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二)摩登族邁向顛峰 (Maximum Mod)
原文出處:NME Originals Volume 2 Issue 2-- MOD
作者:Paolo Hewitt
譯者:darthvader
(本文歡迎引用,請註明出處與作者譯者資訊即可)
摘要:
隨著60年代進展,摩登族場景也逐漸滋長,在流行電視節目諸如《Ready
Steady Go!》上曝光後,更將它推向了全國。但在LSD成為新式用藥首選之後,
萬事已非。
本文:
一開始他們自稱摩登主義者,後來改叫摩登族。這個稱號頗為貼切,摩登一詞
指稱的是新潮,一切向前看,而不眷顧過往。理由很簡單,過往時光就像一部
恐怖電影:世界大戰、貧窮生活,而集體恐慌與諸多的暴行也不可能重返。
1945年之際,嬰兒潮世代已經到達青春期,英國必須變得更好。過去父母輩所
沒有的機會,如今垂手可得。徵兵制度不再,新式產業如電視廣告與大眾媒體
也被創造出來。英國的經濟突飛猛進,工作與錢財不虞匱乏。進一步來說,這
是有史以來第一次,年輕人擁有經濟能力,能掙脫家庭,建立自己的身份認同。
在50年代晚期,摩登族所做的只是運用音樂與流行的創新力量,為自己建立起
一個祕密的世界。這世界需要一種神祕的音樂,而這也轉化成對當代美國黑人
音樂的愛戀,它可以是藍調、爵士,或者節奏藍調。除了這些藝術型式本身的
力量,讓摩登族格外偏好、深深迷戀的原因,正是這種音樂的獨特地位:這類
型的唱片實在太難買到了。
今日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音樂情報傳遞路線:俱樂部、收音機、現場表演,在
50年代晚期是頗受侷限的,況且那些名不見經傳的美國節奏藍調單曲,並無專
門的安排播放管道。
這些唱片的主要進口處是英國的大港,例如利物浦 (Liverpool)。但即使它們
抵達倫敦,也只有幾個地點願意收容它們,但如陶騰漢路 (Tottenham Court
Road)的大型百貨公司因霍夫 (Imhoff's),或者李爾街 (Lisle Street)的
越洋唱片行 (Transat Records)。
大部分的時間,摩登族必須到當地的唱片行,透過其他管道訂購他們的唱片。
「我以前會訂閱《告示牌 (Billboard)》雜誌,」老牌摩登族大衛‧寇爾
(David Cole)說,「我會去當地的唱片行,看著《告示牌》排行榜,說我要訂
這個或訂那個。」
事實上,正因為摩登族對當代爵士樂 (modern jazz)的愛好,才使得他們一開
始被貼上了摩登主義者 (modernists)的標籤。柯林‧麥金尼斯 (Colin Mac-
Innes)在1958年出版的重要小說《純粹入門者 (Absolute Beginners)》裡,
清楚地闡釋了這一點。書中的無名英雄始終推崇當代爵士樂的價值,宣稱自己
從這種音樂中得到極大的快感 (kicks)。對他來說,當代爵士樂既時髦又充滿
自由氣息,也教會他生命中的大小事。另一方面,流行樂,尤其是流行樂裡的
商業運作機制,只令他感到噁心。
小說的第一頁,他對自己的朋友不屑地說:「他們只會年復一年地收買年輕
人。」他寧可造訪蘇活區的爵士俱樂部,與頂著一頭學院派髮型、穿著義大利
圓領襯衫與羅馬訂製的短外套、繫著17吋喇叭褲口合身長褲的朋友們廝混。
摩登族喜歡的爵士樂類型,與藍調 (Blue Note)唱片旗下的多樣出版品頗為相
近。它必須是可以跳舞的、有著好聽易記的反覆樂句,這樣樂手們才能據此發
