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一)摩登主義誕生 (The Birth of Mode …

看板Brit-pop作者 (darthvader)時間15年前 (2010/03/16 16:30),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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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NME Originals Volume 2 Issue 2-- MOD 作者:Paolo Hewitt 譯者:darthvader (本文歡迎引用,請註明出處與作者譯者資訊即可) 摘要: 從閃電戰的灰燼當中,一種不屈不撓的新精神在倫敦滋長。伴隨著戰後的繁榮 發展,一批擁有前進思想的年輕人,發展出了新形態的音樂風格與新式潮流的 穿著方式。 本文: 1940年9月7日,邁入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第一年,60年代揭幕了。與之相對稱 的,是星期六的狂歡夜晚,德國軍機飛越倫敦上空,展開為期57天對東區 (East End)的轟炸活動,企圖催毀這座首都的碼頭與通訊中樞。15,000人喪 生,94,086所房屋被催毀。然而在死寂頹圮的建築之中,一種反抗的新精神卓 然成形。 那些驚懼著時日無多的人們,現在都把社會習俗與規範輕率地掃到一邊去,這 些人寧可緊抓住今日而唱衰明天,而這種發自小規模的精神,將在未來幾年整 軍待發,為60年代巨大的社會劇變提供了燃料。 戰爭終了時,這股精神已經成長至沛然未之能禦的地步。很快地,它轉入了倫 敦的蘇活區 (Soho),並感染到一群愛好爵士樂的年輕怪ㄎㄚ (freak),像是 羅尼‧史考特 (Ronnie Scott)、彼得‧金 (Pete King)、艾迪‧哈維 (Eddie Harvey),與其中最傑出的東尼‧克朗比 (Tony Crombie)。 這些年輕的阿飛 (blades)是摩登族 (Mod)的最初起源,他們是第一批以音樂 與服裝來定義生活的人。他們不涉足過往,自己塑造未來,唯美國馬首是瞻。 摩登主義者 (Modernists)崇尚一種新潮又複雜的爵士咆勃樂 (Bebop),既嘲 弄添加甜味的大樂團式爵士樂,也聚焦於音樂表現形式上的高度創新。查理‧ 帕克 (Charlie Parker)、邁爾士‧戴維斯 (Miles Davis)與暈眩‧葛萊斯比 (Dizzy Gillespie)是這股風潮的引領者,他們將不眠不休的炫文化 (24-hour hipness)注入,創造了一種新藝術形式。身為一個咆勃樂手,你的 每分每秒都是不得閒的。這些人日落而起、日升而息。他們在飯店裡棲息、表 演,匯集了女色、華服、美酒與嚴重的藥癮。 然而,那只是次要的議題,更重要的則是他們如何永遠地改變了音樂界的場 景。 摩登主義的樂手艾迪‧哈維憶及他在1947年於印度時,聽到「收音機傳來的這 種音樂(咆勃),那首歌是暈眩‧葛萊斯比的"Things To Come",我簡直不敢 相信,這世界是瘋了不成。」 在倫敦,一位半盲的鼓手,也是君子 (Esquire)唱片公司老闆的卡羅‧克拉瑪 (Carlo Krahmer),則是進入這個世界的另一條路徑。克拉瑪說話急促、也很 少開玩笑。搞笑就是遜、遜就是搞笑。不論何時,他總會收到包裝在唱片裡、 來自咆勃之國 (Bebop land)的旨意。 每當克拉瑪放出消息,蘇活區的樂迷總迫不及待地衝到他那裡去聽最新的音 樂,擠在他的唱片播放機旁,直到這股魔力已經深深浸透這些樂手的皮膚,令 他們牢記至自己未來的表演曲目裡,唱片播放才會停止。 