系列的事情做好
這個已經說很多次了不是嗎?
要求將各部門的工作分配講清楚也都說過很多次了
: 2. 第一步做好 依照立站的基本精神就可以
: 2a. 規範站長相關的規定
: 2b. 修改使用者相關的規定
: 不能違背此精神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 這件事情就暫時還是由你來決定
當1尚未完成 2還沒出現的狀況下
如果再發生類似站長濫權的部分 是由你來做決策?
所以 簡而言之就是 唐諾和小莎這件事情 絕對不會再更改?
: 3. 站長的責任義務弄清楚後 再來就是把站長賦予民意基礎
: 這時就是法務 系統 站長或許有其困難度
: 但站務站長任期屆滿後 全改民選
所以是否要定個任期?
: 有民意基礎 以及使用者監督 讓站長不違背立站基本原則
改民選 在ptt應該還不適用吧
鄉民太多 真的會公正選舉的那一天到來應該還是很困難吧
: 4. 以上三點做到 我覺得我們就可以放手試試
: 在不違背立站基本原則下 由民選站長決定站的施政方向以及走向
: 5. 而組織再造的部分 行政部門裁減 增加 透過站長高峰會來決定沒有問題
: 高峰會的成員就各部門的部長
: 有些部門成員 因為職務之便在Admin板看得到
: 有些部門成員因為不需要 成員就不能投票
: 都由部長一票決定部門意見 部門內部要另外在投票則是部門自己決定
: 而兩站都有站長權力的 仍是一票為主
這一點其實我不大了解您的意思
這一點的實施是在123都實行了之後才會出現
還是現在就已經有所謂站長高峰會之類的東東?
: 6. 而站長違規懲處
: 依照站長管理規定利益迴避原則 由法務部門做出判決
如果法務知法犯法呢?
: 防止法務獨大 站長高峰會可有否決權超過1/2出席 3/4否定會可以否決
這句話好難懂 >"<
: 權力義務跟責任都是相對的
: 7901 篇我也提出來 就是希望規範越趨完整 有規則可循
: 有權有責 就是好的制度
: 大家就從這邊開始吧
總覺得 越來越多的規範限制著自己的發展
很多事情很簡單的點也漸漸的會在討論中被模糊焦點
是不是所有東西乾脆都留下紀錄 這樣子以後作什麼事情都有機可循
也不會造成最近風風雨雨那麼多 爭執那麼多
每個人各執己見這樣子討論當然很好 可是 吵吵鬧鬧會讓人越來越不想看 adm
一件事情還沒有確切的處理結束 (小莎事件)
很多焦點又同時的被提出 這個目的是什麼? 作用在哪邊?
對於小莎的事件 最後結果為什麼小莎就是公告離職 但是權限尚未拔除
最後唐諾出借 id反而不用付任何責任 這一點我一直有所質疑
而在 in2 和 windsheep 的文章也不斷的出現這樣子的質疑
卻看不到任何回答或是回應 只說投票不合理專制獨裁很少人投票不採信之類的
最近又冒出所謂的 gain 事件 我知道這兩件事情並沒有關係
但是 為什麼一而在再而三的會出現帳號出問題的狀況?
從過年就發生這樣子的事情 到現在繼續發生問題
我不懂 任意竄改別人資料有那麼好玩嗎?
還是有人發現了什麼程式上的漏洞 可以改而讓人渾然不知的?
怎麼樣才叫做對站務對站長這個職位負責?
這個問題我也一直很想知道
是不是乾脆以後做個資料夾 讓後人有跡可循才會更好?
再來 要不要定個站長公約 一定要在 ptt站待滿多久做了哪些事情的人
才能擔任站長?
有太多的漏洞讓我們在 adm 已經吵了不少次
每次吵最後總是不了了之 同樣的問題不斷的在循環
難道一直說想做要做必須做 規範就會自己生出來嗎?
舊有的錯誤就蓋掉嗎? 這不是處理事情的態度阿.