展他們的即興獨奏。漢蒙牌風琴 (Hammond organ)的音色極受歡迎,而樂手諸
如吉米‧史密斯 (Jimmy Smith)、吉米‧麥格利夫 (Jimmy McGriff)、約翰‧
培頓老大 (Big John Patton)、李察‧"動感"‧荷姆斯 (Richard "Groove"
Holmes)與傑克.麥道夫老哥 (Brother Jack McDuff)則是備受推崇的藝人。
同等情況的還有吉他手衛斯‧蒙哥馬利 (Wes Montgomery)、作曲家摩斯‧艾
利森 (Mose Allison)與約翰‧柯川 (John Coltrane),柯川的曲子"Ole"是當
時在俱樂部的大熱門。
摩登族對這些音樂家的崇拜,更因這些唱片的封面而強化,封面上他們通常穿
著長春藤聯盟風格的西裝或者搶眼的鮮艷上衣,搭配質地優良的鞋子。
他們對藍調音樂的強烈喜好,與對爵士樂的興趣不相上下。建立起英國藍調風
潮的三位主要樂手分別是克里斯‧巴伯 (Chris Barber)、亞歷克西斯‧柯納
(Alexis Korner)與塞羅‧戴維斯 (Cyril Davies)。柯納是一位極具天份的音
樂家,也是這類音樂的強烈擁護者。根據東尼‧貝肯 (Tony Bacon)優秀的著
作《倫敦現場 (London Live)》所記載,第一位在英國表演的美國黑人歌手兼
吉他手喬許‧懷特 (Josh White)在1950年造訪倫敦時,他要求的舞台伴奏人
員便是柯納。
優秀的傳統爵士音樂家克里斯‧巴伯是懷特演唱會的幕後推手,而他後續推動
大塊頭比爾‧布魯茲 (Big Bill Broonzy)、桑尼‧泰瑞 (Sonny Terry)與布
朗尼‧麥基 (Brownie McGhee)等重要藝人的演唱會,則為英國藍調音樂界建
立了難以衡量的價值。
巴伯所企劃的最著名演出,或許是馬蒂‧華特斯 (Muddy Waters)在1958年
10月於壹佰俱樂部 (100 Club)的表演。讓純正派藍調樂迷 (blues purists)
頗為震驚的是,馬蒂帶著一組使用插電樂器的樂團出場,這個舉動在純正派樂
迷間掀起了不亞於巴布‧迪倫 (Bob Dylan)之後在1966年所引發的爭議,只不
過未伴隨著大眾效應。
其他讓摩登族傾心的藍調樂手,則包括約翰‧李‧胡克 (John Lee Hooker)、
史林‧哈波 (Slim Harpo)、閃電‧霍普金斯 (Lightin' Hopkins)、咆哮之狼
(Howlin' Wolf)、吉米‧威塞斯朋 (Jimmy Witherspoon)與巴比‧布蘭(Bobby
Bland)。摩登族用一種細細爬梳的態度去研究這些音樂家與他們的職業生涯。
據說約翰‧李‧胡克第一次到倫敦時,對那些為數眾多的白人小子感到震驚,
尤其他們要求他演奏那些沒沒無名、連他自己也記憶模糊的單曲唱片背面作品
(B-sides)。沒多久,造訪的美國樂手紛紛改變他們的演出曲目,以配合這批
音樂知識更為豐富的英國觀眾。
正如這些唱片有行無市的狀況,這種音樂的聆聽管道相當稀有。全國性廣播電
台不願意碰,所以許多人求助美軍電台或像盧森堡電台 (Radio Luxembourg)、
卡洛琳電台 (Radio Caroline),甚至是位在荷蘭的赫維森 (Hilversum)電台。
即便如此,需求已被創造出來,倫敦的俱樂部重鎮自然不敢忽視。主要的爵士
俱樂部諸如伊靈俱樂部 (Ealing Club)、易爾派島飯店 (Eel Pie Island Ho-
tel)與火鶴俱樂部很快就改變了它們的音樂策略。
華鐸街的火鶴俱樂部仍然是這段歷史中不可或缺的角色,駐場樂團由喬奇‧費
姆領軍,而觀眾主要是派駐在倫敦外圍的美國黑人大兵。這些軍人帶來他們家
