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婚約有沒有效

看板SET (三立板)作者 (小花生小小花生小小小花)時間17年前 (2008/01/11 01:09), 編輯推噓9(908)
留言17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今天昂建良說 你們還沒有去登記 所以結婚是無效的 這句話是根據民法第982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這樣的婚姻才有效 所以建良說婚姻無效 !!! 但是............................... 這條民法修正案是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之民法第 982 條之規定,自公布 後一年施行。 也就是97年5月23日開始,才需要登記啊。 之前的不訴及既往 今天是一月十一日 =.= 少芬跟世華婚姻是有效的 建良你說謊 XDDD 根據夫妻財產制 少芬在婚後得到了50%的寶佳股份 所以世華可以要求分配啊 orz ps.該不會最後世華翻身 真的是靠這一招吧 -- http://www.wretch.cc/album/airnark 聽說現在流行擺相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240.150

01/11 01:10, , 1F
大概是鄭先生不懂法律吧XDDDD
01/11 01:10, 1F

01/11 01:13, , 2F
若照他講婚姻無效 那樣少芬根本不能得到股權呀 不能追回?!
01/11 01:13, 2F

01/11 01:20, , 3F
這一段應該還是鄭公編的......
01/11 01:20, 3F

01/11 01:22, , 4F
所以後來有簽讓渡書啊 這樣就跟婚姻合約沒關係了吧
01/11 01:22, 4F

01/11 01:28, , 5F
對啊!而且離婚是要登記的,他們沒登記,也不算離婚~
01/11 01:28, 5F

01/11 01:29, , 6F
我一直覺得那份讓渡書是"詐欺"來的(騙來的),應該可以
01/11 01:29, 6F

01/11 01:30, , 7F
以目前正確法律來說 少芬世華是有婚姻關係的..
01/11 01:30, 7F

01/11 01:30, , 8F
請求撤銷吧@"@ 有誰知道到底算不算詐欺呢?囧
01/11 01:30, 8F

01/11 01:30, , 9F
如果少芬再跟建良有婚姻關係 那就犯了"重婚罪"!!!!!
01/11 01:30, 9F

01/11 02:06, , 10F
之前少芬威脅說要告世華教唆殺人時 我就覺得鄭公自己在掰
01/11 02:06, 10F

01/11 02:07, , 11F
了= = 因為現行刑法根本不處罰教唆殺人卻沒殺成的罪
01/11 02:07, 11F

01/11 02:14, , 12F
世華根本不能分 因為贈與財產不用分給另一半
01/11 02:14, 12F

01/11 10:48, , 13F
編劇:法律就是...我說了就算~你們好吵喔!!
01/11 10:48, 13F

01/11 14:04, , 14F
贈與是無償取得 不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請求的範圍
01/11 14:04, 14F

01/11 14:14, , 15F
台灣規定5009萬以上的贈與稅是50%..照這種演法...寶佳的
01/11 14:14, 15F

01/11 14:16, , 16F
財產早就被扣稅扣光了
01/11 14:16, 16F

01/12 13:17, , 17F
可是當初世華的股份也是騙來的啊,鑽法律漏洞沒證據就可以..
01/12 13:17,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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