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第二季邁阿密.遺棄警察致死.在台灣還是有罪喔..

看板CSI作者 (努力發掘真相的麥嫂)時間20年前 (2005/12/29 22:27),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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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何說那個傢伙(忘記名字)害得警察被壞人槍擊死掉...沒報案不算有罪 在台灣可不行喔!! 刑法第 293 條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尤其是這個警察會掛掉.或許是因為那個傢伙太緊張先開槍... 但是如果我是那傢伙的辯護律師,我會說是因為『正當防衛』或是『緊急避難』 主張自己無罪..而且他又沒有預見後來發生的事情..實在很難構成故意..頂多是有過失 但是剛剛那條293遺棄致死罪..又沒有罰過失! 所以好像還是無罪收場... Anyway..看到有人有緊急危難..打個119不為過啦! 大家可不要太沒同情心哩.. 不然來一個機車檢察官..或許會吃官司喔! -- 沒有CSI..生命是黑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32.94

12/29 22:43, , 1F
應該要先看他有沒有作為義務吧.....
12/29 22:43, 1F

12/29 23:13, , 2F
對啊 其實遺棄致死很難界定 有力的證據也不容易找到
12/29 23:13, 2F

12/29 23:55, , 3F
無罪,路人走過去,沒有使傷者「立於更不利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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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55, , 4F
不符合「遺棄」此一要件,阻卻構成要件,不成罪。
12/29 23:55, 4F

12/29 23:57, , 5F
不過我沒看今天的CSI,還處於狀況外,警察怎嚜死的?
12/29 23:57, 5F

12/30 04:56, , 6F
其實最可怕的是原先好心卻被冤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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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4:57, , 7F
我就有認識的好心幫人解果被冤枉說是他撞的
12/30 04:57, 7F

12/30 12:35, , 8F
那傢伙有義務啊!是他太緊張先開槍導致槍戰發生警察才被打死
12/30 12:35, 8F

12/30 12:36, , 9F
如果怕被誤會 打電話報警應該還好啦!
12/30 12:36, 9F
文章代碼(AID): #13i_8tgF (C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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