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張昌彥:劇本:寫作習慣上錯誤觀念的矯正

看板Scenarist作者 (沉潛)時間14年前 (2010/04/14 15:31), 編輯推噓1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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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影劇本:寫作習慣上錯誤觀念的矯正 文/張昌彥   今年的優良電影劇本評審工作可說是一項大工程, 346本適於商業機制放映的 劇本(即可以放映1小時以上之作品)。 9位評審委員分3組進行初選的工作,每組 、每個人至少先看完116~117本,然後每組各提出20~25本入圍作品。而後各組再 交換閱讀、評選,最後進入決選討論。儘管 9位評審都與“電影”有關係,但由於 個人之背景、身分、以及著眼點不同,雖然主辦單位有提示創意、技巧和可拍性的 重點,但評審會中仍是爭議不斷,其結果筆者認為有許多遺珠之憾,但以選票決定 的事也就無可奈何,筆者針對這次所閱讀 160本劇本中的現象,提出一點看法,作 為以後想寫劇本者的參考和反思。   首先電影劇本的寫作,與散文、小說最大的差異就是它需要描繪出具體的映像 感,用太多空泛的形容詞,或推砌許多不具體的美麗辭藻,對劇本而言,不但不能 為劇作加分,甚至會讓導演無所適從,例如“她悲傷的笑著”,這在映像上是清晰 的,但是“她感到委曲而悲傷的笑著”,“感到委曲”非但會令導演煩惱如何呈現 ,也會考倒演員,但是假如是“他壓抑著悲傷而啜泣”就沒問題,因為“壓抑悲傷 ”是協助“啜泣”的表演的具體形式。就“劇本”論“劇本”、“分鏡”、“鏡位 ”是不必寫的。因為“分鏡”是導演的工作,在劇本上寫“分鏡”等於劇作家僭越 了導演的職權,這次的劇本中有一半以上,或多或少都做了“分鏡”,這是錯誤的 觀念,劇本上需要寫“鏡頭”時,基本上是要與導演溝通,目的是在暗示導演,自 己(劇作家)希望呈現什麼感覺,例如橋本忍和黑澤明之共同劇本“羅生門”,在 多襄王強暴真砂時,劇本上是這樣寫的:   在健壯的背肌上佈滿了汗水   真砂的白手在那背肌上畏懼的輕撫著   這 2段敘述明顯的是要呈現女主人翁沉緬於情慾之中,一般有常識的導演就知 道,這個鏡頭是要”特寫”男主人翁背肌和在背肌的手,因此,不必要劇作家去指 揮導演用”特寫”,而且,這種暗示的手法,更顯現對導演的尊重。在這次參賽劇 本中,很多創作者對鏡頭不熟悉,而自己又硬要分鏡,以致於無形中曝露自己的短 處,例如:鏡頭拉遠,會議室裡坐了約30個人相當擁擠,焦點逐漸轉移到會議室一 角之xx身上。這樣的分鏡其實不知道劇作家想強調什麼?而有些劇本應是劇作家 需要處理的技巧,卻又以文學性之文字替代或說明,例如在場景戲劇進行中,突然 寫上“經過一會兒”或“時間過程處理”,這是劇作家需要提供處理之狀態給導演 的,但他卻完全交給導演費心。寫“映像”,很多人誤會是只寫動作,或只在指定 表演,事實上,劇本上的”映像”指的是與戲劇有關的因素,例如在什麼氣氛下、 在什麼的狀態下、什麼的人、做了什麼事,引發了什麼結果,那是劇作家要設定的。   在這次評選中,讓筆者很驚訝的是,有許多人對於“分場”觀念的模糊,甚至 有些人對場次開頭的時間、地點的作用都不清楚。有劇本竟然沿用舞臺劇之“幕” 來寫。分場、時間、地點其實都是為電影之拍攝來設置的。“分場”顧名思義即是 根據場地之不同來分的,教室是一個場景,走廊是另一個場景,所以它們是 2個場 景,但是,假如劇作家希望從教室的戲帶到走廊,期間戲是連貫的,那麼場景就可 以寫成“教室連走廊”或“教室/走廊”,這樣的寫法也是同時告訴負責燈光和裝 置的工作人員,在拍這場戲時,教室、走廊都須打燈,也需佈置,才不致在拍攝時 穿幫。但這次發覺有些劇本之分場,是根據情緒或故事在分場,因此,有在同一場 中,有建築屋內、有運動場,又有另一幢屋子,這種混亂的分場,導演在拍攝時便 得重新調整場次。有過拍攝經驗的人都知道,在同一場地的戲,不論劇本之前後、 時間的前後往往都會一起拍掉,為的就是節約時間和金錢。好萊塢也許是有錢,所 以,他才會寫“高家”(如喜宴),那就意味高家二層樓,二房二廳加上樓梯間隨 時燈光、佈置要完整待命,花費極大,日本則是指定臥室或客廳其餘不打燈、不佈 置,可節省很多人力物力,若有人來按門鈴,打開大門的戲、地點就只寫“大門內 外”,換句話說,即是打開門時,能看清門外來人及其周邊即可,時間也是一樣, 有人寫上午、下午、或上午10點,這樣還是錯誤,燈光只能為攝影機呈現白天、晚 上的效果,無法調出上午、下午燈光的區別。   另一個常被忽視的,就是“觀點”的問題,電影中的觀點常常可以來往於主觀 、客觀或全知的觀點之轉換,但這並非是說,電影能隨意變換觀點,它仍需要透過 安排和處理才能改變觀點,例如A回憶起高中時代與B相知相愛的種種,這是 A的主 觀觀點敘述,但在回憶中,就不適宜出現B的家屬在家庭中向B施壓,要她與 A分手 的情況,假如一定要讓觀者知道,可能也許可以透過 B的家屬(哥哥或姊姊)的轉 述才可以,才合乎邏輯。另一項不應該犯錯仍有些人犯錯的,那就是對白與說明不 分開寫,說明是寫給演員、導演、工作人員看的,而對白卻是要演員說給觀眾聽的 ,因此必須要分開。有些創作者說明一堆狀態後,突然插一句對白,抑或是應該以 對白呈現的卻用說明帶過。例如:高xx對著記者侃侃而談,時而悲憤時而充滿情 感。這時觀眾想知道他對記者談些什麼內容,為什麼又悲憤又充滿情感,所以不能 用說明帶過,創作者須設計對白內容,老師在上課之場景也一樣,有些人更乾脆用 “旁白”說明,許多精采的戲也就如此被帶過,也凸顯出劇作家之“技窮”。   除此還有許多像“語言”或“灌水”或“劇情沒有發展”等等問題,不過,我 覺得劇本創作最重要的還是在創作的態度,有些創作者對自己不知道的事沒有去查 詢、求證,就自己瞎掰,像這次有讓“藝妓”去表演“淨琉璃”的笑話,作者連“ 淨琉璃”是偶戲都不知道,才會做這樣的安排。