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曲獎獎勵要點(96年版)

看板Golden-Award (三金(金鐘 金馬 金曲))作者 (yy)時間18年前 (2006/11/14 08: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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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曲獎獎勵要點(96年版) 中華民國88年8月11日行政院新聞局(88)建版三字第12939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89年9月20日行政院新聞局(89)琴版三字第14284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1年10月30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0910421584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92年10月31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0920421352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93年11月8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0930421091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94年11月28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0940421077Z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95年11月10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0950421131Z號令修正發布 一、為獎勵有聲出版事業、其從業人員及對有聲出版工作有特殊貢獻或成就之團體或個人 ,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評審工作由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簡稱本局)遴聘專業人士組成金曲獎評審委員 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標準由該委員會議定之。 三、獎勵項目:  (一)流行音樂作品類:    1、演唱類:     出版獎:      (1)最佳年度歌曲獎      (2)最佳國語專輯獎      (3)最佳台語專輯獎      (4)最佳客語專輯獎      (5)最佳原住民語專輯獎     個人獎:      (1)最佳音樂錄影帶導演獎      (2)最佳作曲人獎      (3)最佳作詞人獎      (4)最佳編曲人獎      (5)最佳專輯製作人獎      (6)最佳單曲製作人獎      (7)最佳國語男歌手獎      (8)最佳台語男歌手獎      (9)最佳國語女歌手獎      (10)最佳台語女歌手獎      (11)最佳客語歌手獎      (12)最佳原住民語歌手獎      (13)最佳樂團獎      (14)最佳演唱組合獎      (15)最佳新人獎     2、演奏類:      出版獎:最佳專輯獎       個人獎:最佳專輯製作人獎      3、評審團獎  (二)傳統暨藝術音樂作品類:     1、出版獎:      (1)最佳古典音樂專輯獎      (2)最佳民族樂曲專輯獎      (3)最佳戲曲曲藝專輯獎      (4)最佳兒童樂曲專輯獎      (5)最佳宗教音樂專輯獎      (6)最佳跨界音樂專輯獎     2、個人獎:      (1)最佳作曲人獎      (2)最佳作詞人獎      (3)最佳專輯製作人獎      (4)最佳演唱獎      (5)最佳演奏獎     3、評審團獎。   (三)特別貢獻獎:      從事有聲出版相關工作有特殊貢獻及成就之團體或個人。 四、獎勵名額及方式:  (一)出版獎部分:      各獎項得選出入圍作品五名,各頒發獎牌乙面;其中最優者一名,頒發金曲獎 座乙座及獎金。  (二)個人獎部分:     各獎項得選出入圍作品五名,各頒發獎牌乙面;其中最優者一名,頒發金曲獎座 乙座及獎金。  (三)評審團獎部分:     各類得獎者以一名為原則,頒發金曲獎座各乙座。  (四)特別貢獻獎部分:     得獎者以一名為原則,頒發金曲獎座乙座。   前項出版獎及個人獎入圍名額,得由評審委員會為增減或從缺之決定,且入圍後,評 審委員會應評選出最優者一名;各類評審團獎以評選出一名為限,並可從缺;特別貢獻獎 部分,評審委員會得為增額或從缺之決定。 五、各年度金曲獎報名須知由本局另訂之。 六、入圍者或得獎者有參選身分不符規定、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情形者, 本局得於事實確認後,撤銷其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繳其已領得之獎牌、獎金或獎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58.155
文章代碼(AID): #15MHJSL- (Golden-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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