在我認為 或許應該先訂定站長對自己帳號負責的態度
所有站長都必須資料正確 才能擔任站長 (即使是最小階層板主亦同)
請帳號本身就有錯誤的站長 寄信給我 我親自手動幫你更改
(包含您的多重帳號 id)
再來 建議各部門可提出自己部門擔任站務或是底下工作人員的基本條件及門檻
之後找接班人才有依據
接著 建議各部門訂定出工作規範 每個人負責哪個項目
也請讓所有站長都能夠知道 或是知道去哪邊可以找到這個人負責項目
帳號部的要求在此
目前分工如下:
jdwreck 負責一切對外公告即 ID_problem及 sysop 問題回應等工作
以及帳號一切所需領回手續 VIP帳號申請
監督帳號組工作狀況
jzs 負責處理多重帳號事務申訴部份
iamori 負責處理多重帳號事務懲處部份
以及被檢舉帳號退權限部份
FroeverSky / doze 負責審帳號
剛剛新增了兩個帳號組員 明天開始會開始試用
依照各部門自身的狀況訂定出緊急規範之類的 (看部門需求)
最後 若各部門之間工作有互相重疊的部分
(像帳號部就常常跟其他部門重疊)
希望能夠說明工作如何分擔 並且若有動到對方職權的部分
以帳號部來說 若有板主想要申請新板 希望每個審核的站長能夠把關帳號品質
若有不合法的帳號 請告知帳號部門
若法務那邊有判決哪個帳號停權或什麼之類的
也能告知帳號部門 以免人家跑來帳號申訴
我們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 只能先擺著問清楚再說
或許我這樣子寫還是漏掉很多部分
如果有想到什麼 也請大家多多補上
我的意見大概就是這樣子吧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0
> -------------------------------------------------------------------------- <
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5 10:06:31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 很多弊端在哪? 危險在哪?
: : 是不是這整件事情疑雲重重
: : 我們要真相調查委員會?
: here here...
: 要真相叭叭叭...
: 這明明是你提的擬問..
: : Root一個人危不危險 Root一個人會不會很多弊端
: : 也有人質疑投票的合理性 就跳出來不負責投票
: : 這種投票的結果 會不會危險 會不會很多弊端
: : 這以上些話聽了會不會不舒服?
== 同樣不管對這次事件 還是對gain事件
== 有證據 就討論定罪
== 沒證據 就選擇相信 這就是原則
== "危險" "弊端" 都是很假設的控訴
== 這種字眼少提一點
== Admin板才會遠離當前社會烏煙
所以你看不懂這段話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整件事情真的疑雲重重?
--
杜奕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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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8.231.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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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5 10:36:4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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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最早ptt2處理過一次, 是plover的事情
: 上次Sunicer的事我處理時, 被你直接否決掉
Sunicer被我否決? 請問Sunicer現在人在哪裡?
你是搞報社還是搞媒體的?
: 我不知道, 明明是有前例可以依循的東西
: 大家也在照前例在作..
前例前例 你的前例會比我前例嗎? 不要以老賣老唷
: 我就想問你
: 假如這次gain事件又是件類似的事, 我只是隨便假設一件
: 到底現在有什麼前例可依循?
: 上次的事提供了我們什麼可用的借鏡?
: 我們有什麼方式可以查明事情, 決定判決?
前面不是已經說過了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如果沒有證據就不能隨便判人罪
同樣的對兩件事情都是這種態度 我也希望大家是這種態度
而站長交接的部分 小莎會於6/30卸除所有站長權力
大家的意見都很寶貴 但拜託相信我處理的態度跟公正性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編輯: Ptt 來自: 128.231.210.110 (06/15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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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5 11:10:47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這個已經說很多次了不是嗎?
: 要求將各部門的工作分配講清楚也都說過很多次了
就像中華民國憲法一樣 有了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力 立國精神
以及國家各權分立發展方向 當然還包含有的沒的中央地方劃分精神
站長就職的誓言等
主要是規定基本精神 這樣就不會有站長高峰會
就可以決定把站賣掉了 或是就可以決定不再open source了
: : 但站務站長任期屆滿後 全改民選
: 所以是否要定個任期?
是應該要有 不然常常站長是當到"消失"也不太對
現在採用年度報告也是希望大家要有目標 有任期跟交接的觀念
: 改民選 在ptt應該還不適用吧
: 鄉民太多 真的會公正選舉的那一天到來應該還是很困難吧
站長未嘗也是一種鄉民呢? 這其實很難說
不是指站長沒有判斷是非的智慧
同樣的是使用者也不是沒有判斷是非的智慧 但可以從規範除去問題
: : 而兩站都有站長權力的 仍是一票為主
: 這一點其實我不大了解您的意思
: 這一點的實施是在123都實行了之後才會出現
是 直接民選若有疑慮 可以想一想
: : 6. 而站長違規懲處
: : 依照站長管理規定利益迴避原則 由法務部門做出判決
: 如果法務知法犯法呢?
