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電擊後遺症? 病死求償無力舉證

看板HK-movie (港片)作者 (堂本瓜一)時間14年前 (2012/05/28 10:39),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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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威龍闖天關推文~~~~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120461.shtml 紀姓男子為了社區事務與管委會陳姓委員起衝突,陳持電擊棒攻擊紀成傷, 兩年後紀死亡,紀妻認為丈夫是被十萬伏特的電擊棒電擊導致死亡,向陳求 償四百五十萬元。板橋地院認為電擊與紀的死亡無關,判陳只須賠償一萬四 千餘元醫療費。 判決指出,住林口區某社區的紀姓夫婦,因質疑管委會開會程序不合法,2008 年六月廿日晚間八時許,在社區活動中心與陳姓等幾名委員起衝突,雙方大打 出手。 陳男被紀以鑰匙插頭後,從口袋拿出平常防身的小型電擊棒反擊,紀的頭部和 心臟被電了幾下,當場癱坐在地,鼻孔大量出血送醫急救。 醫師診斷他受「電擊傷」,後來多次就醫治療,兩年後因腦血管病變過世。 紀妻主張,丈夫被電擊後,產生頭痛、嘔吐、記憶力衰弱等後遺症,認為陳電 擊丈夫的行為,是故意致人於死。妻子說,丈夫過世後,留下十二歲及九歲的 兒女,她從事房地產工作,難以獨立扶養,因此向陳求償。 陳主張,當天拿的是嚇阻野狗的小型電擊棒,不可能有「十萬伏特」,且紀男 長期酗酒,他懷疑死因和酒精中毒有關;陳說,紀兩年後才過世,無法證明死 因和電擊有關。 法官審理後認為,醫院診斷報告為「疑似」電擊傷,紀男本身有腦血管、鼻竇 炎等手術史,無法認定死因和遭電擊有關,黃女也無法舉證,因此只判陳須賠 償醫療費。 【2012/05/28 聯合報】@ http://udn.com/ -- 昔日所為 今日所受 今日所為 明日所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70.169

05/28 12:51, , 1F
大人英明 佩服佩服
05/28 12:51, 1F

05/28 13:13, , 2F
你說無關就無關?有沒有真憑實據~~!!??
05/28 13:13, 2F

05/28 15:00, , 3F
請問大人 我是男的還是女的?!
05/28 15:00, 3F

05/28 18:29, , 4F
我還以為要推跟吉星高照有關的台詞...
05/28 18:29, 4F

05/28 23:43, , 5F
如果10年8年後他死了 請問大人 你能不能告我謀殺!?
05/28 23:43, 5F
文章代碼(AID): #1FmkLYdb (HK-mo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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