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食品效期用貼紙貼 恐被罰

看板EpochTimes (大紀元時報)作者 (謙)時間18年前 (2007/05/27 03: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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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訊】立法委員陳朝容昨天說,日前他的助理在立法院福利社購買一包疑似過期的餅乾,發現有效日期是用貼紙浮貼。行政院消保官吳政學表示,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有效日期只能用打印或油墨印刷,廠商用浮貼已違法,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民眾購買食品時可多加留意。 據中央社報導,陳朝容昨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立法院福利社販售的同樣食品,在外面的賣場與福利社也都有販賣;但立法院販售的食品,有效日期僅用貼紙黏貼,撕去後發現原有效日期可能已被割掉。據了解,立法院福利社已將此商品下架。 吳政學表示,依法若廠商割掉食品上有效日期,可限期要求廠商回收或沒入銷毀,並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他呼籲,民眾購買食品時可多加留意,發現上述現象的食品,儘量不要購買。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科長薛復琴說,這種經過變造或塗改的情況,除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外,也達到下架標準,政府可強制業者下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29.241
文章代碼(AID): #16M8mdJK (Epoch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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