"利益迴避原則" 如果犯法的是法務 當然他自己利益相關的當然就不能審案
: : 防止法務獨大 站長高峰會可有否決權超過1/2出席 3/4否定會可以否決
: 這句話好難懂 >"<
這是公民與道德應該不難聽懂吧 ^^;
就是法務有依法審判權 高峰會有審核審判結果是否公正的否決權
當然否決都要有正當理由 若否決可以發回更審
: 很多焦點又同時的被提出 這個目的是什麼? 作用在哪邊?
並不會模糊焦點 這件事情本來就被提出囉
: 在我認為 或許應該先訂定站長對自己帳號負責的態度
: 所有站長都必須資料正確 才能擔任站長 (即使是最小階層板主亦同)
這我相信是好的 我也在板上有再次申明過
請站長自己注意自己帳號正確性
: 再來 建議各部門可提出自己部門擔任站務或是底下工作人員的基本條件及門檻
: 之後找接班人才有依據
: 接著 建議各部門訂定出工作規範 每個人負責哪個項目
: 也請讓所有站長都能夠知道 或是知道去哪邊可以找到這個人負責項目
: 帳號部的要求在此
這部分帳號說明的很好
我相信站長都是很為這個站盡心盡力
我也很願意讓大家共同經營這個站
真的 不要一直說我獨裁 甚至到腐敗 大家一青二白 經營這個站能怎樣?
收受Ptt幣賄賂嗎? 還是我笨到沒有任何好處的事情也去護短?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編輯: Ptt 來自: 128.231.210.110 (06/15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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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5 08:13:45 2005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 here here...
: : 要真相叭叭叭...
: : 這明明是你提的擬問..
: == 同樣不管對這次事件 還是對gain事件
: == 有證據 就討論定罪
討論定罪?
問題就在這啦
你下的決定是未經討論的
這就是重點, 我強調了n次, n很多的重點
: == 沒證據 就選擇相信 這就是原則
所以我相信唐諾出借ID並無惡意
但並不表示無過失
保護有站長權限的帳號是站長要作到的最低底限
: == "危險" "弊端" 都是很假設的控訴
所以本人應該沒用過
: == 這種字眼少提一點
: == Admin板才會遠離當前社會烏煙
Admin的決策應該脫離一人獨裁
從去年開始我不知道要講幾次
或者說從你又開始管ptt2的站長事務時開始
天呀..為什麼你總是脫離主題呢?
我要不要每篇文章都再強調一次我們不要一人獨裁呢?
我倒認為要比爛
一人獨裁會比社會鳥煙爛
等脫離了一人獨裁, 大家會想辦法脫離社會鳥煙
甚至我會覺得
如果大家可以脫離了一人獨裁
連社會鳥煙都會直接跳過
: 所以你看不懂這段話的意思?
: 我的意思是整件事情真的疑雲重重?
那想必是我會錯意了
你把這兩件放一起排, 讓我有了聯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0.68.28.167
> -------------------------------------------------------------------------- <
作者: windsheep ( 心有所鼠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Wed Jun 15 08:24:41 2005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 這最早ptt2處理過一次, 是plover的事情
: : 上次Sunicer的事我處理時, 被你直接否決掉
: Sunicer被我否決? 請問Sunicer現在人在哪裡?
: 你是搞報社還是搞媒體的?
你這句話倒是很像搞報社還是搞媒體的
Sunicer最後是怎解決你忘了?
權限是我拔的嘛?
最後是依大家的決定嘛?
留下了什麼流程供後人作前例?
當時一樣是討論, 每個人發言
最後投票
但你堅持不要用這種方式的不是?
要不要我幫你回想一下
: : 我不知道, 明明是有前例可以依循的東西
: : 大家也在照前例在作..
: 前例前例 你的前例會比我前例嗎? 不要以老賣老唷
你的前例一人獨裁的話
應該早就被否決了
當然不是被你一個人否決的..