鄉所寄來的最新進口唱片,交給喬奇,然後他與樂隊會花一整個禮拜的時間邊
聽邊學。到了星期六,他們就能演出幾近完美的模仿版本。正因他如此高超的
本領,許多美軍把火鶴俱樂部與那裡的音樂視為他們出門在外的鄉愁寄託。
但就在某一晚,持刀械鬥案發生,美軍被長官禁足,一切都變了。除了僅存的
西印度裔顧客外,摩登族取代了美軍。1961年,費姆發行了他的經典摩登族專
輯《火鶴俱樂部現場 (Live At The Flamingo)》(由葛林‧瓊斯 (Glyn
Johns)擔任錄音師),這不但是當時重要的音樂文獻,也生動地描繪出喬奇與
其樂隊的洋溢才華,即使是純正派摩登族 (mod purists)也喜愛這張專輯。
另一個重要的摩登族俱樂部,則是位於漢姆區的場景俱樂部,這裡的DJ是蓋‧
史蒂芬斯。曾在英國擔任蘇 (Sue)唱片老闆的史蒂芬斯與美國文化的緊密連繫
無人能及,他的選曲功力令人折服,也正是這樣的功力,讓史蒂芬斯與他的俱
樂部名聲歷久不衰。
史蒂芬斯的節奏藍調唱片無所不包,但事實上攫取最多注意力的是他的靈魂樂
收藏。
藍調與爵士對摩登族的意義重大,但其用途相當受限。當你在黎明時分,需要
從安非他命的消沉狀態中清醒過來時,坐在家裡聽這些音樂固然很棒,但靈魂
樂—或者在當時被泛稱為節奏藍調—這種音樂,才是他們最崇拜的。在摩登族
的狂歡夜裡,靈魂樂佔據了中心位置,它是讓你跳舞、讓你定義自己的音樂,
它對你的身心具有同等的衝擊性。它比藍調可口、比爵士滑順,在你嗑藥嗑翻
天的時候,也是最佳的跳舞音樂。對摩特族來說,印象合唱團 (The
Impressions)、奇蹟合唱團 (The Miracles),與他們的三顆扣外套、燙得筆
直的長褲,是魅力的完美代名詞。
就音樂而言,雷‧查爾斯 (Ray Charles)1959年的暢銷曲"What'd I Say"是突
破性的進展,首次將福音 (gospel)元素置入節奏藍調的架構中。許多美國樂
手跟隨查爾斯的腳步,節奏藍調唱片隨即成為顯學。各大城市的唱片公司如雨
後春筍般成立,以順應節奏藍調的風起雲湧。山姆‧庫克 (Sam Cooke)、詹姆
士‧布朗 (James Brown)、雪紡合唱團 (The Chiffons)、雪瑞爾合唱團 (The
Shirelles)與印象合唱團的早期唱片,在英國造成搶購風潮。
摩登族很快就學會緊盯某家優質廠牌的唱片,而許多美國廠牌的出版品成為他
們渴望收集的目標。貝瑞‧高迪 (Berry Gordy)的塔姆拉唱片 (Tamla)
(註六)是其一,尤其是奇蹟合唱團、瑪莎與范德拉 (Martha & The Vandel-
las)以及瑪莉‧威爾斯 (Mary Wells)的唱片;阿梅特‧厄特岡(Ahmet Erte-
gun)的廠牌大西洋唱片 (Atlantic)(註七)是其二,還有它重要的副廠牌—
由吉姆‧史都華 (Jim Stewart)與艾絲黛兒‧阿斯頓 (Estelle Axton)在曼菲
斯 (Memphis)創立的史塔克斯唱片 (Stax)(註八),帶出了布克T與MG樂團
(Booker T & TheMG’s)、奧提斯‧瑞汀 (Otis Redding)、山姆與戴夫二重
唱 (Sam & Dave)、史泰普歌手合唱團 (The Staple Singers)與艾迪‧佛洛伊
德 (EddieFloyd),不勝枚舉。
註六:1959年創立於底特律 (Detroit),1969年併入同為高迪所創的摩城
(Motown)唱片。塔米拉-摩城唱片曾是美國境內最重要的黑人音樂廠
牌,最初以「年輕美國之聲 (The Sound of Young America)打響名