其他在生活裡常見的則是:星期一上午,樂手們聚在亞契街 (Archer Street) 搞定自己的飯碗。他們買爵士刊物 (jag) 《造樂者 (Melody Maker)》,快速 翻閱廣告頁,胡謅著並交換小道消息,就像爵士樂的反覆樂句 (riff)一般, 但他們事實仍為了找工作。然而就在亞契街上,羅尼‧史考特與另外十名同伙 開設了倫敦第一家咆勃酒館—拾壹俱樂部 (Club Eleven)。所有必要的元素到 的正是時候:酒、藥、性與美國黑人提供的最新鮮音樂。這批人就著現場演奏 徹夜地狂歡,然後眼神渙散、形將凋蔽地出現在灰撲撲的倫敦街頭,這就是他 們正在做、也一直會持續下去的行為,正所謂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啊。 「那裡永遠是暗沉沉的,」一個顧客說道,「他們什麼燈都不開,黑暗,賦與 俱樂部一種非法的感覺。什麼鬼東西都看不到,對我們這批摩登主義者來說, 更慘的是,我們都戴著太陽眼鏡。早上六點一到,我們全都渾身大汗地跌撞著 爬出那裡,彷彿游泳了一整個晚上。」 談到服裝,就要談到他們少數能與他們心中那些美國神祗相抗衡之處,意即西 裝、領帶、襯衫、太陽眼鏡與削短的髮型,正如同爵士樂手傑利‧穆勒根 (Gerry Mulligan)那樣。 西裝對他們來說不是什麼新鮮事。直到五○年代晚 期,英國男性的穿著仍然主要仰賴西裝。這種服裝代表了他們由男孩邁向男 人、從學校踏入職場的重要轉折點(造型師約翰‧賽門 (John Simon)回憶 道:「當你經過正在挖馬路的工人身旁,你就可以看到他們的西裝就掛在附近 的圍籬上。」)。然而與美式西裝相比,英式西裝仍有所不足。 美國是金錢、安逸與消費主義的大本營。英國在戰後民生凋蔽,但是美國—就 大部分的美國而言—並沒有受到戰爭的拖累。因此,他們的貨品是全世界最佳 的。 為了要與爵士傳奇人物路易斯‧阿姆斯壯 (Louis Armstrong)的快樂形 象有所區別,當時的邁爾士‧戴維斯 (Miles Davis)披上了蹙眉的表情與布魯 克斯兄弟牌 (Brooks Brothers)西裝—一種代表身份地位的服飾。 創立於紐約的布魯克斯兄弟公司曾發明了鈕扣領襯衫 (button-down),也是美 國總統的御用西裝。他們既尊貴又富有,而且比城裡的任何人都還要瞭解這行 產業。 他們的西裝很傳統 (classic),通常取自毛海 (Mohair)的材料製成:三顆扣 子的短外套 (three buttons jacket)、翻領、下襬露出開岔 (vents present)、合身打褶褲,就自成一格了。 他們的客群,主要來自受長春藤聯 盟 (Ivy League)—此名稱來自某些北美的大學,進而延伸出此風格—所教育 出來的華爾街 (Wall Street)人士。 邁爾士挪用這種風格所造成的效果,相當顯著:下層人民的穿著開始像上層人 士了。如果你經過他的身旁,可能會將他誤認為一位華爾街的交易員。事實 上,他在二十世紀所創作的某些最激進的音樂,可能會把每個人的腦袋都操翻 了。 〔許多年前,拳擊手傑克‧強森 (Jack Johnson)也採取了類似的技倆,穿著 代表有錢人的高爾夫球裝供人拍照,又過了幾年,迪克西午夜狂奔者(Dexys Midnight Runners)的凱文‧羅蘭 (Kevin Roland)也在樂團專輯《Don't Stand Me Down》的封面上,跟隨了前輩的腳步。〕 因此,以服裝作為偽裝的概念問世了。人們得以據此移轉外界對其非法行為的 注意,而順利混入社會脈絡之中。 對於這門學問,泰迪男孩們 (Teddy boys)卻未多加留意。 泰迪男孩的形成,來自於兩種鮮明的源頭,第一個是攝影師諾曼‧帕金森 (Norman Parkinson)在《時尚 (Vogue)》雜誌刊登的相片:三位自稱新愛德華 佬 (new Edwardians)的上層階級年輕男子。