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TSO 招考團員(兼行政工作)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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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交響樂團招考團員(兼行政工作)簡章
發布機關: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發布日期:2010/6/2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招考團員簡章
一. 應考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未具外國國籍者,具有下列資格者,均得報名,但男性
以服完兵役為限,或經核准免服兵役者。
(1) 國內外大專院校音樂相關科系畢業者。
(2) 國內外大專院校其他科系畢業具有管絃樂團編制內樂器之演奏能力者
(請參照本團編制)。
二. 招考項目:團員兼行政工作,除樂器管絃樂團常識外,須加考中英文翻譯及電腦操作
,錄取人員需擔任行政工作,上班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三. 行政能力:
(1)具備相關之藝術企劃行銷經驗。
(2)英文能力佳。
(3)熟悉公文寫作與電腦操作。
四.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6月30日(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週五上午9
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點30分,6月16日端午節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五. 報名地點:臺北市立交響樂團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7樓)
聯絡電話:2578-6731轉740.741
六. 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七. 報名手續:
(1)填寫報名表。
(2)繳交本人最近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二張。
(3)繳驗學經歷證件、國民身份證及退伍令。(影本不予受理)
(4)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驗下列證件:
(甲)經我國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及
其中文譯本(如尚未認證得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
(乙)在國外就學期間出入境護照。
(丙)並檢附本國最高學歷證件(請攜正本待驗)。
(5)繳交500字以內之自傳。
(6)領取准考證。
備註: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八. 考試日期:99年7月6日(星期二)下午2時起。
九.考試地點:臺北市立交響樂團(臺北市八德路三段二十五號七樓會議室及八樓練習廳)
十.考試內容:
1、樂器演奏:自選曲一首(10%)。
2、行政能力:中英文翻譯、企劃書撰寫、電腦操作及管弦樂團常識(40%)
3、面談(中、英文),請檢附以往工作之相關資料供參(50%)
十一.複試:本團得依實際需要舉行複試。
十二.放榜:經上級主管機關核薪後公佈錄取人員,並電話通知。
十三.報到:合格人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進用,由上級機關核薪,經本團電話通知
後應於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註銷其錄取資格。
十四.注意事項:
(1)伴奏自備。
(2)除鋼琴、豎琴及打擊樂器外,報考者請自備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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