號。高迪以它在福特汽車生產線上所得到的靈感,以「規格化」的製作
方式,將詞曲創作、樂團演奏、歌唱等環節分別由他找來的最頂尖人才
擔任,打造出許多經典唱片錄音。塔米拉-摩城唱片現屬環球音樂集團
(Universal Music Group)。
註七:1947年創立,曾是美國最具影響力的獨立廠牌,後來與Elektra唱片一
同併入華納音樂集團 (Warner Music Group)。
註八:1957年創立,1961年改名為史塔克斯,與塔姆拉-摩城唱片同為美國最
重要的種族唱片公司之一。經營權經過數度更迭,但它旗下1959至1968
年間的經典唱片目前主要集中在大西洋唱片手中。
這些唱片公司給英國摩登族最大的衝擊,可從兩個事件去衡量:一個是
《Ready Steady Go!》的摩城特別節目,另一個則是稍晚在1967年由史塔克斯
唱片集結奧提斯‧瑞汀、山姆與戴夫二重唱、布克T與MG樂團、卡菈‧湯瑪斯
(Carla Thomas)、瑪奇斯樂團 (The Mar-Keys)、亞瑟‧康利 (Arthur Conley)
與艾迪‧佛洛伊德的英國巡迴演出。
《Ready Steady Go!》給了靈魂樂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說起來要感謝有遠見
的製作人薇琪‧魏克翰 (Vicki Wickham)。造訪的靈魂樂團獲得與當時成名流
行樂隊同等的公平款待。在這個節目的眼中,詹姆士‧布朗與The Who樂團一
樣,值得為他製作特別節目(在摩登族的眼中更是如此)。
《RSG!》的摩城特別節目由達斯蒂‧史普琳菲爾德 (Dusty Springfield)主
持,不但確認了這個廠牌在英國的重要性,也表示摩登族帶頭支持的力量確實
有效。1965年,貝瑞‧高迪親自指名現已故作家戴夫‧高汀為摩城唱片英國歌
迷俱樂部的會長。為表禮遇,他邀請高汀飛至底特律的錄音室,與馬文‧蓋
(Marvin Gaye)以及至上合唱團 (The Supremes)見面。高汀向高迪建議應該在
英國發行哪些單曲,事實也證明有效,就像他後來在《藍調與靈魂 (Blues &
Soul)》雜誌上所寫的文章一樣。
許多摩城的明星都到了倫敦表演,同年2月6日,觀眾便可以在陶騰漢路諾伊克
(Noreik)這一類的俱樂部欣賞小史蒂夫‧汪達 (Little Steve Wonder)或
馬文‧蓋的演出。但這次的套裝巡迴 (package tour)並不如預期受歡迎,其
中一場演出,甚至還在最後一刻將喬奇‧費姆拉進來刺激票房。或許摩登族只
想到俱樂部聽這些音樂、跳跳舞就滿足了,而非親臨現場看表演。
1967年的史塔克斯唱片巡迴演出是分水嶺,奧提斯‧瑞汀、布克T與MG樂團、
卡菈‧湯瑪斯、艾迪‧佛洛伊德以及山姆與戴夫二重唱等人抵達英國之後,便
受到了瘋狂的歡迎。
「他們對待我們,就好像我們是披頭四似的,」史蒂夫‧克羅伯 (Steve Cro-
pper(註九)後來描述道,「樂團的每個成員都手足無措。」
註九:瑪奇斯樂團的吉他手。
「我簡直不敢相信,」布克T補充說,「蘇格蘭、法國、英格蘭的觀眾都聽過
我的歌。」
不只是觀眾,連布克的競爭對手也是如此。在他們抵達希斯洛 (Heathrow)機
場時,披頭四僱來接送他們至飯店的禮車已經在待命,經過兩天排練,卡菈‧
湯瑪斯以及布克T與MG樂團在城裡最時髦的俱樂部貝格歐耐爾 (Bag O'Nails)
舉行一場私人的表演,超過300名觀眾擠爆場地,觀眾裡還包括了保羅‧麥卡
尼 (Paul McCartney)。 之後到其他場地的巡迴演出,也是場場爆滿。與上次
