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加邊境新協議堵漏洞 加移民難鑽空子

看板EpochTimes (大紀元時報)作者 (嗎啡)時間14年前 (2011/12/08 14: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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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7b5mr9v 【大紀元2011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週三(12月7日),加拿大 和美國簽署邊境協議,加拿大移民律師認為,未來一旦雙方共享過境旅客信息,有助加拿 大政府彌補目前無法掌握加國居民離境記錄的不足,使得那些企圖謊報實際居住時間的加 拿大永久居民,或在境外領取老人金(OAS)、就業保險金(EI),以及享受醫療保險的 加拿大公民很難遁形。 目前,加拿大政府沒有紀錄從陸路海關離境的人士,但依據美加 邊境新協議,雙方可共享過境資料,美國國土安全部會把離開加拿大旅客的資料傳送給加 拿大政府,而加拿大邊境服務處(CBSA)也會把自陸路離開美國的旅客資料傳給美國。 加拿大移民律師柯蘭(Richard Kurland)對《大紀元》表示,這個邊境協議實施後,人 們想隱瞞不在加拿大的日子就很難了。他說:「如果認為能對政府隱瞞你不在加拿大的日 子,需要有新的計畫。」 目前為止,對於加拿大永久居民來說,要保住這個身份,需要在過去5年內,有2年時間身 在加拿大境內,且在申請公民前,必須在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後4年中住滿3年。他表示 ,有了細節的過境記錄後,在美國所呆的每一天都會算作不在加拿大的日子,這個記錄對 永久居民身份,以及何時可以成為加拿大公民會有影響。 從加拿大政府領取普通失業金(EI)的人士,在離境後不能領取,如果被查出沒有通知人 力資源部而離開加拿大,EI款項必須全額退回,而且會被罰款。 對於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來說,他們需要隨時可以去工作。柯蘭說:「他們如果不在加拿 大的話,就很難說明這一點。」他補充道,領取社會福利金的人,也會遇到同樣問題。 在新的邊境協議政策下,如果確實有需要去美國的話,柯蘭表示,對於永久居民來說,只 要自己做好計畫,對政府說實話就沒問題。如果是正在接受政府失業金的人,最好預先與 失業金管理部門聯繫,徵求他們的意見。 對於擁有加拿大醫療保險,比如安省OHIP保護的人,每年必須在加國居住至少6個月,並 且繼續在省內安家,才有資格繼續受保。如果要離開省6個月以上,5年內只允許一次。在 某些短期離開省的情況下,投保人或者仍合資格結受最多12個月的保障。 如果在美國的居留天數超過保險規定,柯蘭表示,要看各省的規定。「他們只好準備好被 省府發現真相」柯蘭說。 對於不小心違反了醫療保險規定的人,柯蘭表示,他們應該先就自己的個案去做法律諮詢 ,然後才去與有關的省政府打交道。不管違反了哪一種法律,當事人都應該找律師諮詢。 加拿大政府規定,18歲以後在加拿大最少住滿10年才能領取老人金(OAS)。如果住滿20 年,本人可以在加拿大境外領取老人金;但申請人在加拿大居住時間不滿20年,只可以在 離境後6個月內繼續領取老人金。6個月後,老人金會中止,要再回到加拿大居住後才可以 繼續領取老人金。 加拿大雪鳥協會(Canadian Snowbird Association)主管麥肯齊(Michael MacKenzie) 近日表示,每年約有20萬加拿大人到美國避寒居住6個月以上。 柯蘭認為,有了這些信息後,政府可能會把懷疑的對象加入到原有的「留意」(watch for)網絡裡 。 至於新政策是否會與人權、隱私權衝突,柯蘭認為有可能。他說,加拿大沒有基本的消費 者保護,還沒有一個聯邦級的「消費者保護法案」。沒有應該如何去監控的規定,比如是 否有一個程序去知道電腦裡儲存了什麼,或者人們如何去改正電腦裡的信息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71.227
文章代碼(AID): #1Eu5r586 (Epoch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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