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市更新 可強制徵收

看板EpochTimes (大紀元時報)作者時間20年前 (2005/06/27 14:0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美都市更新 可強制徵收 大 記 元 > 新聞 > 北美新聞 美都市更新 可強制徵收 【大 記 元6月25日訊】〔自由時報編譯張其賢╱綜合24日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4日以五比四的分歧票數,判決都市政府可出於經濟發展的需要,在給予公正補償的情況下強制徵收私人住家和商店。由於美國各城市均有意推動貧困市區更新再造計劃,預料此一判例將產生廣泛影響。 本案是康乃狄克州新倫敦市的九位市民控告該市政府。新倫敦市因經濟蕭條,人口流失,十五年前被康州認定為「貧困市區」。市府為振興經濟,決定徵收該市泰晤士河一處半島上的十五處民宅及商家,供民間開發業者使用。業者將拆除這些房舍,改建辦公大樓、會議中心飯店、新住宅區和河邊步道,使之和附近耗資三億五千萬美元的輝瑞藥廠研發中心結合。市府認為,這項開發案將可創造就業、增加稅收,為全市帶來可觀利益。 擁有這十五處不動產的九名市民不願搬遷,拒絕市府提供的一百六十萬美元補償金。他們向康州最高法院控告市府違憲,但去年被判敗訴。九人不服,繼續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結果九名大法官意見分歧,為政府強制徵收權背書的一方最後僅以一票之差獲勝。 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賦予政府基於「公共用途」徵收私人財產的權力,新倫敦市府據此主張其權力。原告律師反駁指出,「公共用途」只能指供公眾使用的設施如公路等,本案的民間開發案與此不符,因此市府若行使強制徵收權,將是違憲之舉。 然而以史帝文斯大法官為首的五名大法官,卻重新定義「公共用途」一詞的意涵,將之擴大解釋為「公共目的」。他們在意見書中指出,「推動經濟發展,乃是政府之傳統的與久被接受的職能」,「很清楚地,並無理由將經濟發展從吾人對公共目的之傳統廣泛理解中排除」。由於推動經濟發展屬於「公共目的」,因此市府為此進行徵收私產,並無違憲之處。 以歐康諾大法官為首的四名大法官,在意見書中對五名大法官的見解不表贊同。歐康諾質疑指出,「吾人中有誰能聲稱已將自己財產做出最具生產力的使用?」若根據五名大法官的見解,則每一處私人財產都有可能被判定為未經充分利用,卻沒有任何力量能阻止州政府徵收小汽車旅館以興建大飯店、徵收住家以興建購物中心等。她指出,本案中的發展經濟之舉,其代價將由無權無錢的人承擔:「政府現在有了許可,可以將財產從資源較少者手中,轉移到資源較多者手中」。 ( http://www.dajiyuan.com)6/25/2005 3:50:47 AM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5/6/25/n965114.htm
文章代碼(AID): #12lvWj00 (EpochTimes)
文章代碼(AID): #12lvWj00 (Epoch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