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警告撤銷,請參考 #1JU1gIk5 之說明

看板EAseries (歐美影集)作者 (Music Is My Life)時間12年前 (2014/05/17 11:27), 12年前編輯推噓53(53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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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撤銷 相關說明請參考 http://www.ptt.cc/bbs/EAseries/M.1400380050.A.B85.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1.94.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Aseries/M.1400297228.A.ABF.html

05/17 13:27, , 1F
恕我冒昧... 版規這一條沒寫不能任意修推文耶....
05/17 13:27, 1F

05/17 13:29, , 2F
只有不能刪版友推噓文 拿這條來處分 或許版規該先重修訂
05/17 13:29, 2F

05/17 13:46, , 3F
恕我冒昧,這種事還需要講嗎?
05/17 13:46, 3F

05/17 13:47, , 4F
不關推噓文內容是什麼,都不是原文作者寫的
05/17 13:47, 4F

05/17 13:49, , 5F
本來就不可以修改或刪除,這還要多解釋?
05/17 13:49, 5F

05/17 13:59, , 6F
他並不是刪我推文 而是塗改我的推文 改成他自己想要的文字
05/17 13:59, 6F

05/17 14:01, , 7F
wassup Lord Stock
05/17 14:01, 7F

05/17 14:02, , 8F
如果有版友對於我堅持寫Stock有疑義可以請這部影集的代理商
05/17 14:02, 8F

05/17 14:02, , 9F
直接與我聯繫 只要他們說我不能更改他們的人名我立即改回
05/17 14:02, 9F

05/17 14:04, , 10F
沒寫明就是一個漏洞啊 O_o 並不是每個版都有禁修推文啊
05/17 14:04, 10F

05/17 14:04, , 11F
上篇有版友說 修改他人推文違反站規 ? 請問這是真的嗎 ?
05/17 14:04, 11F

05/17 14:05, , 12F
假如違反站規 站規應該在版規之前吧
05/17 14:05, 12F

05/17 14:06, , 13F
還有我希望版主可以解釋一下 日後在這個版是否塗改網友推文
05/17 14:06, 13F

05/17 14:06, , 14F
都比照這篇的處罰方式辦理 ?
05/17 14:06, 14F

05/17 14:10, , 15F
敏感性牙齒請愛用舒酸定,股票爺
05/17 14:10, 15F

05/17 14:15, , 16F
站規才沒有寫禁修推文咧 呵呵 不過倒是有記一條違規行為
05/17 14:15, 16F

05/17 14:15, , 17F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05/17 14:15, 17F

05/17 14:16, , 18F
不知道某位刻意拼錯字製造紛爭的股票大人算不算符合案例
05/17 14:16, 18F

05/17 14:18, , 19F
你的意思是在這個站上或者在這個版上可以任意塗改版友推文
05/17 14:18, 19F

05/17 14:18, , 20F
因為站規並沒明確規範 是這個意思嗎
05/17 14:18, 20F

05/17 14:19, , 21F
我也想知道在這個版 塗改版友推文是否日後比照此篇辦理 ?
05/17 14:19, 21F

05/17 14:20, , 22F
站規就擺在那邊不會自己去看喔 伸手黨逆
05/17 14:20, 22F

05/17 14:21, , 23F
還是有人沒搞懂,今天不管推噓文內容是什麼或達到什麼效果
05/17 14:21, 23F

05/17 14:21, , 24F
修改或刪除"別人的"文字就是算改,那怕是改錯字或注音文
05/17 14:21, 24F

05/17 14:21, , 25F
不是系統功能可以改就可以隨便替人(不)表達意見好嗎?
05/17 14:21, 25F

05/17 14:22, , 26F
咳咳 但是這點站規裡面沒有禁止也是事實啊 基本上本來就
05/17 14:22, 26F

05/17 14:23, , 27F
是隨各版自己訂定版規決定的 寫越清楚講越明白不是更好嗎
05/17 14:23, 27F

05/17 14:24, , 28F
避免有些成心鬧事的人找到漏洞來魯小小咩
05/17 14:24, 28F

05/17 14:25, , 29F
如果要說我堅持Stock有爭議 請用正確的罰則處罰我 告發我
05/17 14:25, 29F

05/17 14:25, , 30F
比方說這篇被警告的板友嗎?
05/17 14:25, 30F

05/17 14:25, , 31F
檢舉我 但是 塗改我自己寫的文字就是不對
05/17 14:25, 31F

05/17 14:26, , 32F
向版規裡面也沒有針對鬧版設罰則啊 你看今天就有人可以在
05/17 14:26, 32F

05/17 14:26, , 33F
如果可以塗改他人推文 那這個站一定天下大亂
05/17 14:26, 33F

05/17 14:26, , 34F
那邊扯皮條遊走版規邊緣 就剛好沒有版規可以處置咩
05/17 14:26, 34F

05/17 14:27, , 35F
明明有人先挑釁 真受不瞭
05/17 14:27, 35F

05/17 14:28, , 36F
啥鬼 拼錯名字也可以吵
05/17 14:28, 36F

05/17 14:28, , 37F
原來可不可以竄改他人文字還需要特別講
05/17 14:28, 37F

05/17 14:29, , 38F
不然會被說"可是規定沒有說",真是聞所未聞
05/17 14:29, 38F

05/17 14:32, , 39F
恩 基本上就算法律上很多東西也都要特別講啊 呵呵
05/17 14:32, 39F
還有 111 則推文
05/17 17:55, , 151F
版規跟法律就是死的咩 不能改推文是因為哪天被告會是證據啊
05/17 17:55, 151F

