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金枝玉孽的詭見

看板HK-drama (港劇)作者 (Arethusa)時間19年前 (2005/06/18 04:12), 編輯推噓17(1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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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為玉瑩與爾淳吵翻天 我想大家都已經冷靜下來了吧 支持玉瑩的好像比較少,雖然強勢,但勢單力孤 我有點同情玉瑩不被大家喜愛,所以我想要替玉瑩說點話 需要很大的勇氣才敢po出來 我知道冷飯重炒很無聊,但有時候話不吐不快,我也覺得自己很無聊 我沒有特別喜歡這部戲 也沒有特別喜歡哪個主角 只是些詭見,還蠻枯燥的,看的人要有心理準備,隨便看看就好 嚴格來說我只有完整看過一次,劇情記錯的話請原諒我 一些專業用語用錯也請原諒我 有某事件說玉瑩害安茜的事 孔武殺了兩個人然後推下井 安茜就在那邊燒紙錢 然後玉瑩就去跟如妃打小報告 結果安茜就被如妃抓起來審問 就我硬要辯的解讀是 如果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那麼後宮的規矩就是如妃跟皇后 燒紙錢犯了如妃不信鬼神的大忌 安茜本身就已經犯錯了 玉瑩去告發,也不能說他是害人 或許根本就是個義務 再者如果玉瑩是因為知道安茜有殺人罪嫌疑 而跟如妃暗示的話 那根本就是義務中的義務 孔武殺了兩個人這件事本來就該調查清楚 就算是正當防衛又怎麼樣 這件事情還是必須進入司法程序才對 況且還有可能是防衛過當 不能因為死掉的兩個人根本就該死,就忽略掉殺人原本就是錯誤的行為 而且我覺得玉瑩也不是存心想要害安茜 他根本只是想討好如妃 以大家說他笨的情況,他根本就不會想那麼多 況且這時期他害安茜有何用,安茜只是姑姑罷了 只是玉瑩向如妃告狀時實在太虛假了,所以很惹人厭 可以因為這件事情而討厭他,但不要說他故意害了誰 安茜當貴人後,玉瑩不爽,假陷害爾淳之名行陷害安茜之實那一段 後來兩個都沒害到,只有孫大人被他害到 就會有反駁玉瑩也有害過人,只是沒有害成功 這兩者永遠不能等價看待的 有時候害人沒有害成功真的等於沒有害過人 刑法裡面有一些罪是不處罰未遂的 害人有沒有害成功是刑法一個很重要非難的重點 不過當然犯罪的非難跟道德的非難是不一樣的 又就算有害人的動機又如何 未遂犯的前審查階段 1.犯行未既遂 2.法律設有處罰的規定 如果法律沒有處罰的規定,那就根本不用探討主觀構成要件,不用探討那個人的想法 那有沒有害人的動機根本已經非價,無價值了,探討有何用 法律又不處罰內心的想法,即使是有陰謀、預備犯那還是很可議 就算玉瑩沒有害成功的這個未遂有處罰 即使未遂可以罰到跟既遂一樣重 但通常會差很多 兩者在評價上面根本就不同 又玉瑩向皇后告狀是說:有宮中女眷跟男人私通 他還真的犯了刑法171條的未指定犯人誣告罪,沒有處罰未遂 那他本身已經犯罪了,有沒有害到安茜或爾淳根本不重要 不過又有謂誣告罪也兼保護個人法益,雖如此安茜跟爾淳還是沒被害到阿 孫大人被害到了,那他能怎麼辦阿 學那些受到腳尾飯風波的人請求民事賠償嗎 跟宮中女眷私通的那段 是因為安茜背叛了玉瑩對他的信任 在我看來,這是最傷的一段,其他的害來害去都還好 如果我是玉瑩的話,大概會崩潰很久 被自己最信任,而且又是唯一的好友狠狠的背叛 所以想報仇,後來也沒成功阿 基本上他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那種人吧 這件事玉瑩會這麼做情有可原,有錯也只是誣告罪 對不起的只有孫白颺,但這是孫白颺心甘情願又非常高興承受的 可以因玉瑩有害人的意思討厭他 但千萬不要說,沒害成功就等於害過了,或者還是有害人的意思 來把害不成功跟陷害成功等同看待 既遂跟未遂始終有很大的差距 既遂未遂不能混為一談,根本相差十萬八千里 害人家被冷落,害人家失寵是什麼罪 大抵來講玉瑩好像沒有存心想害誰,反而要處處防備人家害他 他根本就沒真正害到爾淳,只是心中想要爾淳失寵,想要害他,那也不可罰阿 倒是爾淳真的處處存心害玉瑩 而爾淳真的做的一些犯罪的事 爾淳換藥風波害玉瑩久病不癒 那應該是傷害罪的間接正犯,而且處罰未遂 我記得還有一段 爾淳知道孫白颺愛玉瑩之後 妒火中燒,假皇帝之名引玉瑩到暢音閣 然後爾淳就跟玉瑩嗆聲,一副要把他推下去的樣子 只是後來孫白颺跟安茜出現就沒成功 那應該可能犯了傷害未遂罪或殺人未遂罪 若有殺人故意,就是殺人未遂;若有傷害故意,就是傷害未遂 這個是有處罰的,非難程度還蠻高的 說實在的不要再說什麼爾淳是聽義父的話只是為了幫助他的大業 那又怎麼樣 即使他再怎麼被訓練成要去鬥垮別人,要鉤心鬥角 那也不代表他可以真的去傷害別人,做一些刑法真的可以非難的壞事 他又不是真的完全受他義父控制,他又不是真的只是工具 他還有控制自我行動的空間,甚至有不聽他義父的話的時候 那就不能說爾淳只是工具,故不成罪 再怎麼樣徐萬田只是奴才,爾淳是主子 爾淳不聽義父的話,我就不信他會遭到怎樣的下場 被揭發不是滿人嗎?那徐萬田也不會有好下場 所以根本是爾淳甘願而且可選擇的情形下去進行鬥爭 所以這點並不是他可憐的原因 也別說其實爾淳本性善良喔 做過壞事就是做過壞事,就算情有可原 頂多用刑法57條斟酌刑責,太重再用59條減刑 那還是犯罪了阿,還是會有案底阿 不過還是可以因此同情爾淳,喜歡爾淳 爾淳有很多讓人喜歡的地方,喜歡他的人應該很明白,不喜歡他的也多少明白 不喜歡他的人不明白的話...那就不要明白嘛,明白這種事也沒好處阿 玉瑩就一直被說吵、笨、怨天尤人怪東怪西什麼的 還有很多被討厭的理由 但是也有他的可愛之處,明不明白都無所謂啦 其實他真的這麼笨嗎 太多人討厭玉瑩,我也沒必要再傷害他了 要不然其實他也不可憐 被我這樣一分析,這齣戲就真的太難看了 還有阿 雖然我以今非古 但是犯罪類型有分自然犯跟法定犯 自然犯就是很明顯就知道這種是犯罪行為,應該古今皆然 爾淳做了很多錯事都是屬於自然犯 而且古時候的人權保障,司法程序保障更是嚴重不足 如果爾淳真的被抓到,罪一定不輕 反之如果玉瑩被抓到...被抓到什麼阿 他又沒真正害過什麼人... 阿...不對...他犯了通姦罪...大概死路一條 只是一些詭見 不用認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33.99 ※ 編輯: jeacyatn 來自: 59.114.146.83 (06/18 07:41) ※ 編輯: jeacyatn 來自: 59.114.146.83 (06/18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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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更正你一下 孟子與荀子的性善性惡的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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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完全不同 根本不能拿來比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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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把他修掉...哈哈...就是愛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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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acyatn 來自: 59.114.146.83 (06/18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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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玉瑩迷也不會少阿(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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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裡爾淳派太多了,一點都不想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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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對法律還真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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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都用法論來解讀 好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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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過壞事 所以本性不善良..他害人未遂 所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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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機也不為過..這就是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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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喜歡玉瑩~單純就是看戲的感覺嘛,喜歡這種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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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往的女孩子~生氣就罵、開心就笑、被背叛就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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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又把最後一集看一遍...