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該怎麼向學生解釋
我出了一份作業給學生寫
其中有一個問題是--
"指揮上台後,會和一位小提琴手握手
請問該位小提琴手在樂團的另外一個稱呼是什麼?”
請問各位老師會回答什麼呢?
其實我的答案是:
首席。
有學生寫小提琴首席,我打了半對半錯
他問:為什麼不能寫小提琴首席
我回:因為我是針對整個樂團 而不是單指小提琴這個樂器類別而已
如果這樣的話 我的題目會寫--
"請問這位小提琴手,在小提琴組別中的另一個稱呼是什麼?”
他又回:可是每個樂器都有首席啊!
而且不是因為它離指揮最近 指揮才跟他握手嗎?
我回:當然不是啊!
可是他還是不能了解我的問題是什麼
還是說我的題目不該這樣子寫?
到底還有什麼說法可以向學生解釋呢?
懇請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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