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華電工會抗議:還我MOD收視權益 必載頻道不分等級

看板MOD (中華電信MOD)作者 (山谷百合子)時間7年前 (2018/10/31 10:25), 編輯推噓21(2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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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工會抗議:還我MOD收視權益 必載頻道不分等級 2018-10-31 09:17經濟日報 記者黃晶琳╱即時報導 中華電信工會今(31)日動員數十位代表齊聚立法院前拉布條抗爭,喊出訴求「還我M OD收視權益 必載頻道不分等級」。 中華電信工會表示,要求政府正視「人民媒體的近用權」,不能容許NCC只站在有線電 視系統的這一方,保障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客戶的權益,卻不保護IPTV、OTT、直播衛星 等其他平台的人民媒體近用權,難道NCC是將人民分等級嗎? 中華電信工會指出,《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3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依法設立無 線電視電臺之節目及廣告,不得變更其形式、內容及頻道,並應列為基本頻道。但經中 央主管機關許可者,得變更頻道。系統經營者為前項轉播,免付費用,不構成侵害著作 權。而為保障客家、原住民語言、文化,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情形,指定系統經營者,免 費提供固定頻道,播送客家語言、原住民語言之節目。 中華電信工會表示,根據這條文規定,有線電視業者的義務是免費的播出,有線電視業 者享有的權利是:一、不用付出授權金;二、享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也由於有這一條 的保護,有線電視業者可以未經取得節目財產權仍得播出,這是智慧財產權的特別保護 。 中華電信工會強調,IPTV、OTT、直播衛星等其他平台都未能讓收視觀眾享有此法令保 障的媒體近用權。以NCC強加在中華電信營業規章的要求為例,為維護用戶近用頻道之 權益,本公司應協助未加密或鎖碼之無線電視頻道及無廣告亦不收取授權之非商業頻道 利用MOD平臺提供收視服務,且不得向用戶另行收費。 工會表示,也就是NCC規定中華電信近用頻道,「應」協助就是必載,「不」得向用戶 收費。這形成無線電視台要上架,價格由「無線電視頻道」決定,不是中華電信決定, 即使中華電信願意付錢購置這些「國民頻道」,但現有的規定根本就掐著中華電信的咽 喉,讓中華電信完全喪失商業談判空間,只要中華電信不答應「無線電視頻道」開出的 價碼,就會導致違反營業規章,根本迫使業者任人宰割。 中華電信工會認為,IPTV業者依規定給付費用協助上架,卻仍遭無線電視台,以著作權 理由將熱門節目蓋台。以H視播放世界棒球經典賽,C視播放軍師聯盟,及M視播放美國 NBA為例,IPTV業者都遭到蓋台,影響民眾收看國民頻道之收視權。 因此中華電信工會要求,應透過修法方式,在《電信管理法草案》增訂:「電信事業經 營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準用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3條之規定。」讓IPTV業者之客戶 公平享有媒體近用權! 中華電信工會代表強調,若不能達成此公平正義的目標,工會將規劃進行一系列激烈抗 爭,以維護廣大收視觀眾應有的權益。 中華電信工會抗議,「還我MOD收視權益,必載頻道不分等級」,盼電信管理法修法。 中華電信工會表示,還我MOD收視戶權益,必載頻道應不分平台,為全民共有共享,政 府對於各視訊服務平台之管理應採取一致性原則,才能鼓勵公平競爭,確保收視。 新聞連結: https://reurl.cc/ZQrbp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看不懂這則報導在說什麼 可以請知情人士白話解釋嗎?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3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D/M.1540952715.A.242.html

10/31 10:29, 7年前 , 1F
鉢g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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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41, 7年前 , 2F
必載之後 還是因為授權拿掉節目 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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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障收視權益 先把授權問題搞定在說 不然一切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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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網友表示笑得合不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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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4家無線電視在 MOD 某些時段的節目上蓋台改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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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節目,但在有線電視卻正常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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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29, 7年前 , 7F
因為節目授權區分太細,所以有分不同的播送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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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無線頻道播送的節目,基本上只有買無線播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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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30, 7年前 , 9F
目前第四台播送無線頻道,幾個頻道歸類在必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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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MOD 上甚至目前常見的 OTT(4GTV,LiTV)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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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撥無線頻道,常會因為某個節目當初採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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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有限定,不是買全授權導致這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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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問題是得重視,MOD剛好是受影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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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41, 7年前 , 14F
IPTV的授權問題我覺得還跟利益鬥爭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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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42, 7年前 , 15F
如果凱擘 中嘉也有IPTV 我覺得問題就沒那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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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43, 7年前 , 16F
全台灣目前用上IPTV的就只有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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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2:37, 7年前 , 17F
大多業者走隨選模式限制比較少,頻道比較囉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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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3:16, 7年前 , 18F
愈抗議用户愈多,多多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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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7:37, 7年前 , 19F
這個要靠立法院來修廣電法來解決,把MOD系統列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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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廣播電視法中無線頻道必載條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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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還是MOD用戶時,因為蓋台,讓我自己感覺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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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國民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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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7:40, 7年前 , 23F
趕快去向各選區的立委來爭取MOD的權利吧!要求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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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7:40, 7年前 , 24F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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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9:55, 7年前 , 25F
中 華 電 信 工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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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9:57, 7年前 , 26F
真是一個吃飽太閒的工會,看看其他的工會,每天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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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9:57, 7年前 , 27F
著處理勞資雙方糾紛,居然有人可以閒到管這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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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0:50, 7年前 , 28F