說到依老賣老..我又要懷疑你是搞報社還是搞媒體的?
你總是沒事多加這些奇怪的話
要指這點請指出我什麼時候賣過老了
我們用的前例是指大家同意一起用的, 不一定最好, 但不會最爛
你要用你的前例, 麻煩找點可以讓大家同意的..
: : 我就想問你
: : 假如這次gain事件又是件類似的事, 我只是隨便假設一件
: : 到底現在有什麼前例可依循?
: : 上次的事提供了我們什麼可用的借鏡?
: : 我們有什麼方式可以查明事情, 決定判決?
: 前面不是已經說過了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 如果沒有證據就不能隨便判人罪
: 同樣的對兩件事情都是這種態度 我也希望大家是這種態度
很好
但仍然不是由你一人決定
我同樣希望大家都是這種態度, 我也相信會是的..
: 而站長交接的部分 小莎會於6/30卸除所有站長權力
: 大家的意見都很寶貴 但拜託相信我處理的態度跟公正性
我也很想相信
但你的作法很另人不能苟同
你為什麼就這麼怕等大家作好決定再一起公告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0.68.28.167
> -------------------------------------------------------------------------- <
發信人: jdwreck.bbs@ptt.cc (小瑞可),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5 16:26:47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Ptt (杜奕瑾 )》之銘言:
: : here here...
: : 要真相叭叭叭...
: : 這明明是你提的擬問..
: == 同樣不管對這次事件 還是對gain事件
: == 有證據 就討論定罪
: == 沒證據 就選擇相信 這就是原則
: == "危險" "弊端" 都是很假設的控訴
: == 這種字眼少提一點
: == Admin板才會遠離當前社會烏煙
: 所以你看不懂這段話的意思?
: 我的意思是整件事情真的疑雲重重?
簡單的來說
整件事情你處理的方法是不是疑雲重重
你直接否決掉討論出來的結果就罷了
在沒結果出來之前你也跑去公告了
意思應該就是這樣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0
> -------------------------------------------------------------------------- <
發信人: sallykoi.bbs@ptt.cc (不需要愛情的夏天),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n 15 18:13:3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我不想顧忌這麼多了 直接寫好了
反正我有做好心理準備了
這件事情最嚴重會有什麼結果?
敝人在下會被她告 要上法院
當時所發生的所有人都會被連坐
包括當時知情的人 還有清楚我的事情的人 都會被視為共犯
所以 我出事 某部分人也會有責任
這是法律方面在一開始我就得知道的情況
而且這也是最糟糕的情況
這些人包括誰我就不提了 應該自己清楚了解
D不可能幫我打官司 他也有共犯論
所以目前我還在找找看身邊有沒有親戚是律師的
那你們最好也快點找找看律師吧
第二嚴重的 不告知她但是告知站民 我侵權而下臺
這個方法要做是可以 不過我下台之後 傷害到的是誰?
不是現任的站長嗎?
我換個id換個身分變成鄉民我也無所謂
sallykoi這個id爛掉 我無所謂阿
有差的是誰?如果把所有的錯推給這個id ok~fine
那現在的站長要怎麼被使用者信用?
"好大的官威喔~" ...etc
我認為這也是一件嚴重的事情
只不過 真的有必要搞成這樣嗎?
不過以上都是現實 Welcome to the real world.
一開始我就說
我不想要扯到太多無辜的人所以我自首
所以現在到底是怎麼樣 要一個一個挑明來講嗎?
瑞可小姐 我一開始就不想要扯到妳
不過你也是這個場面最清楚我跟她發生過什麼鳥事的人
我沒有想過 我的信賴可以變成這樣子
今天妳是因為D 所以才把整件事情挑明
D今天又是怎麼了?
我說一個我自己帳號的事情
一開始我當站長的時候 資料是不實的
我的名字是我之前取好玩的筆名 後來我被Akolia丟水球說叫我要改
但是因為我不相信Akolia 所以後來我找in2幫我改姓名跟地址
可是當時的in2也不是管帳號 他是系統部門的
我認為因為比較相信in2 所以找in2幫我的忙
所以現在因為D比較相信我 所以我催促他一定要改好自己的資料
免得大家一直說他資料不實之類的
後來我當然幫他改了 any question so far?