不同,由巴伯、柯納、戴維斯等音樂先鋒所建立的英國節奏藍調圈已穩固成
型。
在60年代早期,塞羅‧戴維斯開始厭倦史基佛音樂 (skiffle)(註十),轉為
藍調的熱情信徒。後來,克里斯‧巴伯也走上相同的道路,摒棄了史基佛,找
來亞歷克西斯‧柯納跟他一起玩藍調。
註十:發源於美國紐奧良,後來在50年代的英國相當盛行。此樂風帶有爵士、
藍調、民謠、鄉村等元素,常使用洗衣板、陶罐、茶箱製成的貝斯等簡
易樂器,草根性很濃。代表人物為隆尼‧唐納根 (Lonnie Donegan)。
早在他提出邀請之前,柯納已組了自己的樂團—藍調同盟 (Blues Incorpo-
rated),塞羅‧戴維斯還在其中擔任口琴手。每個星期三樂團都會在天幕
(Marquee)俱樂部現身,把這裡攪得天翻地覆,並建立起令人敬畏的名聲。他
們也會在迪斯可舞廳 (Le Discotheque)這一類的摩登族俱樂部等地演出。
後來柯納說服了伊靈俱樂部,將音樂從爵士轉向節奏藍調,俱樂部也同意。重
新開幕當晚,柯納帶上台的樂團成員,包括一位年輕人米克‧傑格(Mick Jag-
ger)與亞特‧伍德 (Art Wood)(其弟弟為朗‧伍德 (Ron Wood))(註十一)
擔任主唱,查理‧瓦茲是鼓手,塞羅‧戴維斯則吹口琴。
註十一:朗‧伍德歷經The Birds、Jeff Beck Group、Faces等樂團,1976年
加入滾石樂團擔任吉他手至今。
風聲很快傳開來,而這間俱樂部也成為節奏藍調樂迷的主要據點。
戴維斯其實也組了自己的樂團—塞羅‧戴維斯全明星團 (Cyril Davies All
Stars),吸引了一批堅實的摩登族樂迷,這要歸功於表演時總是穿著銀灰色毛
海布料西裝的主唱高個兒約翰‧鮑德利 (Long John Baldry)。後來鮑德利與
年輕的茱莉‧崔斯柯 (Julie Driscoll)組了自己的團,陣中還有一位摩登上
身 (modded-up)的年輕合音,名為洛‧史都華 (Rod Stewart)。
這些團體只是音樂界的冰山一角,每個在60年代組團的人都想要像美國黑人那
樣子唱歌,或者玩節奏藍調樂,幾乎沒有例外。
披頭四在許多訪談中不斷讚揚塔姆拉-摩城唱片的作品,而且在他們的首張專
輯裡還翻唱了艾斯禮兄弟 (Isley Brothers)的"Twist and Shout"以及亞瑟‧
亞歷山大 (Arthur Alexander)的"Anna (Go to Him)"。
然而摩登族對他們的這番努力卻無動於衷,對真正的摩登族來說,原汁原味才
稱得上是頂級。
樂團以節奏藍調樂做為跳板,最後卻被當初那批熱情摩登族樂迷所摒棄,這種
模式也的確曾浮現出來。披頭四最大的對手滾石就是一個絕佳的例子。起初,
他們翻唱諸如班伊金 (Ben E King)、恰克‧貝瑞與馬蒂‧華特斯等人的歌曲,
擄獲了廣大的摩登族樂迷。摩登族欣賞這個樂團的選曲,因為這也反映了他們
自己的品味。但是當滾石開始錄製亞瑟‧亞歷山大的"You Better Move On"—
引述某位摩登族令人難忘的評語,原版本「離上帝只有數步之遙」—這一類的
經典歌曲時,他們馬上就被棄之如敝屣,留給那些小女生去著迷了。
(有一個流傳甚廣的故事,或許出於捏造,描述某次滾石在曼徹斯特 (Manch-
ester)演出後,造訪當地最頂尖的摩登族俱樂部—扭輪 (Twisted Wheel),駐
場DJ 羅傑‧伊格 (Roger Eagle)一見到他們,就把滾石在首張專輯裡翻唱的
歌曲,以原唱版本照他們翻唱的順序播放,當然,他們沒待多久就閃人了。)
在這個發展過程中的另一個例子則是Small Faces樂團,他們也是倫敦東區的
