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1/30 阿洪之聲

看板PeopleSeries (中天娛樂 全民系列)作者 (咱只有這條路)時間12年前 (2012/12/01 02: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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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坑」長灘島花6千吃龍蝦 以克計價誤認論隻算 險回不了國 【11月28日蘋果日報/陳如嬌 台北報道】以美麗沙灘聞名的菲律賓長灘島,每年吸 引逾6萬人次國人前往,近日卻有民眾到長灘島旅遊、大啖海鮮時,疑因商家標示不 清,誤將每百公克約128元台幣的龍蝦,當成每隻128元,吃完才發現龍蝦重達3.7公 斤、要價4700元台幣,連同其他餐飲總計6700多元台幣,最後因現金不夠鬧上警局, 險回不了國。 談起長灘島吃海鮮受難記,何先生向《蘋果》投訴時氣憤難平,他說本月中和女友參 加萬大旅行社的菲律賓長灘島機加酒5天自由行,每人1萬9800元。行程第2天,他和 女友逛街,發現有家餐廳招牌寫著自助餐每人250菲律賓披索(約178元台幣)吃到飽 ,芒果冰沙1杯100披索,龍蝦和蝦子等海鮮另計,2人決定入內吃晚餐。 以為跳樓大拍賣 何先生說,向店家詢問龍蝦和蝦子價格時,店家只以英文說分別要180和130披索,因 龍蝦是死的,且時間已晚,他以為店家跳樓大拍賣,龍蝦每隻只要180披索,結帳才 發現,兩者都以100公克為計價單位,當場傻眼。 該龍蝦重達3.7公斤、要價6660披索,蝦子也要2080披索,加上自助餐和飲料,總計 要9440披索(約6700元台幣)。 旅行社稱有協助 何先生當時現金不夠且認為被坑,而店家也沒提供刷卡機付款,店家認為他們吃霸王 餐,還鬧上警局,最後找其他店家刷信用卡代結帳,才脫困。 何先生不滿地說,店家的計價告示牌放陰暗角落,事發過程中,當地導遊也未積極協 助處理。但萬大旅行社回應,有請當地旅行社去協助。觀光局也指,旅客是自由行, 餐食不是旅行社代訂,萬大請當地旅行社協助並不違法。 旅遊業者表示,遊客到餐廳或海鮮街吃海鮮,都要問清楚計價單位,以免產生旅遊糾 紛。 長灘島旅遊注意事項 ●餐廳點海鮮時,要問清楚計價單位 ●請餐廳代客料理時要確認收費方式 ●在機場兌換當地貨幣,在當地有兌換需求可到有掛牌的亭子,不要私下和個人兌換 ●找飯店或旅行社安排旅遊行程,避免參加海灘拉客行程 ●海灘禁吸菸,違者罰500披索 ●飯店房間有菸味罰2500~3000披索 ※求援電話:駐菲律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002-63-2)8921381-85(從台灣撥打) 0917-8194597(菲國境內直撥) 註:1菲律賓披索相當0.7元新台幣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128/346696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09.252.73
文章代碼(AID): #1GkF_8HT (PeopleS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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