站務彼此都要互相cover
當妳跟D無法互相信賴的時候
這時候我認為我可以居中協調的多
我跟D從一開始我了解他不多 後來知道他是賭神 對他印象很差XD
可是我覺得跟他談過之後 發現他是個很認真在做這件事情的人
甚至花了自己額外多餘的時間來做
其實擺明了 他根本不用花太多時間在bbs上
他現實生活已經過得很好了 考上官職 官途通達
根本不需要跟大家在這邊做這種沒有薪水的苦差事
但是他也有他自己對站方的看法
也曾念過我不努力做某些事情之類的 被他罵過好幾次 ~_~"
我也認為妳在帳號部有很多想法 也一值在找人進來這個部門
雖然我覺得很疑惑為什麼要一直找人
因為五個人審帳號難道不夠嗎?
前陣子甚至有空自己都會幫忙審一審
但是你想要找人 我也相對的相信你
甚至還在D前面幫你說好話
幫你們溝通協調過看會不會好一點
我以為我是這樣的相信別人
所以我現在感到我十分的挫敗
對誰好 都不對 對誰說了實話謊話 還要感到心裡不安
我以前不是這樣的人的
這件事情我也不想扯入太多糾紛
但是為什麼要越滾越大呢?
我以為我跟她的事情早該就在五月中打住了
結果卻要拖到六月中?
親愛的各位大哥大姐
這件事情 若非得要搞得這麼嚴重
我只能說 來吧 幫我找個律師幫我
其他的我無可奉告
我最不希望的事就是第一次我跟各位見面會在法院
而不是在某人的慶生派對 或是 站聚
你們到底要什麼 我不懂
我離開之後 對誰都沒有好處 只有事務增量的壞處
D 離開之後 也不會對任何人有好處的
身為站長的名字
我們已經擁有比一般人多更多的東西
我不會在希冀更多的能力跟權限
因為在我能看到我所能掌握已經有很多
有需要去爭? 有需要去在更加討論?
不想置身事外 因為這不是我的個性
不想扯到很多人 因為我想保護我的朋友
但是當這個情形發生之後
我不得不重新審思 我對"朋友"的定義
謝謝大家看完這篇文章
--
http://blog.xuite.net/sallykoi/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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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6.90
> -------------------------------------------------------------------------- <
作者: ltlmouse ( 情有獨鍾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Sun Jul 10 23:54:08 2005
想請問一下...
這件事現在是怎樣?
小莎權限是不是在六月底就拔掉了?
有人透露了什麼東西出去嗎?...
---
最近被朋友問到
有關站長濫權看精華區及使用者資料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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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50.166
> -------------------------------------------------------------------------- <
發信人: seGga.bbs@ptt.cc (sEga.gas3),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Jul 12 04:19:5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ltlmouse.bbs@ptt2.cc ( 情有獨鍾 )》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這件事現在是怎樣?
: 小莎權限是不是在六月底就拔掉了?
: 有人透露了什麼東西出去嗎?...
: ---
: 最近被朋友問到
: 有關站長濫權看精華區及使用者資料的事...
這又是怎麼回事 -.- 太誇張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14.133
> -------------------------------------------------------------------------- <
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Jul 12 13:09:08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ltlmouse.bbs@ptt2.cc ( 情有獨鍾 )》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這件事現在是怎樣?
: 小莎權限是不是在六月底就拔掉了?
作者 [系統安全局] 看板 Security
標題 [公安報告] 站長修改權限報告
時間 Fri Jul 1 01:58:21 2005
───────────────────────────────────────
站長Ptt關閉sallykoi帳號總管的權限
站長Ptt關閉sallykoi聊天室總管的權限
站長Ptt關閉sallykoi看板總管的權限
站長Ptt關閉sallykoi站長的權限
站長Ptt關閉sallykoiBBSADM的權限
站長Ptt修改權限理由是:...退休囉...
: 有人透露了什麼東西出去嗎?...
