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今天去星耀和達爾藍應徵心得和問題

看板Model-Agency (模特兒經紀)作者 (我要成為網球王子!!XD)時間16年前 (2009/10/01 01:02), 編輯推噓3(3013)
留言16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其實我是個毫無經驗的MD,只有一兩次的外拍經驗而已, 想要自己接case卻苦無經驗和照片,幾乎都沒有辦法錄取。 後來是刊登在人力銀行的履歷被公司看到,他們寄了信還打電話來要我過去面試平面MD。 當然,這個版對我的幫助真的很大,裡面有許多前輩的建言和應徵者心得及該注意事項 此外,我也上yahoo找了這兩家公司的相關資料,然後才去應徵。 當然,我也知道可能會被經紀公司抽很大,但對我來說,工作時會有專業的造型設計, 和廠商談價錢簽合約,挑選品質比較好不會騙財騙色的合作公司, 以及拍照人有經紀人陪同等優點,我覺得給他抽個三成我省很多事也比較安全是值得的。 所以我就去應徵了,因為板上這兩家公司的資訊相對少,所以我想將我的應徵情況分享 一下,也希望如果有在這兩家公司工作的板友們,或者有應徵過被騙者,可以提供給我 一些意見。 (一) 星耀 1. 接洽者:陳姐 2. 電話接洽過程: (1) 他打電話來要我去面試,他們看了我人力銀行的資料,想要我做他們的網拍MD。 但是要來台北面談,要看看本人OK不OK。 (2) 因為我家在南部,所以我考慮了一下,就先答應,然後就開始蒐集相關資訊。 (因為第一次接到,感覺很像詐騙集團) (3) 後來知道是真的,也看到一些大大分享有要拍宣傳照和MD卡的事宜,所以我就 先去電問清楚是否有要第一次就要拍宣傳照。 (4) 陳姐就說如果有自己的照片可以用也是OK,沒有一定要拍。因為我想想說上一次台北 也所費不貲,所以我就問說:是否能夠我先把我的一些外拍照片放到相簿給他看, 他先看我的型有沒有合,也看看有沒有可以用作宣傳照的,我可以順便把檔案帶去。 (5) 陳姐就說沒問題可以這樣做。後來,他看了我的照片,就說有可以用的,請我按時 去面試並把檔案帶過去,那我就問他說:那是否還有其他費用,我需要一併帶過去的嗎? 他說:沒有,我只要人過去就好。 3. 面試過程: (1) 填寫履歷表 (2) 填完之後,就有一個小姐跑來,看了我的履歷,那時我以為他就是陳姐,結果後來 才知道不是。他來就跟我說他們公司的一些接case制度,然後說我可以接很多類型 的平面,然後就說到雖然我有自己帶照片,但是那個照片要排版什麼,作成MD卡給 廠商(重點終於來了),所以要我先付3000元的MD卡費用。 (3) 我就傻傻的問說:那名片設計是用什麼軟體?我可以自己設計,我有自己設計過名片 的能力。然後他就說:不行啊,我們有制式的格式,還有什麼人事費用什麼brabra。 最後我終於明白,他們就是要錢就是了= = |||然後那小姐最後臉很臭,就說那你考 慮一下,就走了。我還跟他說陳姐說不用帶任何費用的。 (4) 後來,那小姐本來要來問我考慮結果如何時,真正的陳姐才出現(胖胖的), 那個小姐就走了。 (整個不知道他來作啥的!來亂的嗎?) (5) 陳姐就跟我介紹接案的制度,講得很詳細,態度也很好我摘要如下: * 試用期: 三個月(我的是10月~12月) * 試用期case類型: 網拍MD,他們會找我可以的類型給我接。 * 件數: 每個月固定最少會有兩件,如果你可以適合的種類越多,case也越多。 * 時數: 每件4~6小時。 * 薪資: 最低底薪為4000元/件,會視公司和他們談的定價為準,他們會抽3成, 我們拿7成,7成就是至少4000元(也就是原價是6000元左右),當然價錢談得 越高,我們就抽越多這樣。 * 領薪日: 每月15日 * 試用期中需要達成的目標: 訓練自己敏銳的商品觀察力,以及練好自己的pose,需要自己先做功課,一開始 至少要有20個pose,然後慢慢增加到60個。 培養好的工作態度,和廠商維持良好的關係。 * 試用期後要達成的目標: 拿到和網拍廠商的長期合約,成為他們的專屬MD,廠商就會要求你不可跟其他同類 型產品的廠商合作,例如你成為這家鞋子專屬MD,就不能和其他鞋子網拍賣家 合作。 (這時候他們就又要開始找新人,所以他們新人只保障試用期3個月) * 試用期後的發展: 會給予試鏡的機會,但是得靠自己的實力,去和其他的試鏡者競爭,也就是他們 幫忙找case,給履歷,接洽,讓我去試鏡,但有沒有上是要看公司,不像網拍MD 是可以由公司選用給廠商。 (6) 然後我就問到說3000元的事情,陳姐就解釋那3000元就是所謂的"建檔費", 也就是MD給公司的宣傳費用,包括電子的MD卡製作和接洽case等。 (真是抽成了又抽成>"<) 那我就問說:那我交了3000元就可以得到這個工作機會嗎? 陳姐就說:我交了錢之後,公司會開收據,如果三個月試用期中,我沒接到 任何一件case,那我可以拿收據去跟他們要回這筆錢這樣。 那我就說:你能否立字據或者合約給我?不然我怎麼知道你保證會給我工作。 陳姐說:站在代表公司了立場,沒辦法立字據和簽約,但是因為3000元是 包含了宣傳費,如果我都沒幫你接case,那你合理來要回這筆錢。 (7) 當然我就覺得其中有詐, 我就說:因為你當初告訴我不用帶任何錢,所以我就真沒帶,那我可以用匯款的方式 匯給你嗎?如果我要接的話。 陳姐說:可以啊。然後他就去拿帳號和名片。 趁此時,我和陪同我去的友人說好,等下我再問他一次保證工作的那件事情, 請他幫我錄音存證。 (8) 後來,陳姐回來,我就說要問清楚給父母知道,就再請他細細說一次那個可拿回 建檔費的事情,並且問他在這家公司待了幾年,旗下有幾位MD等等的訊息。 然後就跟他喇賽到最後,也聽他說了一些MD很現實的事情。 (9) 後來,我沒給他那三千元就走了,陳姐還要我好好考慮一下幾件事情: 從南部北上接案子,以我的狀況是否可以吃得消,報酬是否合算,以及 是否有需要做功課,練習和競爭的心理準備。 然後說如果我想要接case的話,這兩天把錢匯給他,第一個case可能會是10/10的, 會要先取得廠商的同意,最晚會在10/8跟我敲定要我北上。 6. 面試感想: 姑且不論可信度與否,我面談下來的感覺,陳姐其實是個蠻中肯的人,很多事情 我覺得他說的也很有道理,也解釋得蠻詳細的,不是那種一開口就跟你要錢, 就像之前他的來亂的小姐一樣,給你一堆幻想然後就跟你要錢>"< 不過對我一直追問是否有保證工作的事情,他一直想打太極,就是不肯正面回答, 讓我覺得不知道該不該信任他。 7. 面試後的問題: 回來之後,我想了又想,還是有發現幾個盲點,想請各位有經驗的板友看看, 希望可以給我點建議,我明天再考慮要不要匯那三千元(真的很害怕>"<)。 (1) 網拍MD既然是公司可以決定人選,而且派給廠商後,廠商都會接受,那為何還要所謂 的製作MD卡的費用?MD卡不就是讓廠商挑人的嗎? 而且三千元還不能從薪資裡面扣,一定要先給>"< (2) 雖然我把他的保證錄了音,但不曉得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就是日後萬一真的沒案件, 是否能成為追討的證據?不知道有沒有人了解這一塊? 以上是我對星耀的分享,今天太累了,達爾藍就留到明天吧! 希望有人可以給我點建議,推文也好,回信給我也好,謝謝大家!^^ -- 我是熊我是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80.56 ※ 編輯: Yuskei 來自: 118.169.80.56 (10/01 01:03)