摩登族,他們早期的表演曲目與對色彩的時尚品味,吸引了一大批的摩登族前
來他們的表演場子。樂團以史蒂夫‧馬里奧特與羅尼‧蘭恩 (Ronnie Lane)組
成的詞曲拍檔為中心,因為共同喜愛巴比‧布蘭、雷‧查爾斯,使他們的關係
格外堅固,他們特別鐘愛布克T與MG樂團,連團員組合的方式也依樣畫葫蘆。
然而當他們首張單曲"What'cha Gonna Do About It"中挪用了索羅門‧柏克
(Solomon Burke)的樂句橋段時,他們馬上就失去了男性摩登族觀眾,而得到
了另一批青少女樂迷,但這群女孩卻成了史蒂夫‧馬里奧特一生的禍害根源。
Small Faces樂團在摩登族風潮中最大的對手是The Who樂團(雖然兩者同樣翻
唱過亞瑟‧亞歷山大或布克T的歌曲,也從沒真正被認同過)。他們最初組的
樂團名為迂迴 (The Detours),早期的表演曲目頗能代表當時的風潮,包括吉
米‧里德 (Jimmy Reed)的"Big Boss Man"、詹姆士‧布朗的"Please,Please,
Please"、咆哮之狼的"Smokestack Lighting"與摩斯‧艾利森的"Young Man
Blues"。
後來,他們醉心於摩登族風潮的經紀人彼得‧梅登將樂團轉型為摩登族風格,
他帶他們去那些俱樂部、並幫他們準備適當的穿著。他甚至幫他們寫了首張單
曲兩面的歌"I'm the Face"與"Zoot Suit",但這些其實分別剽竊自史林‧哈
波的"Got Love If You Want It"與表演者樂團 (The Showmen)的"Country
Girl"。
這張唱片並未獲佳績,但節奏藍調樂與摩登族文化讓湯生 (Townshend)(註十
二)得以發展他獨特的創作風格,將青少年疏離的主題,包裝在短短三分鐘、
爆炸力十足但結構相當完整的音樂裡。
註十二:彼得‧湯生 (Pete Townshend),The Who樂團的吉他手,也是該團中
心創作者。其揮動手臂的「大車輪」彈奏動作以及在舞台上將吉他砸
爛的行為,都成為後世爭相模仿的對象。
The Who樂團以摩登族為主題的歌曲創作不綴,以及其爆烈的風格,讓這個族
群持續地追隨他們;但女孩子卻不怎麼喜歡,因為她們不想在表演收場前,看
到團員把樂器、設備及彼此砸個稀巴爛。The Kinks樂團是這個發展進程中的
另一要角,他們在成為60年代流行歌曲巨匠前,也曾翻唱許多節奏藍調的標準
曲,例如:"Beautiful Delilah"、"Long Tall Shorty"以及"Milk Cow Blues"
等等。
然而並非每個發源於此時期的英國樂團都以節奏藍調做為出發點,有的往爵士
樂的風格邁進,諸如葛拉漢‧邦德樂團 (Graham Bond Organisation)或布萊
恩‧奧格 (Brian Auger)領軍的三位一體樂團 (Trinity);有些則偏向藍調,
例如庭中鳥樂團 (The Yardbirds)或約翰‧梅爾的藍調突破者(John Mayall
and the Bluesbreakers)。
但,整體來說,大部分的樂團還是受節奏藍調的影響力所趨使,包括了史班
瑟‧戴維斯樂團 (Spencer Davis Group)(其主唱史蒂夫‧溫伍 (Steve
Winwood)擁有遠遠超過他16歲年紀的蒼老嗓音),以及分別由熱情的節奏藍調
信徒艾力克‧柏頓 (Eric Burton)領軍的動物樂團 (The Animals)與范‧莫里
森 (Van Morrison)所當家的他們樂團 (Them)。還有行動 (The Action)、創
