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歐美影集板 板規4.0 (1/1上路)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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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歐\ 美\ 影\ 集\ 板\ 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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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編 總則
第 一 章 法例 -------------------------------------- 3
第 二 章 處分 -------------------------------------- 4
第 三 章 累犯 -------------------------------------- 7
第 四 章 時效 -------------------------------------- 8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五 章 文章與推文管理 -------------------------------------- 9
第 六 章 禁止事項 -------------------------------------- 14
第 七 章 板務管理 -------------------------------------- 17
第 三 編 附則
第 八 章 施行與修訂 -------------------------------------- 19
第 一 編 總則
第 一 章 法例
第 1 條 本板為批踢踢歐美影集板,屬歐美影視方面之討論板,故重於與心
得分享、影視內容討論,但歐美影視八卦並非不允許。秉持服務、
保障板眾利益及維護板上秩序之精神,特制定本板規。板上文章、
推文均受板規管理;任何人不得因不知相關板規而免除責任。
第 2 條 1 本板規牴觸中華民國法律部分,無效。
2 本板規未規定部分,適用包含但不限於站規之上位階法規範。
第 3 條 1 除特別明訂外,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2 行為後板規有修訂者,適用行為時之板規。但行為後之板規有利於
行為人者,採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板規適用。
第 4 條 處罰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板規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
者,免其處罰之執行。
第 5 條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將本數納入計算。
第 二 章 處分
第 6 條 處分包含一般處分與處罰二種;處罰分為主罰及從罰。
第 7 條 一般處分之種類如下:
一、M文。
二、P幣給予。
三、修改文章分類或標題。
四、文章置底。
第 8 條 主罰之種類如下:
一、永久水桶: 十年以上。
二、有期水桶: 二週以上七年以下。
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週未滿,或加至未滿十年。
三、刪除文章或推文。
四、鎖定文章或該系列文章。
第 9 條 從罰為退文。
第 10 條 主罰之重輕,依第八條規定之次序定之。
第 11 條 1 水桶期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2 處罰雖經確定,其尚未受水桶之日數,不算入水桶期內。但水桶未
及於處罰確定一週內執行者,自第八日起,不受此限。
第 12 條 1 受三月以下水桶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
者,板主得宣告三月以上半年以下之警告,其期間自懲罰公告之日
起算:
一、未曾受有期水桶以上處罰之宣告者。
二、受有期水桶以上處罰之宣告,執行完畢後,一年以內未再因觸
犯板規受有期水桶以上處罰之宣告者。
2 於警告期間再受有期水桶以上處罰之宣告者,和原水桶一併罰之。
第 13 條 1 犯行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處最低水桶仍嫌過重者,板主得酌量減
輕其水桶。
2 前項犯行最輕主罰為永久水桶者,不得減輕。
3 有期水桶減輕者,減輕其水桶至二分之一。
第 三 章 累犯
第 14 條 水桶執行完畢,半年以內再犯有期水桶以上之板規者,為累犯,加
重主罰至二分之一。
第 15 條 1 處罰確定後,發覺為累犯者,依前條之規定更定其水桶。但水桶已