05/17 17:55, , 152F
一點點囉 我在法律版友開文希望得到幫助 只需要給我方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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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7:55, , 153F
樓上說的那種打碼其實會註明 但其實也在遊走邊緣
05/17 17:55, 153F

05/17 17:55, , 154F
希望版主修改板規前不宜在無法源之下判決
05/17 17:55, 154F

05/17 17:56, , 155F
有些版是開放給人刪推文的 但應該每個版都避免"修"這件事..
05/17 17:56, 155F

05/17 17:56, , 156F
PTT太多人喜歡告來告去了 小弟推文都怕怕
05/17 17:56, 156F

05/17 17:57, , 157F
我可沒有喜歡告 我已經提醒他請他不要塗改我的推文至少三次
05/17 17:57, 157F

05/17 17:57, , 158F
刪推文某些板可以,但修推文連板主都不行。
05/17 17:57, 158F

05/17 17:58, , 159F
這次問題出在「修」這個動作。
05/17 17:58, 159F

05/17 17:58, , 160F
我不是說此案啦 我只是說推文因為具有法律證據的性質
05/17 17:58, 160F

05/17 17:58, , 161F
平常打碼那種都要徵求版友同意 修推文真的很..危險
05/17 17:58, 161F

05/17 17:59, , 162F
一如我對於Stock的堅持 只要給我法源 我會堅持到砸鍋賣鐵
05/17 17:59, 162F

05/17 18:00, , 163F
給使用者們一點經驗談 版規沒定的話可以砍推文 修萬萬不可
05/17 18:00, 163F

05/17 18:00, , 164F
雖然應該不少人跟我一樣版規看過就忘 組規(?)站規沒看過= =
05/17 18:00, 164F

05/17 18:01, , 165F
版主是可以看到修文記錄的 講到證據實在有點太遠了
05/17 18:01, 165F

05/17 18:03, , 166F
關燈其實也可以,至少你沒有竄改變造別人講的話。
05/17 18:03, 166F

05/17 18:03, , 167F
這跟修文紀錄無關,而是未經同意擅自變造了別人的言論。
05/17 18:03, 167F

05/17 18:05, , 168F
修爆雷推文並不是只有關燈而已,另外站規對此有沒有規
05/17 18:05, 168F

05/17 18:06, , 169F
範。刪修推文在ptt比較是類似道德共識,我的立場很簡單
05/17 18:06, 169F

05/17 18:07, , 170F
既然站規板規都無法源那版主便不應以此下判決
05/17 18:07, 170F

05/17 18:08, , 171F
這其實涉及偽造文書罪…
05/17 18:08, 171F

05/17 18:09, , 172F
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偽造文書的構成條件啊
05/17 18:09, 172F

05/17 18:11, , 173F
偽造文書不是要其內容對他人引起危害才構成嗎?
05/17 18:11, 173F

05/17 18:11, , 174F
文書?
05/17 18:11, 174F

05/17 18:12, , 175F
某人都說不是學法律的,認真幹嘛..
05/17 18:12, 175F

05/17 18:12, , 176F
問題是想告還是可以提出啊…
05/17 18:12, 176F

05/17 18:13, , 177F
本版沒有針對任何人 我倒是感覺某b在針對本版~
05/17 18:13, 177F

05/17 18:17, , 178F
想告你拿任何誇張法條都可以提啦 檢察官不會理你而已
05/17 18:17, 178F

05/17 18:40, , 179F
Greein 你現在是要對方告我嗎?
05/17 18:40, 179F

05/17 18:41, , 180F
我再次聲明,我並沒有要慷慨赴義,我做錯事本來就該接受指責
05/17 18:41, 180F

05/17 18:42, , 181F
跟判決,我不知道要怎樣才能平息眾怒,我再次道歉,所有不當
05/17 18:42, 181F

05/17 18:43, , 182F
的言行 我道歉,但可否不要加諸過當的說詞
05/17 18:43, 182F

05/17 18:49, , 183F
"想告"跟"告的成"是兩回事 連fb按個讚都能告了~
05/17 18:49, 183F

05/17 18:50, , 184F
再次提醒大家 注意用詞 小心送棍
05/17 18:50, 184F

05/17 18:52, , 185F
改一下 "想告"===>"能告" 這樣比較正確 0.0
05/17 18:52, 185F

05/17 19:09, , 186F
mtyc 我希望你可以針對塗改我的文章這件事道歉並把你塗改的
05/17 19:09, 186F

05/17 19:09, , 187F
地方改回我的原文 如果你覺的我的言論失當你可以檢舉我或者
05/17 19:09, 187F

05/17 19:09, , 188F
噓我 但塗改我覺的就超過你言論自由的範圍了
05/17 19:09, 188F

05/17 19:10, , 189F
我希望聖誕老公公今年送我湯瑪是小火車~
05/17 19:10, 189F
※ 編輯: erebus7 (36.229.104.19), 05/18/2014 10:30:56
文章代碼(AID): #1JTjSCg_ (EAseries)
文章代碼(AID): #1JTjSCg_ (EAs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