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被判非法經營罪 先囚禁再掠奪

看板EpochTimes (大紀元時報)作者 (Dao of Programing)時間18年前 (2007/12/10 01: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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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卓華夫婦合影(照片由王怡先生提供)。中共當局判處蔡卓華徒 刑3年,蔡卓華妻子肖雲飛徒刑2年。(大紀元) 台商在中國的困境 台商被判非法經營罪 先囚禁再掠奪 【大紀元12 月8日訊】【編者按】本系列專題將固定為讀者邀請專家選評台商投 資糾紛的典型案例與影響台商經營的重大事件,歡迎讀者與我們一同 來關注台商在中國投資的種種問題。 案例介紹 根據海基會網站公布的調查,台商在中國被逮捕拘禁的案件時有所 聞,以案件類型區分,其中一個大項目是「涉嫌非法經營」。例如私 下從事人民幣兌換、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等。 台幣兌換人民幣 有關私下兌換人民幣的事件,最有名的是2004年9月6日台商李奎德 在海南三亞被指控非法經營地下錢莊一案。李奎德被捕後,私人帳戶 與汽車數輛全被查抄沒入;延至2006年底李奎德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 ,外加罰金人民幣(下同)1,150萬元。目前全案仍在上訴中。 李奎德是台灣嘉義縣人,1993年赴中國海南投資,1997年與中國籍 女子張萍結婚。李奎德初到三亞投資之時,曾義務協助到海南捕魚的 台灣漁民,並借予漁民人民幣,並允其回台之後以台幣歸還。之後李 奎德又曾協助過到海南旅遊的台灣遊客,借予人民幣應急。由於人民 幣與台幣一直沒有一個匯兌的機制,台幣也不屬於中共《外匯管理條 例》所管制的外匯。因此李奎德在查證過中共相關法令後,自2001年 開始以收取千分之一手續費的代價,在香港設立公司開立帳號,協助 台商進行台幣與人民幣的直接兌換。 李奎德在2004年突然被逮捕,中共公安自稱此案為近年來查獲的最 大地下錢莊組織。 數十億財產化為烏有 另一個也被以《非法經營罪》起訴,最後被判無期徒刑的台商蕭萬 得,則是目前依該罪名起訴後判刑最重的台商,被沒收的財產金額也 最龐大。 台商蕭萬得在1989年前往中國投資設廠,先後在江蘇省、河南省、 湖北省、廣東省等地,投資創辦了十幾家台資企業,主要投資化學纖 維,還有染織、製衣、製鞋及兩家製藥廠。總投資金額超過十億,資 產總值有數十億。其中的吉雄〈黃石〉藥業有限公司被評為1998年度 湖北省五百強企業,1999年曾被選為湖北省優秀台資企業。 假買賣真放貸 由於台商極難獲得中國銀行的貸款,為了一筆額外的周轉資金,19 96年蕭萬得私下借用合作廠商──中資企業「中國北方深圳公司」的 銀行信用額度。蕭萬得除了必須負擔還款與定期支付利息的責任,同 時還要給予「北方深圳公司」總經理焦志仁佣金。進行貸款的所有的 文件,則由焦志仁與「北方深圳公司」經理陳英兒負責。焦志仁的手 法是假造兩家公司間的買賣,再以信用狀押匯向銀行借得款項。 如此往來借貸之後,蕭萬得一直保持良好的還款記錄,直到1998年 4月在帳面上應返還「北方深圳公司」的金額尚有4,600萬元。 1998 年10月「北方深圳公司」向中共官方自首假買賣真放貸的行 為,最後被處以罰款輕放。但蕭萬得和他的妻子則被逮捕入獄。直到 2003年11月10 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與起訴法條不同的另 一個罪名《合同詐騙罪》判處蕭萬得無期徒刑,同時沒收所有個人財 產。蕭妻陳運娟則判處有期徒刑15年,同樣沒收個人所有財產。至此 ,蕭萬得總投資金額超過十億,資產總值數十億人民幣的財產,全部 被中共沒收。 案例分析 「從這兩個案件可以看出中共完全沒有『罪刑法定主義』的概念。 」童文薰律師說。 「罪刑法定主義是一個法治社會的ABC、最基本的元素。漢高祖劉 邦入咸陽時與民眾『約法三章』就是罪刑法定,所以這不僅是現代法 治社會的通例,也是中華法系固有的原則。掌有司法權的政府必須依 據既定的法律執法,不能隨意解釋、任意用刑;凡是沒有被明文禁止 的行為,都是不被刑事訴追的行為,而且新法不溯及既往。這樣民眾 才能安居樂業,知所進退。」 台幣不屬中共定義的外匯 由於政治的因素,在中國,人民幣與台幣一直沒有一個匯兌的機制 。李奎德一案裡最重要的一個法律攻防點就是──台幣不屬於中共《 外匯管理條例》所管制的外匯。「既然台幣不是外匯,那麼兌換台幣 又何來『非法經營』外匯,開立地下錢莊之說?」童文薰律師表示。 「這就是嚴格的罪刑法定主義,法律要件不符就不能判刑。如果覺得 這是個法律漏洞,就該修法補漏,但新法不溯既往,所以李奎德應該 無罪開釋。」 「現在這條《非法經營罪》在中共手裡成了法律垃圾桶,或者說是 法律變形蟲,只要鎖定了對象,就能夠用這條法律來對付你。」 起訴法條與裁判法條不同 「在台商蕭萬得的案件裡,起訴法條是《非法經營罪》,可是真正 從事非法經營放貸的是北方深圳公司的經理人。所以對蕭萬得來說, 這個起訴法條是用錯了。但如果檢方起訴的事實包括了信用狀偽造的 部分,法院的確有變更起訴法條,改以《合同詐騙罪》判決的空間。 」童文薰律師分析。 「但是不管怎麼說,一筆金額只有4,600萬的借款,蕭萬得又一直 持續在還錢,沒有理由將他高達數十億資產全部沒收。