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委質疑NCC不敢動大財團?陳耀祥:已查富邦是否變相經營有線電視已刪文

看板MOD (中華電信MOD)作者時間3年前 (2020/10/09 21:12),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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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質疑NCC不敢動大財團?陳耀祥:已查富邦是否變相經營有線電視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富邦集團旗下台灣大哥大台灣大寬頻涉「變相」在花蓮經營有線電視,7日在立法院引起立 委林俊憲關注,質詢NCC主委陳耀祥敢不敢動其背後,集電信、金融於一身的大財團富邦? 陳耀祥表示,NCC已立案調查「台灣大寬頻花蓮OTT案」,會盡速查明是否違法經營有線電 視。 林俊憲質疑,台灣大寬頻在花蓮以 OTT TV名義是否變相經營有線電視?因為電信業不能經 營有線電視,所以中華電信才會去做MOD,如果真的可以變相經營,那中華電信也可以比照 經營嗎? 林還指出,台灣大哥大旗下的台灣固網在花蓮、台南、高雄都有申請架設HFC(Hybrid Fiber Coaxial光纖同軸混合)網路建設,這是屬於有線電視傳送的架構,電信公司做這種 網路要幹嘛?且台南、高雄都有,極可能是準備用來變相經營有線電視。 林俊憲表示,依法有線電視全國市佔不能超過1/3,如果是用隱藏方式讓NCC查不到怎麼辦 ?NCC從資金來源、同一位總經理就可以查。因為有線電視是高度管制行業,執法一定要從 嚴,不能被同一個集團壟斷,目前有某大集團(富邦)同時經營電信、銀行、保險、產險、 電商、有線電視、頻道代理,且在中國有大量投資,會不會以商逼政?NCC敢動它嗎? 陳耀祥回應時表示,OTT TV是跨區域性,與封閉式的有線電視不同,NCC會依有線電視法, 就個案事實調查,因為如果違法經營,會產生很多消費者糾紛。 對於大財團以隱藏方式實質取得有線電視控制權,使得市佔超過三分之一法律紅線,陳耀 祥指出,NCC目前執法的困難點是《有線廣播電視法》對市佔的界定是以關係企業為依據, 且所謂關係企業在《公司法》有明確定義。意思是,NCC即使知道對方規避法令對關係企業 的定義,實質控制有線電視市佔超過1/3上限,也無法有所做為。 富邦集團台灣大哥大「台灣大寬頻」日前於花蓮開播80個頻道的新影音服務「花蓮好好看 」,NCC表示,已立案調查其適法性,是否涉及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有 線廣播電視服務」,若違法最重可處1000萬罰金並沒入設備。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07/1826102.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3.33.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D/M.1602249154.A.B28.html

10/09 21:43, 3年前 , 1F
第四台好多立委阿
10/09 21:43, 1F

10/09 22:43, 3年前 , 2F
"因為電信業不能經營有線電視"????
10/09 22:43, 2F

10/09 22:53, 3年前 , 3F
中嘉有去找台南市的立委施壓了,還真厲害啊,怕凱擘
10/09 22:53, 3F

10/09 22:53, 3年前 , 4F
跨區過來啊,中嘉自己作得太爛還會怕歐....
10/09 22:53, 4F

10/09 23:19, 3年前 , 5F

10/09 23:19, 3年前 , 6F
老練的旗下業者的地方新聞也在報這個 XDDDD
10/09 23:19, 6F

10/09 23:31, 3年前 , 7F
立委ZZZZZZZZZZZZZZZZZZ
10/09 23:31, 7F

10/10 12:51, 3年前 , 8F
用ott跨區 不會跟MOD一樣蓋台嗎?!
10/10 12:51, 8F
文章代碼(AID): #1VW672ie (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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