泰迪男孩以此為跳板,披上了寬 胸翻領連身外套 (drape jacket)、厚底膠鞋 (brothel creepers)與向後梳得 油亮的髮型做為制式打扮。 另外一個主要的來源則是美國的搖滾樂。美國搖滾樂擊潰了摩登主義者的爵士 樂,使它很快地遁入地下。當比爾‧海利 (Bill Haley)唱著「我們要日夜不 停地搖滾 (We're gonna rock around the clock)」時,搖滾已經取代爵士, 成為年輕一代的背景音樂。搖滾樂把性愛與叛逆性格帶進入灰色的英國,萬事 皆無法再回頭。這是一種以節奏驅動、反覆、簡單的音樂,它讓男孩們開始使 用匕首與鐵鍊,把戲院砸爛,也把彼此砸爛。它也讓女孩們神魂顛倒地嬉笑、 狂歡尖叫。 正因為如此,年輕一代成為有史以來對國家安全最重大的威脅,或者這一切只 因媒體渲染。有兩年的時間,搖滾樂取代了在它之前的一切事物,但之後便步 履蹣跚了。貓王 (Elvis)入伍、傑瑞‧李‧路易斯 (Jerry Lee Lewis)娶了13 歲的表妹卻沒人叫他把大嘴閉上、小李察 (Little Richard)發現了上帝(註 一),而恰克‧貝瑞 (Chuck Berry)因帶著未成年少女跨越州界而鎯鐺入獄。 註一:小李察在1957年搖身一變成為牧師,並賣起了聖經,但後來還俗,目 仍前在表演。 搖滾樂不復存在,它已經死亡、被埋了起來。在這個空檔,摩登族 (Mods)闖 了進來。這是上場的好時機:經濟突飛猛進、徵兵制度廢除、工作機會與商品 俯拾即是。 一開始的人數只限倫敦的那二十幾個年輕人,他們首重對服裝的絕對迷戀。一 位正宗的摩登族派屈克‧烏登 (Patrick Uden)曾這麼說:「我們通常坐在一 起聊好幾個小時,只談一件T恤或背心,這是最適合搭配美式鈕扣領襯衫的服 裝。」 服裝是摩登族至高無上的執著,而他們對細節的注意則令人敬畏。他們搭公車 卻拒絕坐下,原因只是怕弄皺褲子的褶痕。作家尼克‧科恩 (Nick Cohn)說, 除非有長褲的熨斗與鞋拔,否則摩登族不會在派對中從事性行為。他們進戲院 欣賞外國電影並觀摩男演員的穿著,他們鑽研美國爵士及節奏藍調唱片封面, 然後坐在咖啡店裡假裝閱讀法國報紙。造型師卡羅‧曼西 (Carlo Manzi)回憶 道:「這是第一次人們覺得,你的服裝是依你的男性同儕來搭配,而非你的女 朋友。」 起初,西裝佔據摩登族衣著的中心位置,若不是長春藤聯盟風格,就是仿自羅 馬男裝訂製店布萊奧尼 (Brioni)所推出的義大利風格式樣。短外套 (short box jacket)第一次的出現,便是在蘇活區的義大利侍者身上。義大利鞋也是 最上等的貨色,就跟騎著速克達機車 (scooter)到處閒晃一樣風光,正如同畢 克(Peck)(註二)與赫本 (Hepburn)(註三)在1953年電影《羅馬假期 (Roman Holiday)》裡所做的一樣。 註二:葛雷哥萊‧畢克 (Gregory Peck),美國演員,《羅馬假期》男主角。 註三:奧黛麗‧赫本 (Audrey Hepburn),美國演員,《羅馬假期》女主角。 但還有其他的影響:髮型是融合了美國學院派與法式蓬鬆 (bouffant)風格, 雨衣打扮也是源自法國,白色、長下襬,就如同他們的起司一般。 起初,摩登族的購物地點是一些昂貴的商店,例如夏福茲柏里大道 (Shaftes- burry Avenue)上的奧斯汀 (Austin's),或者是查令十字路 (Charing Cross Road)上的西塞爾‧奇 (Cecil Gee)。奧斯汀這家店會讓你的薪水元氣大傷, 但提供的卻是最優質的美國服飾。滾石樂團 (The Rolling Stones)的鼓手查 理‧瓦茲 (Charlie Watts)每星期五晚上都會光顧該店,喬奇‧費姆 (Geor- gie Fame)與艾力克‧克萊普頓 (Eric Clapton)也是那裡的常客。西塞爾‧奇 的商品比較便宜,但其與時代風格的呼應卻是一點也不打折,每當他(編按: 西塞爾‧奇)自義大利度假返國後,他的店裡就補滿了色彩繽紛的上衣,也開 始將摩登族的服裝從正式風格轉移成偏休閒的打扮。 