在李奎德的案 件裡也一樣,既非贓物又非犯罪所得,法院不能把李奎德的私人財產 全部充公。」童文薰律師搖頭說道:「從結果看動機,不禁讓人懷疑 啟動對這兩個台商的司法訴追的目的──究竟是維護法律秩序還是志 在吞沒私有財產?」 中共根本不給還款機會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博士認為,蕭萬得既沒 有逃亡的打算,也沒有說不還「北方深圳公司」錢,他投資十幾家公 司的資產產值是借款的幾十倍。中共是根本不給他還款的機會! 「這就是中國的司法,你可以不認同,你也可以不喜歡,但是,做 為一個已經在中國投資的台商,或將要去中國投資的台商,你就不能 不了解中國司法的現況!有一天你也有可能碰到同樣的司法待遇,不 要忘記蕭萬得曾經是數十億身價的成功台商,一夜之間,他不但淪為 一無所有,還要終生被囚禁!」◇ 蔡卓華夫婦合影(照片由王怡先生提供)。中共當局判處蔡卓華徒 刑3年,蔡卓華妻子肖雲飛徒刑2年。(大紀元) 非法經營罪也成迫害工具 (大紀元記者楊文哲綜合報導)日前北京一間文化交流公司的老闆 劉興文,因為出版一本經濟方面的書籍,被中共判處3年有期徒刑及 罰金人民幣(下同)5萬元。這本書籍完全不涉任何敏感的政治議題, 而且中華人民共合國的憲法宣稱「人民享有出版自由」,因此中共國 務院雖然頒行了一個出版條例,法院最後是以《非法經營罪》將劉興 文判以重刑。 台商在中國經商,不能不了解中共這條特有的《非法經營罪》。中 共不僅以這個《非法經營罪》施加在台商身上,更常見的是用在中國 著名維權人士、作家、記者以及家庭教會的成員身上。 校對雜誌 中國著名的維權人士郭飛熊(本名楊茂東),在2007年11月14日被 以所謂「涉嫌非法經營罪」,遭廣州當局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 金4萬元。案由是6 年前郭飛熊曾參與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 瀋陽政壇地震》的校稿工作。據郭飛熊的辯護律師表示,此事幾年前 已經處理過。這次郭飛雄被起訴,曾因證據不足,法院兩度退查。郭 飛雄在被關押期間,會見律師時自述遭到包括用電警棍電擊生殖器的 酷刑逼供。 中國維權理事關注組主席、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律 師表示:「我知道這個審判結果之後,不但感到非常失望,而且非常 憤怒。在審訊過程,根本沒有提供合理的證據來證明郭飛熊先生犯了 『非法經營罪』。只是有證據證明他有參與書籍的一些校對工作。」 刊印《聖經》 另一位以相同罪名被判刑3年的蔡卓華牧師,甫於今年9月出獄。但 根據《對華援助協會》表示,出獄後的蔡牧師行動仍然受到限制,並 未真正獲得自由。另據《對華援助協會》披露,一位負責此案的檢察 院官員曾經表示,中共中央前政法委書記羅幹,當時親自干預此案並 批示要予嚴辦。公安部門也將蔡卓華牧師一案定性為「建國以來最大 的一起境外宗教滲透案」。可是這個明擺著是對宗教自由施予無理迫 害的案件,中共當局卻巧立名目以《非法經營罪》起訴蔡牧師,目的 就是想避開國際輿論的指控。 從附表可知,蔡卓華牧師的「犯行」只是刊印《聖經》等書籍。但 未經中共審定的《聖經》,雖然通行全世界,卻被中共定性為「非法 刊物」。◇ 附表:近期中國幾件知名的《非法經營罪》案例。(表格製作:大 紀元) 日期 省市 被告 個人事蹟 徒刑與罰金(人民幣) 案件真相 被指控的違法經營內容 2007年 11月14日 廣東 郭飛熊 維權人士。協助番禺太石村維權事件;聲援營救高智晟律師。 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4萬元 政治迫害 參與6年前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校對工作。 2007年 10月19日 天津薊縣 鄭明芳 2004年經營商舖的鄭明芳與北京維權人士葉國柱發起聯名簽署申請 遊行。 服完刑期之後再被無故逮捕。 政治迫害 被栽以「違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且強拆店舖取走電腦 財物。 2007年 8月3日 新疆 烏魯木齊 周恆 家庭教會成員 被逮捕並關押至今 宗教迫害 領取一批外地運來的聖經 2005年11月8日 北京市 蔡卓華 牧師,北京家庭教會領袖。印刷《聖經》被指為「非法刊物」。 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15萬元 宗教迫害 (同案被告蔡妻肖雲飛:有期徒刑2年,罰金12萬元;妻舅肖高文 :有期徒刑1年6個月,罰金10萬元。聖經等出版物書籍237,776冊及 個人存款8萬元沒收。) (http://www.dajiyuan.com)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12/9/2007 11:28:58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7/12/8/n1935717.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3.241
文章代碼(AID): #17N2CCm_ (Epoch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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