執行完畢者,不在此限。
2 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行在他板受處罰者,不適用之。但被站方以
包含但不限於宣告為不受歡迎用戶者之處分不受此限。
第 16 條 水桶執行期間,若有證據證明其分身帳號於本板再次觸犯板規並受
有期水桶以上宣告者,視該分身為累犯,準用第十四條。另將該分
身送帳號部審查。
第 四 章 時效
第 17 條 1 追訴權,行為後一週內未公告立案者,失效。但經組務准假期間,
不在此限。
2 前項追訴權,除特別明訂外,包含主動調查及板友檢舉二種。
3 上訴權,於處罰公告後三月內未連同證據和論點以站內信向任一板
主提起者,失效。
第 18 條 水桶應加重或減輕者,追訴權之時效期間,仍依第十六條計算。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五 章 文章與推文管理
第 19 條 發問前請參考〈新手常見問題集 1.1〉#1f4WmXl3 與精華區或使用
「/」在板上搜尋關鍵字。
第 20 條 1 標題請依〈附錄一、文章標題格式〉#1IQEQl7Y 訂定。
2 未分類或不當分類經板主推文通知後,24小時內未修改者,板主應
刪文處理。但文章有非分身且為有意義回應之推文或回文者,板主
應保留文章並逕修改之。
3 一月內經板主按前項刪文或修改達三次以上者,處二週以上四月以
下水桶。
4 自創不明且無意義之分類者,依同條二、三項處理,且次數同前項
合併計算。
第 21 條 前條所指之分類,種類與說明如下:
一、心得: 以觀後感受與想法為主,具個人反思內容的文章。
二、討論: 就劇情、製作或其他面向,交流觀點、疑問或分析。
三、閒聊: 輕度談劇、分享反應或其他,非分析或純粹新聞。
四、請益: 列出偏好後,請板友推薦或與劇情無關之影集問題。
五、情報: 提供預告、砍劇、續訂...等直接被官方核實之資訊。
六、新聞: 乳摸、八卦、花邊、重大事件等非情報之資訊。
七、公告: 與板務管理有關之事務,非板主不得使用亦不得回覆。
第 22 條 1 前條第二、三、六款之文章如提到劇情,須於標題註明(雷)。未標
註經板主推文通知後半日內未更動,板主應修改之。
2 一月內經板主按前項修改達三次以上者,準用第二十條第三項。
第 23 條 1 每週日PTT復機後起算至下周日PTT停機前,新聞類限十五篇以內。
2 新聞和情報,轉貼之內文與標題皆需完整張貼並附上連結,不得無
故修改;非轉貼者,須註明資訊出處。經板主推文通知,12小時內
未補正者,鎖定全文直至補正。
3 內文或簽名檔含廣告者,刪除且若屬新聞類仍計入該週額度。但有
第二十條第二項要件者,改鎖定之。
4 超出第一項額度新聞,全數刪除並按篇處作者水桶二週。但十五篇
後仍得發布重大事件之新聞,惟其是否屬之,由板主群從嚴認定。
5 前項但書以外若符合第二十條第二項但書,水桶不變並改鎖定之。
6 板主群得公告時效性專用分類,供板友發布相關資訊。於時效內,
按公告所示使用分類之新聞,不計入該週額度。
第 24 條 1 新聞或情報類op之文章,板主應刪除之;刪除之新聞仍計入額度。
2 op係指發文之時間較晚且文章要點高度重複之行為,不因分類不同
而不屬之。但第一篇op新聞之情報,視為驗證消息,故不在此限。
3 首項文章若有第二十條二項但書之條件,板主改鎖定之。
第 25 條 1 推文盡量勿過長,若無法在三行內寫完,且預期會有作者以外之板
友回應,建議以回文之方式回覆。
2 本板不禁止噓文,惟為建立正面討論風氣以避免本板持續凋零,請
避免無意義的使用噓文。
第 26 條 作者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推文,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處六月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水桶。但挪移推文使同推文者之內容便於閱讀且未變更文
意或經板主查閱編輯紀錄後可歸因於系統吃文二者,不在此限。
第 27 條 1 為保障板友討論之權益,本看板不允許作者刪除所發表文章內容。
2 欲刪除者,須依法或因特殊理由站內信板主要求代為刪除。但板主
經評估或諮詢站方後得拒絕之。
3 以清空內容方式規避首項者,處二週以上一年以下有期水桶。過程
連帶刪除推文者,不再依前條處理。
4 前項受清空之文章與推文,除違規部分,板主應撈回並轉回板上。
第 28 條 1 為鼓勵板友踴躍發文,文章經板主認定優質或受多名板友推薦者,
板主應予以m文標記。
2 前項受m文標記文章之作者,板主得給予不定額P幣。
第 29 條 1 為維護板上秩序,當文章之推文或回文已明顯偏離歐美影集時,板
主應刪除之。若有第二十條第二項但書之條件,板主改鎖定之。
2 前項刪除之推文和回文或鎖定之回文,僅限已偏離之部分。
3 若藉回覆前項未受鎖定之系列其餘文章以持續討論偏離歐美影集議
題者,視為惡意鬧板,處一年以上至永久水桶,刪除該文並退文。
4 採與前項相似手段之推文者,亦視為惡意鬧板,處一年以上至永久
水桶。該文章則視影響程度,由板主決定刪除推文或鎖定全文。
第 六 章 禁止事項
第 30 條 禁止張爸(推)文、無關本板文章、廣告(推)文、CP。