都好都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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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妃好帥氣好有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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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件事情被過度解讀之後,就會有牽強的地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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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法律的要求是比較低度的,但有很大的解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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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我就是詭辯,一定會有強者發現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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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喜歡玉瑩的朋友都浮出來呼吸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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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 感覺真的是"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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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誰沒差,重點是e板友要大家只能認同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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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不下別人的想法,太自以為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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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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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喜歡誰沒差,重點是不要指責不同看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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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8.190.54 06/19, , 23F
推一下~喜歡誰是自己的自由阿~ 不要逼別人跟你依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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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 然後筆戰 吵架 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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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po的推文,不過你漏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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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玉瑩在點心裡下毒,但最後孫以及太監沒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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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逼迫孫修改她的懷孕周數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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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po的法律觀點來看,除了個人比較喜歡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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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人外,似乎都難逃法律的制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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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觀點很有趣,也讓大家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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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以這樣的觀點分析,戲就變得不好看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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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阿~自由意志不是因為一直嗆就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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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喜歡玉瑩的個性 但沒有爾淳玉瑩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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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必強要別人認同自己的想法 不要太偏激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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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74.147.5 06/24, , 35F
拿現在的刑法去評當時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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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噓"既遂未遂不能混為一談"這種論調!想撞死人,但只
05/09 22:57, 36F

05/09 22:57, , 37F
有撞成半死,這樣算傷害不算殺人未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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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22:58, , 38F
但標題下的很好,因為真的是一整個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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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iow_xO (HK-d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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