MOD本來就不歸廣電法管,不然怎麼有辦法閃掉黨政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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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0:50, 7年前 , 29F
條款,光交通部這個持股35%就違反政府不得持有廣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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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0:50, 7年前 , 30F
事業的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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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1:06, 7年前 , 31F
必載是不是與黨政軍條款比較沒關係?很複雜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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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2:59, 7年前 , 32F
無線必載跟黨政軍條款是沒有關聯,所以可以修廣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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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2:59, 7年前 , 33F
使用特例讓中華電信MOD適用無線頻道必載條款,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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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電信MOD也不受黨政軍條款限制,未來台電DFC數位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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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2:59, 7年前 , 35F
電系統(本人的構想)也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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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00:06, 7年前 , 36F
修廣電法有啥用,MOD又不歸廣電法管,還是要讓MOD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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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法管,那要歸廣電法管,那要先修黨政軍條款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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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2:02, 7年前 , 38F
那位廣電法可能有點困難,因為考慮 iptv, ott 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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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的法令規範比較沒有考慮新時代的一些新起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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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2:48, 7年前 , 40F
不過主要看是要歸屬那個法令來管,修裡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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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中華電信MOD是適用電信法,如果將有線廣電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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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5:01, 7年前 , 42F
必載條款加入電信法中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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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5:02, 7年前 , 43F
這樣可行嗎?要靠立委來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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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7:56, 7年前 , 44F
如果要修電信法,那有廣法的一些限制是不是也要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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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全國比照電信業只剩一區,和用戶數可以超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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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縣市家數不能超過1/2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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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8:27, 7年前 , 47F
同意樓上,要一併修有廣法,拿掉以上的限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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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有線系統才可以互相跨區,讓消費者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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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8:50, 7年前 , 49F
不是相互跨區,是全國一區,跟行動一樣,可以從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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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8:51, 7年前 , 50F
隆做到屏東,這樣就不會有一家獨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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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9:29, 7年前 , 51F
這個衍生情況很多,可能要看若修電信法是哪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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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9:30, 7年前 , 52F
整個來看,後續都可以相關法令都一併處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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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0:30, 7年前 , 53F
所以把有廣法修成跟電信法一致,可以全國一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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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30, 7年前 , 54F
真得修法成功,會變成全國一區,只有兩家可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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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30, 7年前 , 55F
就是中華電信MOD和台灣有線數位電視(所有地方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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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30, 7年前 , 56F
台皆整併成一家),應該也是好事一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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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35, 7年前 , 57F
還有人打算跟台電合作,作DFC數位廣播電視系統(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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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國一區),利用電力線來傳送網路數位串流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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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35, 7年前 , 59F
這樣就有第三家可以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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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2:01, 7年前 , 60F
全網電力線傳網路資料... 你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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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3:27, 7年前 , 61F
只是在家裡實驗有成功啦,用網路訊號轉換成電力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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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3:27, 7年前 , 62F
雙向裝置(網路上有在賣,約1000元上下),所以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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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3:27, 7年前 , 63F
想給台電出點子,看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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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8:59, 7年前 , 64F
請問貴府上幾公尺?台電又幾公尺?
11/03 08:59, 64F
文章代碼(AID): #1RsHAB92 (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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