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Jimi Hendrix
在60年代的搖滾圈裡,除了之前所提到的英國搖滾團體叱吒風雲外,在美國本土也出現了一些不錯的吉他手,像是麥克布盧姆菲爾德 或約翰尼冬天,都以深厚的藍調根基演奏出高能量的搖滾吉他風格,在60年代末期美國的舊金山發展出迷幻搖滾( 引起幻覺的岩石)這種風格,而在60年代這邊我們要提到的一個最為人傳頌,傳奇中的傳奇,就是吉米‧亨德裡克斯。
吉米‧亨德裡克斯 出生在西雅圖,而他大概在12歲的時候彈吉他,青少年的時候也在西雅圖地區組過一些樂團之後,轉往軍中服役兩年,從軍中退役之後,他和一些R&B 以及一些靈魂歌手合作,像小理查 、和威爾遜‧皮克特 、甚至是田娜‧特納 等等,在1965年底的時候,他轉往到紐約發展,並組成自己的樂團,並在紐約的一些酒店 表演,在紐約的那段時間裡,Jimi Hendrix的演奏風格引起了茶Chandlar 的注意,茶Chandlar 當時是動物 樂團的貝斯手,茶Chandlar 對Jimi Hendrix的吉他功力相當讚賞,於是邀請吉米‧亨德裡克斯
到英國發展,並且要介紹艾利克‧克拉普頓 也就是當時奶油 樂團當紅的時候,當吉米‧亨德裡克斯 來到英國的時候,透過茶Chandlar 的居中牽線,認識了鼓手米奇‧米切爾 和貝斯手諾爾‧雷丁, 於是組了一個新團叫吉米‧亨德裡克斯經驗, 一個留名搖滾史的樂團於是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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