第 31 條 1 文章與推文禁止任何取得違反我國著作權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及其任擇議定書檔案之教學或暗示。
2 文章與推文亦禁止尋找前項檔案之詢問。
第 32 條 1 禁止人身攻擊、針對特定板友糾纏式發(回)文或推文。
2 前項禁止之人身攻擊,不限於板友,尚包括影視從業人員。但針對
板友之行為,須經一方檢舉方成案。
第 33 條 禁止內容明顯空泛之文章。空泛與否由板主綜合內文與推文判斷。
第 34 條 1 除心得類外,禁止於標題無「(雷)」標記文章之推文透露劇情。但
板友得以回文並標記「(雷)」之方式透露劇情。
2 前項心得類文章,透露之劇情僅限標題所寫之影劇。
3 禁止於文章標題暴雷
第 35 條 1 違反第三十條者,刪除該文且予以退文並處六月以上至永久水桶。
2 違反第三十二條者,處二週以上二年以下有期水桶,並刪除違規部
分。但文章形式違規於第二十條第二項但書條件下,改鎖定之。
3 違反第三十三條者,板主應刪除該文並處作者六月以下有期水桶。
4 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與第二項者,處二週以上一月以下水桶,作
者得於文中告知後以符號取代透露之部分,不受第二十六條限制。
但經發現假此項權利行修改推文之實者,處一年以上至永久水桶。
5 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者,視為惡意鬧板,刪文且退文並處一年
以上至永久水桶。
第 36 條 1 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者,處永久水桶並交站方處理。違規文章由
板主通報看板警察鎖文;違規推文經備存於精華區後由板主刪除。
2 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者,處六月以上至永久水桶。違規文章或推
文由板主刪除之。
第 七 章 板務管理
第 37 條 1 板主至多有三位,每位任期為三年。
2 參選資格同組務規定,屆期板主得連選連任。
3 任期結束前一月開放登記參選,兩週前投票。
4 前項採同意投票制進行,最高且大於零之淨同意票者勝選,即參選
人之票決間相互獨立。若應選人數多於一人,則重複取出直至該次
應選總額或已無剩餘有效勝選人。
第 38 條 因罷免、組務免職或提前辭職所產生之板主缺,按前條改選。
第 39 條 1 任何商品文需先站內信板主,待其回信或二十四小時後始可發文,
惟本板僅為平台,不參與交易,故不對任何糾紛負責。
2 前項商品文之站內信,板主不得拒絕之。但經板主判斷有違反板規
或明顯有觸法之虞者,不在此限。
3 未按第一項通知者,板主應刪除該文且予以退文,並處作者一年以
上兩年以下有期水桶。
4 發布商品文後,需一週後始得再按本條第一項之程序發布商品文,
時間未達即再寄信者,視同未寄且板主得以站內信騷擾檢舉之。
5 若經查證該帳號為七日內寄信者之分身,處原帳號半年以上一年以
下有期水桶,並將分身ID送帳號部調查。
第 40 條 串流服務之共享帳號文,參見公告#1OvopNr4 與虛擬服務置底文。
第 三 編 附則
第 八 章 施行與修訂
第 41 條 1 板友得以「[板規]」分類提出不違背站規與我國法規範之板規增修
案。業經提出,不得撤回,板主亦不得刪除並應將其置底。
2 三日內經十五位以上於推文附議,板主應於一週內舉辦投票。但未
達門檻者,板主應逕行結案,且半年內,除板主外,不得就同事由
或板規提增修案。
第 42 條 1 板主提出之增修案,三日內達七位以上於推文附議即可交付投票。
2 前項附議未達門檻者,板主一年內不得就同事由或板規提增修案。
3 與任期有關之修正案,自下次改選起適用。
4 板主不得就第三十七、三十八條和本條第三、四項提增修案。
第 43 條 1 增修案採簡單多數決定,且投票須開放至少一週。
2 前項通過者,板主應於三日內修正並公告施行;未通過者,一年內
不得就同事由或板規提增修案。
第 44 條 1 為及時維持本板秩序,本板規第六章不足之處,板主得於事後臨時
應變。但主罰不得重於二週以上水桶。
2 前項臨時提案,須於公告後十日內經板友按前條完成投票追認。十
日內未完成者,提案與相關處罰,自動失效。
第 45 條 本板規自2026年1月1日0000起施行。
板主群 chopper0424 ariachiang R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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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Aseries/M.1764535309.A.A72.html
※ 編輯: R2003 (27.51.96.35 臺灣), 12/01/2025 04: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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