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 橫河:「新光案」使台商投資大陸風險再成焦點

看板EpochTimes (大紀元時報)作者 (金門預財士三天後退伍)時間18年前 (2007/09/21 09: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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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河:「新光案」使台商投資大陸風險再成焦點 -------------------------------------------------------------------------------- 【大紀元9月20日訊】(希望之聲報導) 方慧:各位聽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您收聽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時事經緯》節目,我是方慧。 橫河:我是橫河,大家好。 方慧:在今天的節目中,我們將就本月初台灣新光三越集團和北京華聯集團合營 北京最大的新光天地百貨爆發經營權糾紛一事來聊一聊。 橫河:我先跟大家簡單的聊聊事情的經過。合資的台灣方是新光三越百貨公司, 這家公司在台灣有13家分店,去年的營業額是 611億新台幣,同時日本的三越公 司有台灣新光三越的44%股份,等於是一個間接投資公司。大陸這方的投資方是 號稱「前八強」的連鎖店龍頭──北京華聯集團。這兩家在2005年10月合資了一 個北京新光天地,資本額是人民幣7億5千萬元,雙方各佔一半股權。那麼華聯董 事長吉小安是任董事長,台灣新光三越的吳昕達為總經理。 4月在中國開了第一 家分店北京新光天地。 在幾個星期以前,華聯集團董事長吉小安,以新光管理團隊涉及「裝修工程款貪 污」為由,利用自己在國務院的關係,在 8月27號找公安闖入新光天地財務部進 行封鎖,搬走所有廠商的合約和帳冊,而且阻止吳昕達回台灣。 事情爆發以後,由於台灣及國際媒體廣泛的報導,使得國務院通過國台辦介入, 主動的疏導雙方儘快溝通協商,同時又批評台灣當局有人將這件事情商業糾紛政 治化,所以這件事情就越鬧越大,最後由於國台辦的介入,讓這件事情超出商業 常規辦理,讓新光三越的少東家吳昕達回台灣。 現在,新光三越的老董事長吳東昇親自到北京談判,在國務院的介入下,華聯的 吉小安低頭道歉,雙方簽下了一個協議書,同意讓台籍幹部逐步復職,到這時候 北京的新光三越天地事件似乎就暫時告一段落了。 連接收聽 方慧:在今天的節目中,我們還特別邀請「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會長高為 邦先生一起參加我們的討論。 高為邦先生,我們知道您在幾年前寫的兩本有關台商在大陸投資受害的書,書中 也寫到了您自己在中國大陸投資的親身經歷。那您能不能先給我們介紹一下您自 己的案子。 高為邦:好的,我的第一本書書名叫《大陸司法迫害台商實錄》,這本書有 4百 多頁,主要談我個人的案件,就是我投資的案件。其餘,我大部分的時間就是在 追討一個公道,但是最後當然也失敗,這是第一本書。 第二本書是因為第一本書的出版,導致很多台商跟我接觸,大家好些際遇相同, 因此就在2003年的 7月15號,正式成立了一個社團,叫做「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 協會」,這是一個在內政部註冊的社團。 我把我們的理監事的故事和會員的故事還有一些其他的故事分析,然後歸納出了 12個陷阱彙集成一本書,這本書叫做《投資中國你必須知道的陷阱》,這本書差 不多是在2年前出版。