造 (The Creation)、艾倫布朗集合 (The Alan Brown Set)、碧藍之眼 (The
Eyes of Blue)、下線派 (The Downliners Sect)、美好事物 (The Pretty
Things)、吉米‧詹姆士與流浪者 (Jimmy James & the Vagabonds)(彼得‧
梅登在The Who之後也取得了該團的經紀權)、達菲‧鮑爾 (Duffy Power)、
第五次元 (The Fifth Dimension)、赫比‧苟因與夜晚計時器 (Herbie Goins
& the Nightimers)、吉諾‧華盛頓與公羊即興樂隊 (Geno Washington & the
Ram Jam Band)、曼佛瑞曼恩 (Manfred Mann)、時間盒 (Timebox)、亞伍樂團
(The Artwoods)、鳥 (The Birds)、祖特‧曼尼大樂團 (Zoot Money's Big
Roll band),以及成千上萬的其他樂團。
有些樂團在現場表演圈裡名氣響亮,另一些人則發過幾首還算暢銷的單曲,剩
下的大部分,都被埋入摩登族的神話脈絡裡了。
但改變即將到來,總是如此的。1966年,迷幻藥LSD降臨倫敦,一年之內就扭
轉了全局。摩登族的倫敦 (Mod London)變成了放蕩的倫敦 (Swinging
London)。色彩繽紛的異國風情,取代了摩登族的簡潔俐落,安非他命生意的
利潤慘跌。披頭四的《Sgt Pepper (花椒軍曹)》專輯廣泛隱喻LSD藥物文化,
成為當時首屈一指的唱片。Small Faces樂團的歌曲主題也從歌頌安非他命販
子,轉移成狂喜高唱"真是美呆了 (it's all too beautiful)"(註十三)。
註十三:這裡應該是指吸食LSD之後,脫口而出的興奮之語,同時也是該團首
張同名專輯裡"Itchycoo Park"裡的歌詞。
有一個名為平克‧佛洛伊德 (Pink Floyd)的樂團,在陶騰漢路的幽浮俱樂部
(UFO)駐唱。他們實驗著燈光、音樂與迷幻藥的交替作用,而他們的觀眾就在
他們面前駭到翻天 (freaked out)。來自美國的嬉皮風格正式到位,而這群年
輕又解放的中產階級毫不猶豫地全盤採用。
倫敦地區的俱樂部摒棄了節奏藍調,而這種音樂也逐漸往北邊像扭輪以及後來
的維根 (Wigan)俱樂部這一類的場地。節奏藍調仍具有廣大的影響力,但LSD
與嬉皮文化踩在它的根之上,為即將排山倒海的搖滾文化吹起誕生的號角;專
輯唱片的重要性取代了單曲唱片,音樂媒體也變得嚴肅了起來。樂團改採一種
嬉皮藝術家的風格、跑到鄉間去寫歌,然後花一輩子的時間把它們灌錄成唱
片。後來又出現了唱作歌手 (singer songwriter)風潮,前衛搖滾 (prog-
rock)的嫩芽也繼之冒出頭來。
至於節奏藍調,你仍然可以去蘇活區欣賞喬奇、費姆的演出,並從這人身上挖
出一堆歷史,但今日若要聽到這些,在羅尼‧史考特或披薩快遞 (Pizza Exp-
ress)這一類的爵士樂表演場地機會還大一些。火鶴俱樂部現在成了歐尼爾酒
館 (O'Neill's pub),而場景俱樂部則變成了停車場。都會音樂 (Urban
Music)現在是新式節奏藍調 (new R&B)的天下,而觀眾則是新一代的摩登族。
然而總有一些沒被改變—夜幕低垂後,依然是好戲上場的時間。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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