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5/15 府方的說法

看板PeopleSeries (中天娛樂 全民系列)作者 (....)時間15年前 (2010/05/15 14:2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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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5/8/25pne.html 要罰「飯糰」先生 國稅局離譜公文 更新日期:2010/05/15 13:10 張哲偉 國稅局中區彰化分局寄公文通知攤販違法,受文者竟然是飯糰、雞排、紅茶、鹽酥雞、 玉米和地瓜,國稅局要抓的是違法攤販,但是卻連要取締對象的姓名都不知道,直接在 中華民國公文上寫飯糰、玉米、地瓜,攤販還沒被罰款,但認為連發公文都不用心,相 當看不起國稅局,而國稅局彰化分局今天也道歉,將追究相關行政人員。 民眾:「『飯糰』?要寫給誰看,沒名沒姓的,要寫給誰看,不知道是誰啊。」 民眾看到國稅局寄來的公文,忍不住破口大罵,這是什麼鬼公文,因為受文者寫上「飯糰 」2個字,難道有人名字真的叫飯糰嗎?民眾:「要寄給誰也不知道,是寄給鬼嗎?」 飯糰攤老闆娘:「要跟飯糰罰錢啦。」記者:「飯糰喔,那妳不就要給飯糰?」飯糰攤老 闆娘:「哈。」 飯糰攤位老闆娘明明姓李,只因為賣飯糰,受文者也變飯糰,讓她看了都想笑,公文內容 是通知飯糰攤沒有辦營業登記,如果不補辦,5月14日開始要罰3000元,但老闆娘認為稅 務機關只會搶錢,連發公文都不用心。 飯糰攤旁邊的其他攤位也曾收到類似公文,受文者一樣是紅茶、雞排和鹹酥雞,甚至還有 玉米和地瓜,實在誇張。彰化縣議員黃育寬:「如果要抓,要抓誰去關?不是抓人ㄟ,不 就要拿一個飯糰或一包玉米拿去關。」 國稅局秘書黃宏仁:「針對這個公文,如果說這樣寫的話,我們會再研究看看,如何表達 會比較好。」 國稅局表示,稅務員外出查稅,有時候找不到攤販業者,只能直接依照攤子上的名稱發文 ,才會發生受文者是「飯糰」的狀況,國稅局願意道歉,也將追究行政人員疏失。 ps.說到這個,製作單位有沒有考慮在夜市人笙後拍飯團之家啊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51.124

05/15 14:35, , 1F
安心亞 顏心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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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xZzNoB (PeopleS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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