在這本書出版的第2天就有讀者投書,認為12個陷阱沒辦法 涵蓋,他說他的故事應該是第13個陷阱。12個陷阱也好,13個陷阱也好,當然無 法涵蓋所有坑殺台商的這些技倆,只不過是一個大概的歸納而已。 方慧:高為邦先生,新光案和您剛才介紹自己的案,有沒有什麼相同和不同的地 方? 高為邦:我這書裡面有一個最大的結論,當然我有很多結論,其中一個結論就是 ,合資企業會注定失敗,合資企業就是引狼入室。你把你的技術,把你的管理教 會了你的合夥人,當他學會了的時候,也是你被踢出團隊的時候。 一般的模式是先跟你合資,大部分就是中商不履行合約,中商不履行合約,你就 經營陷入困境,你經營陷入困境的時候,他開始找碴。找碴之後,接著就把人關 起來,關起來之後,你的東西當然就變成他的,這幾乎是一定的模式。 這樣的案例很多,我的書裡面也寫的很多,但是有兩個不同的方法:一個是先把 你的產業掠奪,你如果還有意見,如果還到處投訴的話,那把你抓起來關起來。 另外一個比較更狠一點就是先關人,關你一年半載的,然後你的產業都變成他的 。你在監獄裡你什麼事都屈服了。這是兩個不同的情況。 新光這個情況也是很標準的,從一開始合資建廠,廠都建好了。世界的各國的這 些名牌,都是衝著新光的聲譽而來的,等你一切就緒了,管理層次全部弄好的時 候,他找個理由。這次他找理由說工程款涉嫌貪污,就是說可能有貪污的情況。 即使是貪污,假如是個人的行為,你可以把這個個人解職,然後再告他背信,這 個你可以做的。沒有道理說你把整個團隊通通開除,然後取而代之。 因為所有屬於公司的重大變更,都要經過董事會,你怎麼可以說不經過董事會, 就這樣派出了兩百多個所謂的保安人員,其實就是黑道背景的人,在威脅情況下 ,順利的接管,所以這是一個強盜掠奪的行為。他還把總經理從飛機上請下來, 請下來的目地就是把你關起來,然後就好談判,談判的時候,有罪沒罪你在被關 的情況下,最後你都會屈服的。 但是他沒想到這一次輿論界,台灣的這個報導這麼多次報導出來,使他們等於是 已經到口的肥肉,現在逼的又吐出來。 吐出來並不表示新光以後就會從此步入坦途,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因為你跟 這麼一個對手合資,他在那邊虎視眈眈要把你吞下去,這次碰到困難,下次下手 的時候,他就會更狠更準,到時候也不會有那麼多媒體再有興趣來報導,所以這 個是一貫的技倆。 方慧:橫河,您認為新光案和高為邦案是個別的現象呢?還是說是台商到大陸投 資的一種普遍現象? 橫河:根據現在所瞭解到的情況,這一類的案子是相當普遍。這一類案子的普遍 ,我想說明了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投資的道德環境的問題。 上一次我和高為邦一起在新加坡演講的時候,新加坡還有一個是投資大陸的受害 者。她是一個軟件公司,當她把軟件公司帶到中國大陸去以後,面臨的一個問題 就是仿造的問題,她自己公司有一個人,在她的公司工作了 2個月以後就辭職了 ,辭職了以後自己開了一家公司,在他公司開張之前,邀請她到他公司去參觀, 她才發現這家公司賣的就是她一模一樣的軟件,連軟件內容都沒有改,只是把標 籤改了一下。而且那家新成立的公司跟她原來的公司只差了一個字母,就是一模 一樣的公司。 而她覺得最讓人難過的是什麼呢?這個人並不是邀請她參觀公司來氣她,而是真 心誠意的讓她來看一看他新開張的公司。也就是說在中國大陸,您將面臨的是無 數的人要盜你的版,這些人是真心誠意的要盜你的版,也真心誠意的不覺得是在 侵犯你的利益。這種道德環境你將面臨的是每天要打無數的官司,就是說你如果 是做軟件的話,你被侵權你根本就沒有可能去打這個官司。這是第一個,就是投 資的道德環境非常差。 