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拍台北劇本的規定

看板Scenarist作者 (R1)時間13年前 (2012/05/27 15:24),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要請問板上有過投稿經驗的板友 我在拍台北劇本徵稿要件中看到 "4、參賽劇本稿末請另附以A4紙書明劇本名、劇作者真實姓名、通訊電話及地址、戶籍地 址、身份證字號,並附簡歷。投稿作品或封面均不得書寫姓名或其他記號,以便彌封求取 評審作業之公正。" 在稿末附的意思是,要和劇本釘在一起嗎? 那這樣評審看到最後一頁不就知道是誰寫的了嗎?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43.208

05/27 16:24, , 1F
不要釘一起,分開。
05/27 16:24, 1F

05/27 17:33, , 2F
感謝!! 那也是要六份嗎? 那要怎麼跟劇本放在一起?
05/27 17:33, 2F

05/28 02:39, , 3F
一份就好~單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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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2:39, , 4F
那張是工作人員自己留著的,不會給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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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9:35, , 5F
謝謝兩位!!
05/28 09:35, 5F

05/29 17:48, , 6F
之前打電話去問,對方怎說要釘在其中一本的後面?
05/29 17:48, 6F

05/29 17:56, , 7F
自問自答,剛剛打電話去問了,不管是釘在一起還是分開,
05/29 17:56, 7F

05/29 17:56, , 8F
工作人員都會檢查過後,幫你抽出或者是另外放,總之都OK,
05/29 17:56, 8F
文章代碼(AID): #1FmTQWOQ (Scena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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