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想牽張韶涵的手 先過3個月觀察期

看板GOODSTARS (優質明星)作者 (dreams come true)時間17年前 (2008/01/09 11: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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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383Aj 〔 2008.01.09 中國時報 〕 林家芬/台北報導  張韶涵新專輯反應不錯,她開心表示,今年福茂唱片的尾牙,她至少要包6位數、10幾 萬的大紅包給工作人員。  而周杰倫幫她寫的新歌〈親愛的,那不是愛情〉,MV裡的姊弟戀情節和畫面,在Yahoo 網站引發討論,共有23000多名網友投票討論:「你覺得兩人牽了手,算不算是男女朋友 ?」對此,張韶涵說,「牽手」就算是男女朋友的親密行為,但她只會讓有好感的男生牽 手,「而且我至少要觀察對方3個月以上,才會讓對方有機會牽到我的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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