很多去投資的公司都不提道德環境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大陸有一些公司它 吸引投資者,它說我們這裡勞動力價格很低廉,甚至說我們這裡靠近勞教所,所 以我們有不要錢的勞力,就這個意思,但是卻沒有人提到我們這裡有很好的道德 環境。 第二個就是投資的司法環境的問題。從新光三越案和高為邦的案子,我們可以看 到在中國大陸,一個問題是司法本身的普遍腐敗,高為邦的案子動用了當地的法 官,也就是用私人關係調用當地的法官,偽裝執法來強迫他的公司開門,然後把 他的公司搶劫一空的。 新光三越也是一樣,就是直接調動警察,那實際上是雙方投資的,根本就不應該 調動警察,應該是開董事會來解決這個問題,但是他直接調動警察和保安,所以 變成了執法機構。 方慧:那個報導他們講等於是在台方毫無準備的情況之下,動用了多達兩百多名 的公安人員直接闖入北京新光天地,然後封了他的財務上的一些資料和他的人員 ,等於是強迫台籍幹部下台,不要在崗位上。 橫河:這就是說,你合資對象的中國方面,一般來說,它自己有相當的人脈關係 ,而且很多人自己就是權力集團的一分子。這樣的話,它也任意使用了司法資源 ,就是它可以把法官調來、把警察調來,就像它是自己家裏開的法院一樣,它自 己可以越權代替執法。 比如說,作為中方的合資方,它有什麼權力把整個公司的台籍幹部全部都開除, 因為這是一個合資企業,並不是有一方可以處理另外一方。所以這樣的司法環境 對於任何一個投資者來說,在進入之前你必須得三思。很多人認為中國也有法律 。事實是,雖然中國制定了法律,但是在執法的過程當中,就是任意踐踏法律。 方慧:當時我們也看到中央以國台辦的形式介入以後,這場糾紛的形式也有所緩 和,現在也看到好像危機也告一段落。 橫河: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三個問題,就是政治介入經濟的問題。國台辦的介入從 表面上看對新光三越是有益的,但是問題就在於,為什麼一個合資企業的問題, 需要中央的行政介入、政治介入,這種作法其實是不正常的。 我記得有一次有一個人談到他去投資,最後他決定不投資在中國大陸,原因是當 地的政府告訴他,我們可以給你任何你要的優惠條件。後來他就講了,如果它可 以任意給我法律之外的優惠條件的話,那麼它也可以任意的取消這些條件--當它 不高興的時候,所以他覺得這是一個不好的投資環境。 就是說中央可以介入,讓它放新光三越一馬,但是中央也可以介入,加重處理; 或是中央可以這樣介入,那麼地方上的權力集團也可以這樣介入。這說明在中國 沒有法律,也沒有一個正常的投資環境,政治因素太多。 就像當年高為邦說,投資中國大陸的把它分成「三頭」,所謂「三頭」的意思就 是,錢沒有到的時候它找你磕頭;錢到了以後,你要再辦事情,辦不成的時候再 找它,它就跟你搖頭;最後你要是觸犯了權勢集團的話,它就砍頭,這三頭。 這個第一頭,投資前為什麼它找你磕頭,是因為當時吸引外資,就是全民引資是 作為政治任務來完成,你要完成這個任務的時候,比如說你按中央分配到你這縣 裡有多少指標,你必須完成這個政治任務,那麼縣委書記和縣長看到有投資來的 時候,當然要找它磕頭,所以這不是一個正常現象,投資本身有它的投資規律。 另外,像新光三越這麼大的一個公司,當然國台辦有可能會介入,中央最高層也 會介入。那麼還有千千萬萬的小公司,誰來介入?! 方慧:橫河,這麼多的台商在大陸投資受害,但是外界還普遍認為台商在大陸投 資是賺錢的,是一個非常難得的機會。其實也不光是台商,就是很多外商,好像 都有這麼一種認識,去中國大陸是一個非常好的投資機會。 橫河:這個我想有兩個原因:一個原因就是說,我記得伊森‧葛特曼(Ethan Gu tmann)在《失去新中國》(Losing the New China) 這本書裡面也寫得很清楚 ,實際西方的公司在中國大陸賺錢的很少,但是他們因為害怕投資者,特別是股 東會質疑他們在中國大陸投資的策略,所以他們會偽造一些經營的假象,這個假 象能夠向股東交代就可以了。