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油條變武器之首?老闆「提供凶器」被告了

看板HK-movie (港片)作者 (Paul)時間8年前 (2018/02/11 19:08), 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6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油條變武器之首?老闆「提供凶器」被告了 《蘋果》1月底曾報導「男童偷咬男子油條遭油條K頭 父母欲提告」,指出一名男子買油 條時,油條被一旁約3歲的男童咬了一口,男童家長不道歉反嗆「又不會少塊肉」,讓他 怒拿油條K童,事後該童家長火大提告,如今店家老也說自己也被告了,因為「提供凶器 !」 巴哈姆特網友日前在「場外休憩區」討論版發文指出,他到攤販買了杏仁茶加油條,沒想 到油條拿在手上時,被站在旁邊的男童咬了一口,男童家長還嗆「一口油條又不會少塊肉 」,讓他理智線斷裂,拿手上的油條往男童頭上打五六下。男童家長火大要5000元和解費 ,但原PO認為不合哩,若出示驗傷單或是醫療收據,願意照就醫金額賠償,單雙方各執己 見談不攏,讓男童家長火大嗆提告雙方不歡而散。 結果事隔多日,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奧客」提及此「油條事件」,還表示自己 就是早餐店的老闆,當時他目擊小孩哭得很慘,還聽說他們和解不成要上法院,「我也被 那位女客人以提供凶器為由告上法院,請問我該怎麼辦?真的很怕!」巧的是,而巴哈姆 特原PO網友也在2/2寫下「今天結果:準備吃通知書。」 網友紛紛留言「笑死,提供油條當兇器」、「油條要超越板凳當凶器之首了嗎?」另有網 友安慰「提供兇器這個應該是不可能的,應該只是要出庭作證說油條被拿去打頭。」(即 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你拿板凳,就算被警察抓也告不了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80.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K-movie/M.1518347333.A.3A3.html

02/11 20:50, 8年前 , 1F
你們如果不亂動可以繼續吃
02/11 20:50, 1F

02/11 21:28, 8年前 , 2F
呃…問他們要不要喝水?
02/11 21:28, 2F

02/11 23:11, 8年前 , 3F
聞西:我的"要你命三千" 怎麼沒油條
02/11 23:11, 3F

02/11 23:16, 8年前 , 4F
油條當然是用來吃的 你問的問題好奇怪喔
02/11 23:16, 4F

02/12 02:07, 8年前 , 5F
你喉嚨有塊油粿?
02/12 02:07, 5F

02/13 13:36, 8年前 , 6F
有唐家霸王槍厲害嗎
02/13 13:36, 6F
文章代碼(AID): #1QW2H5EZ (HK-mo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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