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我是歌手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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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16→)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oscar (奧斯卡)時間10年前 (2014/03/16 18: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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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我是歌手覺得賽制大有問題. 超級不公平的!. 個人想了想 以下是我想到較功公平的賽制:. 每兩期為一單位 (跟現在一樣). 第二期是淘汰賽. 每輪邀請七位歌手. 第一名的直接進入總決賽. 第二名參加決賽前的爭奪賽 (取代不公平的突圍賽or復活賽). 五輪下來的35位歌手中 有5個進入總決賽. 而
(還有177個字)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reedomsq (WOW好想睡)時間10年前 (2014/03/23 18: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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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應該是在說"比賽"這件事對歌手來說不公平. 但是換做是歌手本身. 應該是希望在舞台上多唱幾首歌. 節目=免費的宣傳. 之後或許還有機會得到更多的工作機會. 以我個人的想法如果我是歌手. 我不太會想參加唱贏就可以走的比賽. 那就真的只是"比賽"而已. 不是給歌手表現自我的舞台. --. 發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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