他們是不願意暴露出他們在中國大陸投資是虧本的 事實,這是西方投資公司。 作為台商來說的話,中國人他也要面子,而且很多台商他是收集了親戚朋友的錢 去投資,他不能夠一下子讓大家知道他已經投資失敗了,所以在可能掩蓋的情況 之下盡量掩蓋。再一個,回去以後他們也不敢說,因為他不是完全失敗,他不想 讓他其他的生意受到他講話的影響,因為中國大陸會威脅他說你講了以後,你別 的生意就完了,所以他不敢講,這是一種。 再一個是中國大陸除了司法問題,還有宣傳問題,大家知道中共中央有個宣傳部 ,各地也有宣傳部,宣傳部就是管宣傳,既然吸引外資就是作為一種政治任務來 完成,宣傳機構就要捲進去。我記得高為邦在他的書裡面就提到這麼一回事,就 是他當時是河北省台商投資成功的典型。一直到他自己的公司被掠奪完了以後, 當地報紙還在宣傳他投資多麼成功。後來他就打電話去報社,說我都已經被掠奪 完了,你怎麼還在宣傳我的投資成功,而且這些採訪都是沒有經過我本人的,你 們怎麼可以這樣做法?報社就說了,那是我們的任務,跟你沒有關係。 通過這種方式以後吸引到很多外資,很多外資是看到各種成功的報導以後才去的 。你想想看,中共當局每年要花多少錢來包裝它所需要宣傳的東西,他們自己叫 做「包裝中國」。把它包裝以後送給大家,大家看到的是中國花了很多很多錢來 做的宣傳;而真正那些受害者既沒有錢來做這些宣傳,也不願意去把自己失敗的 經驗講給大家聽,這就造成了很多人不停的把錢投到裡面去。 方慧:高先生,您前面提到「台商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近幾年收集了大量台商 投資受害的案例,那麼您再跟我們介紹一下,在這些案例中,台商被侵吞、被迫 害、被關押的總體情況;另外我們也還想再問您一下,台商有沒有可能在這種情 況下討還公道? 高為邦:真正來講,中國大陸到底關了多少台商,這個我並沒有統計數字。但是 大概在年初,就有一個台商從中國監獄放出來,他被判8年,關了7年 8個月。這 個當然也是掠奪過才去把他關起來,而且關在看守所關了二、三年之後,才開始 起訴,然後以詐騙把他判刑。他告訴我說,中國這個監獄關了差不多…他在的時 候,178個;那個監獄長跟他說我這邊不多,福建的兩個監獄關了差不多400個。 昨天就有一個上個月才放出來的,判15年,是一個非常有成就的台商,就是在開 放初期,最早就到大陸去,而且是被大陸捧為樣板的這麼一個台商,他也來找我 。他被關了差不多15年,當然也都是掠奪下的犧牲品。 那麼你說這是「個案」嗎?如果光廣東、福建就關那麼多,怎麼可能是個案呢? 這個就是一定的模式。 所以我一再強調,對付台商不是表面上的像新光的、華聯集團的吉小安,不是他 一個人,是他背後的一個共犯結構;這個共犯結構包括了所有有權力的人,因為 掠奪的成果一定是大家都有份的。不然的話,不會說那麼多的受害台商沒有一個 討回公道的。 有人說到底有多少受害台商?向我們(台灣)政府投訴的案件,目前為止,這麼 多年來,還不到2,000件。可是國台辦在今年4月底的時候,國共論壇的場所他就 提出來說,到今年4月底最近的5年,一共有1萬966個台商投訴案件,平均一年超 過2,000件。 我基本上認為,這個數字是保守的,因為這個數字充其量也不過是向國台辦投訴 的案件,太多的案件並沒有向國台辦去投訴。因為國台辦本身就是一個協調單位 ,他也不是解決問題的單位;但是向他們這個地方投訴的,就已經高達每年2,00 0多人。我認為,一年大概這樣的台商被掠奪或被侵佔的這些案子,大概有1萬件 。所以你說這怎麼可能是一個個案呢? 4 年前我寫了一本書,叫做《大陸司法迫害台商實錄》,我就提出來一個看法, 我認為掠奪台商就是中共的國家政策,但是出版商說這樣指控好像太武斷了,因 此就把這個變成一個問號「掠奪台商就是中共的國家政策?」