摩登族也會利用幾家舉足輕重的男裝訂製店,像是主教門 (Bishopsgate)的 比爾果利斯 (Bilgorris)或者柏維克街 (Berwick Street)的山姆‧阿庫斯 (Sam Arkus)與艾迪師傅 (Mr Eddie)。最讓這些知名男裝店困擾的是,摩登族 什麼都要量身訂做。西裝都要依照他們前一晚夢見的特殊型式剪裁:我的袖口 要這麼多扣子、我的口袋要縫上蓋子、我的開岔不多也不少就要這麼長,諸如 此類之事。 既然摩登族花了這麼多心血在服裝上頭,他們在流行的步調上就更不能退讓 了。每個禮拜都要穿上最新的行頭,給同儕品頭論足一番,否則你就只是個 「六七仔 (seven and sixer)」—這數字暗指一件平庸俗氣襯衫的價格。 穿著最優秀、造型最好看的人,通常被視為「看板人物 (faces)」。彼特‧舒 葛 (Peter Sugar是其一,彼得‧梅登 (Pete Meaden)(註四)則是另一位。 註四:The Who樂團的首任經紀人,該團最初的摩登族風格便是採用他的建 議。後死於毒品過量。 摩登風格並非一直維持著瀟灑俐落,其實它也逐漸轉向色彩豐富的休閒打扮, 這個轉變過程中有一個重要的名字:約翰‧史蒂芬 (John Stephen)。 來自格拉斯哥的年輕人史蒂芬打從落腳倫敦,便決心「竭盡所能地開店」(在 他走運的時候,一共擁有26家店)。他的職業生涯是從一家名叫文斯 (Vince) 的店內助理做起,這家店主要客群是西區 (West End)的男同性戀者。文斯的 貨色通常是五彩繽紛的不凡珍品,價格也遠高於市場平均,這提供了史蒂芬可 趁之機。他設計、提供鮮艷又俐落的服裝,且價格在一般人可負擔的範圍內。 五顏六色的工作服 (jumpers)、熱轉印T恤 (striking shirts)、合身長褲 (narrow trousers),全都從史蒂芬效率驚人的生產線上源源流出。他單憑著 創造出限量商品的手法,就確保了一群渴望嚐新的客源。你的手腳一定要快, 才能搶到最新的流行商品,否則那個禮拜你將羞愧到無地自容。 史蒂芬的另一項創舉是僱用年輕人當店員,並在店裡播放流行歌曲。這些手法 在今日聽起來可能再容易不過,但以前在英國人們通常只會在灰撲撲的大型百 貨公司購物,裡頭一堆老古板的店員,他們的服務態度會讓你覺得好像他們在 對你施恩惠。 藉由僱用年輕人幫他看管收銀機,史蒂芬成功吸引了年輕人到他的店裡光顧。 史蒂芬如今正站在時尚界重大革命的最前線,過去時尚是女人的專屬名詞,現 在男人們也參了一腳,而且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男人身上顯著的陰性打扮, 被清楚地承認與辨識。 一開始,許多人不能諒解這些明亮色彩浮上檯面,並嚴加峻拒。史蒂夫‧馬里 奧特 (Steve Marriott)(註五)的母親記得在60年代早期的某一天,她的兒 子只因穿了一條純白的長褲便遭人毆打。另一位摩登族曾回憶,他的母親為了 不讓他惹上麻煩,仔細地把他的粉紅色襯衫漂成白色。 註五:Small Faces樂團的主唱兼吉他手,也是團中創作主力。 在音樂方面,摩登族也展現了同樣敏銳的品味。就像他們那些如今躲在羅尼‧ 史考特這類的俱樂部、喜好爵士樂的前輩一樣,摩登族轉向當代的美國黑人, 尋求屬於他們生活的背景音樂。在1962年,這便代表了節奏藍調 (R&B)已從爵 士與藍調樂之中冒出頭來。 節奏藍調約在50年代早期抵達大西洋彼岸,作家戴夫‧高汀 (Dave Godin)在 某個露天市集中第一次聽到節奏藍調唱片(露絲‧布朗 (Ruth Brown)的曲子) 時,便立刻著了迷。他發現他的熱情並不孤單,在音樂小報《唱片鏡 (Record Mirror)》上投書後,高汀便收到了許多同好如潮水般湧來的信件。 節奏藍調樂融合了福音與藍調,創造出一種具感染力的性感音樂。