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三讀 最快6/1上路
【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備受關注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15日
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針對1年內就轉手的非自用住宅,將按銷售價格加徵15%的稅款
,持有1到2年移轉者則課徵10%;對於單價在300萬元以上高消費貨物,將課以10%奢侈稅
。至於實施日期,由行政院核定。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若準備時間足夠,不排除6月1日
提早實施。
為健全房地產市場,政府祭出奢侈稅,期望藉此打擊投機客。昨日在朝野黨團皆無異議下
,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三讀通過奢侈稅,從行政院院會3月10日通過奢侈稅案到三讀前後
僅約1個月,反映社會與國會的期待。
估年增150億稅收
該法案內容主要針對的有不動產以及高價格消費品等。針對非自住的住宅或土地,若在購
買後1年內賣出,除原先課徵的交易稅、增值稅等外,將加徵15%的奢侈稅;1到2年內轉手
課以10%稅款。
草案中也規定,其他高額消費貨物,售價或完稅價超過300萬元的轎車、遊艇、飛機、直
升機與超輕型載具,以及售價或完稅價達50萬元的龜殼、玳瑁、象牙、毛皮及其產製品、
家具,或高爾夫球等俱樂部會員會費,也都將被課徵10%的稅款。估計1年可望為國庫增加
150億稅收。
對此財政部部長李述德也重申,奢侈稅的目的就是要健全房市,落實租稅公平,其排除條
款包括,民眾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是其他非自願因素出售房地產,以及所有權人以其
自住房地拆除改建,或與營業人合建分售及銷售都更權利變換取得更新後房地產者,都不
納入課徵範圍。
至於其他特種貨品及勞務,如果為教學研究機關使用,也可排除在外,另奢侈稅納稅義務
人未在繳納期限內繳納,將每2天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處3倍罰鍰;超過30天未繳,移送
強制執行。
營建業盼速實施 穩定房市
建商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表示,支持政府打擊投機,促使房市投資正常化,但也希望政
府能盡快實施,讓房市更快穩定下來;若奢侈稅在6月1日上路,估計最快7月以後房地產
市場可恢復正常。
據信義房屋統計,奢侈稅前後,台北市與新北市的預售轉手新增委託量成長均逾4成,其
中台北市的委賣更逾50%。
賴正鎰認為,奢侈稅是對交易課稅,而不是對資本利得課稅,政府應從利得課稅較妥,否
則即使賠錢,還得繳稅,此外也應採取分區實施,也就是台中、高雄和台北應有不一樣的
作法,這樣才不會影響投資。
他並提及,奢侈稅上路必然會有所衝擊,以相關產業鏈計算,全國約1萬家建商和房仲業
,若以每家公司10人,平均每人家裡有3個人可投票計算,影響就是30萬票,在加上相關
建材、磁磚等上下游廠商要再乘以10倍,因此估計奢侈稅的影響高達300萬選票。
對此,吳敦義則指出,相信只要民眾愈了解法案的本質,就愈能清楚政府的苦心,選票也
就愈不會受到影響。
http://tw.epochtimes.com/11/4/16/1634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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