。 但現在你看那麼多的案件,我追蹤了所有台商的案件,沒有一個解決的。我個人 的更是荒謬,因為我個人的案件一直投訴到高層,以前的楊斯德、汪道涵到江澤 民的老師,通通不能解決。所以我現在非常肯定的認為,掠奪台商就是中國的國 家政策。 到目前為止,我是看不出來中共高層有這個誠意來解決問題,你可以從很多方面 來看,它沒有這個誠意。因為在過去,它一開放,台商就最早進入中國了。其實 中國有今天這樣的繁榮、這樣的外銷成績單,主要就是靠台商的製造業;可是台 商製造業登陸中國之後,就陸續發生這種掠奪的情況和權益被侵佔,或者人身安 全的案例。可是當時中共的一個藉口就說因為沒有一個專門的法律來保護台商, 所以台商才會有這麼多的問題。 因此在1994年它就通過了「台灣同胞保護法」,我們台灣當然是認為你既然有這 種誠意,所以大家又歡欣的前往「西進」中國,很多的中小企業繼續前往。可是 你過去的案件不解決,西進的案子又越來越多,很多的案子都非常荒謬,所以大 家又提出了投訴,提出了懷疑,對中國政府的誠信開始懷疑。 過了一陣子,中國又說因為「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是個原則性的法,在執行上 面有些困難。因為法訂的不夠完備,所以造成台商持續的被迫害。因此在1999年 又公佈了一個「台灣同胞保護法實施細則」,它說有了這個實施細則的話,你放 心了,你所有的權益我都保護的很好。但是事實上,這又是一個騙局。從1999年 又有很多人繼續往西進,當然這些案子又繼續發生。 國民黨2005年連戰去中國訪問的時候,國台辦就認為又要面對這個問題,要提出 另一種解釋方式,它的解釋方式是說,雖然我們有這個保護法,但是我們要有一 個高層次的單位來替台商打抱不平。 因此,它就把原來的國台辦經濟局下面的一個經濟糾紛處,把它提升為「台商投 訴協調局」,它說現在你放心了,我們已經把這個層次提高到「台商投訴協調局 」,因此台商的權益就會保護了。 就是它一再用這種伎倆來騙台灣同胞,認為你看我現在設投訴局了。就拿我個人 的案子來講,這是一個搶案,一批人跑到我工廠把我工廠設備通通搬走了,在沒 有任何的條件之下,本來我們的警衛還不肯開門,結果兩個真法官跑來,假裝來 執法,騙我們的警衛把門開開,所有東西都搬走。像這麼一個明顯的共產黨的搶 奪行為,它居然可以拖到今天不立案,你說它有什麼誠意?我基本上認為根本沒 有誠意。 所以我認為所有掠奪台商案件為什麼都討不回公道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掠奪你的 不是表面上的幾個人,是跟它結合在一起的背後的公權力,這樣一個共犯結構是 沒有人和台商能夠反應、能夠討回公道的最主要原因。 方慧:各位聽眾朋友,感謝您收聽今天的《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時事經緯 》節目,我是方慧。 橫河:我是橫河,謝謝大家! (據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時事經緯》節目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9/20/2007 10:56:01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7/9/20/n1840287.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1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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