調查 我們做了 懲罰 我們做了
稗官野史 人人愛聽 可以為之 我不在乎
但私人恩怨 道聽塗說 不在我們評論做事範圍
有人表示自己是透過關係得到站長權限
還向使用者說使用者說Ptt什麼資料都是不安全的 而且是這兩天才傳出的耳語
站務人員不應炫耀自己關係權力 間接傷害全體站務人員的信用
或是有心 或是無意 愛八卦有礙身心健康 大家自己要謹言慎行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編輯: Ptt 來自: 128.231.210.110 (07/12 05:09)
> -------------------------------------------------------------------------- <
作者: ltlmouse ( 情有獨鍾 )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Re: 公開道歉信
時間: Tue Jul 12 08:11:19 2005
※ 引述《Ptt.bbs@ptt.cc (杜奕瑾 )》之銘言:
: ※ 引述《ltlmouse.bbs@ptt2.cc ( 情有獨鍾 )》之銘言:
: : 想請問一下...
: : 這件事現在是怎樣?
: : 小莎權限是不是在六月底就拔掉了?
: 作者 [系統安全局] 看板 Security
: 標題 [公安報告] 站長修改權限報告
: 時間 Fri Jul 1 01:58:21 2005
: ───────────────────────────────────────
: 站長Ptt關閉sallykoi帳號總管的權限
: 站長Ptt關閉sallykoi聊天室總管的權限
: 站長Ptt關閉sallykoi看板總管的權限
: 站長Ptt關閉sallykoi站長的權限
: 站長Ptt關閉sallykoiBBSADM的權限
: 站長Ptt修改權限理由是:...退休囉...
: : 有人透露了什麼東西出去嗎?...
: 調查 我們做了 懲罰 我們做了
: 稗官野史 人人愛聽 可以為之 我不在乎
: 但私人恩怨 道聽塗說 不在我們評論做事範圍
: 有人表示自己是透過關係得到站長權限
: 還向使用者說使用者說Ptt什麼資料都是不安全的 而且是這兩天才傳出的耳語
: 站務人員不應炫耀自己關係權力 間接傷害全體站務人員的信用
: 或是有心 或是無意 愛八卦有礙身心健康 大家自己要謹言慎行
重點是我知道這朋友的確與這件事有關...orz
之前的狀況 我看起來是 站務這邊自己在處理
不過現在看來 對方也知道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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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50.166
> -------------------------------------------------------------------------- <
發信人: okcool.bbs@ptt.cc (岔路的選擇),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Tue Jul 12 20:07:49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引述《ltlmouse.bbs@ptt2.cc ( 情有獨鍾 )》之銘言:
: 重點是我知道這朋友的確與這件事有關...orz
這句話是說
你朋友就是小莎之前入侵的對象嗎?
@@a
: 之前的狀況 我看起來是 站務這邊自己在處理
: 不過現在看來 對方也知道囉?
--
對妳的感情,是一個簡單的函數 f(x) = e^x
不管妳對它微分幾次,不變的,終究是不變,f'(x) = e^x , f''(x) = e^x .....
假如妳喜歡,也可以把它積分
但是,那將會多出一個常數c
而那個常數c,就代表我決不放棄妳的勇氣(courag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7.26
> -------------------------------------------------------------------------- <
發信人: Ptt.bbs@ptt.cc (杜奕瑾 ), 看板: Administor
標 題: Re: 公開道歉信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Wed Jul 13 09:55:35 2005)
轉信站: ptt2!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
: : 還向使用者說使用者說Ptt什麼資料都是不安全的 而且是這兩天才傳出的耳語
: : 站務人員不應炫耀自己關係權力 間接傷害全體站務人員的信用
: : 或是有心 或是無意 愛八卦有礙身心健康 大家自己要謹言慎行
: 重點是我知道這朋友的確與這件事有關...orz
: 之前的狀況 我看起來是 站務這邊自己在處理
: 不過現在看來 對方也知道囉?
可能有大嘴巴的站務吧 不過我想到的是
站務如果自己都認為自己是透過關係 而不是靠自己實力跟專業努力的
第一個就是把這種不專業的站務解職吧 我也會了解究竟是什麼關係直得炫耀的
內部意見會不和 但對外發言是一致 這才是一個團隊運作
要當上Ptt站務 要有實力 要有專業 要有自己努力 要有共同榮譽感
--
杜奕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31.210.110
※ 編輯: Ptt 來自: 128.231.210.110 (07/13 01: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95.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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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63.1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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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KOTD (114.136.4.249 臺灣), 07/01/2021 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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