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FTV ]
討論串[娘家] 壘魂有夠矛盾 邏輯也錯亂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5(5推 0噓 10→)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hes (草)時間16年前 (2009/08/02 16:2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糾正一下編劇的觀念. 在法律上. 離婚只消滅"夫妻關係",完全不影響"親子關係"與扶養義務. 民法1116-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 除非出養小孩,否則一輩子到死仍然是他的小孩. 所以,麗芸. 離婚只會讓你失去丈夫,但不可能會讓小孩失去爸爸(現實照顧與否就看良心囉).

推噓5(5推 0噓 5→)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saluku (山本君)時間16年前 (2009/08/02 14:5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1.我不能讓低低沒有爸爸!. --->現在實質上就已經等於沒有了阿,名義上有爸爸有任何意義嗎?. 如果建弘二十年不復合不回頭,低低長到二十歲大學畢業,這二十年. 他等於有爸爸嗎?「法律上」有爸爸有什麼實質上的意義嗎?. 2.我要怎麼跟低低講他的爸爸去哪裡了?. --->跟第一點完全矛盾,低低法律上是
(還有4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