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決定給新唐人ST2 中華電聽不聽?

看板EpochTimes (大紀元時報)作者 (別怕有我在)時間14年前 (2011/06/03 16: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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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耿豫仙、戴德蔓/台北報導】 立法院6月1日通過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決議,要求交通部督促中華電信與新唐 人亞太電視台續約,提供中新二號(ST2)衛星服務,並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中華電信有無違反電信法。 立院預算協商時,朝野一致認為,官方控制的中華電信是在台灣民主及法律保護下得 以成為台灣電信龍頭,理應負起維護台灣民主自由的核心價值,與支持報導真相的獨立媒 體之社會責任。 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表示,基於中新二號衛星是中華民國政府唯一具有主控權的通訊衛 星,要求交通部督促中華電信完成與新唐人亞太台續約,通過這項主決議就是保障新唐人 ,否則中華電信若是提供新唐人其他商業衛星服務,屆時可能會面臨因被中共干擾,隨時 有被解約的危機。 立委柯建銘表示,新唐人亞太台續約受阻案是非常嚴重的言論自由與媒體生存問題, 儘管行政院長吳敦義有裁示,若是中新二號沒有頻寬,中華電信得找別顆衛星提供新唐人 ,但這都是暫時的敷衍之詞,私人公司很容易因中共壓力就退縮,唯有把新唐人留在中新 二號才能保障新唐人的媒體言論自由。 立委楊麗環表示,新唐人電視台的言論自由可以充分表現中華民國是自由民主的國家 ,雖然與中華電信是商業的簽約行為,但是新唐人亞太台的存在可以體現台灣對言論自由 的尊重,所以國家有必要給予更多的保障。 立委王幸男表示,朝野協商會議上,交通部次長說,已經跟新唐人協商要提供別家商 業衛星並保證播出,當場遭他反駁。王幸男說,這些都是沒有保障的,以新唐人母公司的 經驗,商業衛星常屈服中共壓力,所以決議文提到,一定要中新二號。另外,NCC主管機關 一定要加強監督中華電信,不能再以頻寬不足搪塞新唐人。 新唐人亞太台發言人朱婉琪表示,感謝立法院國民兩大黨委員的支持及理解,維護言 論及新聞自由、維護國家民主法治發展不受不當影響,是不分黨派的,希望中華電信能遵 守國會的決定,提供新唐人中新二號衛星頻寬,繼續傳播自由訊息。 http://tw.epochtimes.com/11/6/3/167032.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00.2
文章代碼(AID): #1Dw9qwU4 (Epoch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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