節奏藍調直 指聽者的身心,同時以雙關語的歌詞與極其聰明的文字遊戲,捕捉了人類的想 像空間。 這種發自美國黑人內心的音樂,賦與自身一種讓英國人難以匹敵卻又無法抵抗 的魅力。無論如何,英國的俱樂部重鎮很快就被節奏藍調的表演所攻佔,華鐸 街 (Wardour Street)的火鶴 (Flamingo)與漢姆區 (Ham Yard)的場景 (Scene)俱樂部是兩個最主要的場地。喬奇‧費姆每星期六都會在火鶴俱樂部, 替美國大兵為大宗的觀眾表演,這些大兵會帶給他最新的進口唱片,而到了周 末快結束之時,他就能把這些曲調記得滾瓜爛熟。 後來在火鶴俱樂部發生了一件持刀行兇案,美國大兵因此被禁足,才隔了一 周,摩登族便攻佔此處。 在場景這家店,蓋‧史蒂芬斯 (Guy Stevens)的節 奏藍調唱片收藏驚人,為他與這間俱樂部樹立了歷久不衰的名聲。就在這裡, 以及在其他像庫魯克斯克理克 (Klooks Kleek)的場地,摩登族開始聚集在一 起,大口吞藥、精心打扮、極盡炫耀,隨著節奏藍調樂,整個周末神智失常地 狂舞。 但到了1963年,他們的祕密基地就被轟炸了。 要怪就怪披頭四 (The Beatles)吧,他們廣大的成功使得年輕人變得炙手可 熱,人人都想從這世代身上分一杯羹,他們是亟待開發的新市場。電視節目也 無法置身事外,因此,在1963年,每星期五晚上英國年輕人都會坐在電視前收 看一個把摩登族推向全國的新型態音樂節目《Ready Steady Go!》。這個節目 藉由在倫敦各個最時髦的俱樂部裡挑選年輕觀眾來錄影,將這股流行風潮推向 全國。 現在即使遠在曼徹斯特 (Manchester)、格拉斯哥 (Glasgow)或其他偏遠地區 的年輕人,都能得到來自倫敦的第一手時尚、風格、服裝訊息,也得以模仿最 新的流行瘋。然而聚光燈的強力照射,反倒稀釋了這股風潮的精髓。到了1964 年,正宗摩登族也加入了躲在羅尼‧史考特俱樂部的摩登主義前輩,將舞台留 給那些自稱摩登族,卻在海灘跟搖滾族 (rockers)幹架的年輕人。 摩登族這個名詞已經變成全國性報紙上的字謎遊戲,而對真正重視自我風格的 人來說,舉國的關注就像是他們的阿基里斯之腱 (Achilles heel)。 報紙頭條寫著「摩登族暴動 舉國蒙羞日 (Mods Run Riot On Day Of Shame)」,事實上,他們應該將標題改成「悼!摩登族第一時期已死(Shame! The First Era Of Mod Is Dead)」。 (待續) -------- 應Jeany板主的熱情邀約,在短期內無法寫新文章的情況下,只好貼上這篇曾 在自己部落格刊登的舊譯文暫時充數。剩下兩篇還在重新修訂中,整理完畢後 將再貼上來與大家分享。若有疏漏或謬誤之處,望各方大德不吝指正,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39.230

03/16 21:50, , 1F
您好,這篇請借我轉! ^_<
03/16 21:50, 1F

03/16 22:24, , 2F
樓上請便啊
03/16 22:24, 2F

03/17 04:36, , 3F
耶!好高興!(灑花)反正這文章歷久彌新啦。
03/17 04:36, 3F

03/17 22:43, , 4F
太棒了!!!跟我的研究主題相關,幫助很大:)
03/17 22:43, 4F

03/17 23:04, , 5F
很好奇樓上的研究主題是什麼呢?:)
03/17 23:04, 5F
※ 編輯: darthvader 來自: 210.192.164.131 (04/03 03:18)
文章代碼(AID): #1Bdq6wBZ (Brit-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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