10/01 01:21, , 1F
醒醒吧!孩子...收錢的公司都是這說法,試問有誰把錢拿回來過?
10/01 01:21, 1F

10/01 01:56, , 2F
千萬不要匯
10/01 01:56, 2F

10/01 02:53, , 3F
請爬文他前身叫新立渥 新立渥前身叫派藝那為何一值換名字呢
10/01 02:53, 3F

10/01 02:54, , 4F
因為名聲臭掉了換公司名字繼續騙錢所以孩子別再傻了
10/01 02:54, 4F

10/01 02:55, , 5F
以上我所說的是有關達爾藍的前身公司請三思
10/01 02:55, 5F

10/01 02:57, , 6F
你以上的文字對話對她們而言就叫做"洗腦" 還好你是清醒的
10/01 02:57, 6F

10/01 02:58, , 7F
沒當場繳錢不然你線再發文一切都來不及了
10/01 02:58, 7F

10/01 06:43, , 8F
樓上大大說的是達爾藍~關於他的評價都是負面的~這我了解
10/01 06:43, 8F

10/01 06:44, , 9F
不過這家星耀是毀譽參半~~所以才想說問看看有沒有人交錢沒
10/01 06:44, 9F

10/01 06:45, , 10F
接到case或是交錢有接到case的經驗嗎?(後者我有看過)
10/01 06:45, 10F

10/01 07:19, , 11F
真的想接工作,就丟履歷給大公司去配合吧!過段時間,你
10/01 07:19, 11F

10/01 07:20, , 12F
有經驗也認識了一些人之後,就知道有些案子不用經紀公司
10/01 07:20, 12F

10/01 07:20, , 13F
也能接到,毀譽參半的公司他們的案子大多都是自己就能接
10/01 07:20, 13F

10/01 07:21, , 14F
並不需要特別找經紀公司!
10/01 07:21, 14F

10/01 14:29, , 15F
3個月後會跟你說陳姐已離職,且他個人行為不代表公司立場.XD
10/01 14:29, 15F

02/02 15:25, , 16F
星耀以前叫羅德~老闆是羅欣
02/02 15:25, 16F
文章代碼(AID): #1AmuyOOn (Model-Agency)
文章代碼(AID): #1AmuyOOn (Model-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