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 請教有關節目拍攝上的問題

看板Realityshow (真人實境秀)作者 (肥子0禾火)時間11年前 (2014/08/05 14:19), 11年前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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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旅遊時碰到了一個以前沒發生的問題, 即在機場check in時地勤人員要求出示回程機票,否則不准check in。 例如,如要以觀光名義進入美國,若無法出示回程機票,地勤人員根本不讓你check in 牙買加也要求,如要進入該國必須要有回程機票(不論是哪個國家的人都一樣), 而且在填入境卡時就有一個欄位B是要填出境的資料(機票日期、班機號碼等等), 宏都拉斯亦如是。 關於這方面我想請教兩個問題: 1. TAR的選手們入境各國時是用何種名義進入的呢? 2. 如果同樣是以觀光名義的方式入境,應該也是會遇上同樣的問題, 機場的地勤人員會依照該國在IATA資料庫的指示要求選手們出示回程機票, 但選手們根本不知道下一站在哪,根本不可能購買機票或車票, 所以按道理來說,地勤是可以直接拒絕選手check in,但節目一直進行的挺順利的, 不知節目對此是如何跟被拍攝國跟航空公司交涉的? 感謝板友的回答! -- p.s.稍微爬了一些文章,但似乎未見有人問過此問題,如果已有版友問過並有解答的話, 煩請推文告知,我會把此篇文章刪除,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3.143.90.10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ealityshow/M.1407219561.A.89A.html ※ 編輯: great0131 (63.143.90.101), 08/05/2014 1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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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會不會以他們的身份,都去一些不需要下段機票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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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美國澳洲的護照還蠻強大的,似乎沒有很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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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過TAR,但直覺認為這些人應該都是以工作名義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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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的,不太有可能讓他們拿觀光簽,因為他們不是觀光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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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攝電視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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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達人分享過,實境秀參賽者多半可以領到演員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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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也就是說發薪水給他們的名義是"演員",那這樣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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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就不能叫觀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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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可能用工作證, 美國人拿中國簽證就夠難了還要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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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證? 這些可算商務吧? 在旅遊簽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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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u7TfYQ (Realitys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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