像這樣草率的創作者也為數不少。 我們現在崇尚“創意”和好的“idea”,但是光有好的idea而不能有處理技巧、技 術配合,往往是無濟於事,有的只是“炫”而已。這次有幾個作品很傳統,也沒有 太多的戲劇性,但其中的真誠情感卻極為動人,可是卻得不到其他評審的認同,筆 者真的為他們不平,我在想假如像去年日本導演是枝裕和的“橫山家之味”(原題 “走著,走著”)的劇本來參加,相信也會被認為無創意而落選。 ─資料來源─────────────────────────────────── 國家電影資料館 張昌彥:電影劇本:寫作習慣上錯誤觀念的矯正 http://www.ctfa.org.tw/news/news_show.php?news_id=6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169.86

04/14 15:53, , 1F
這篇很實用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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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1:15, , 2F
很基本 很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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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3:29, , 3F
很實用
04/14 23:29, 3F

04/15 18:04, , 4F
現在才知道淨琉璃是偶劇...多謝賜教了...下次得多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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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4:59, , 5F
而且是日本傳統技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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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5:48, , 6F
上過張老師的課......對不起讓他蒙羞了XDD(哪有那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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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20:49, , 7F
看到自己平常上課的老師寫的文章 感覺怪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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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4:20, , 8F
實用,可參考
04/28 14:20, 8F

05/08 21:51, , 9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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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0:47, , 10F
我會這樣寫:S1-A為客棧對話,S1-B為跟蹤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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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0:47, , 11F
推錯篇了,不好意思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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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5:24, , 12F
上下午的燈光能夠利用色溫做調整嗎?文中說燈光只分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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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02:54, , 13F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找張老師的這篇文來看竟發現我沒推過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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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01:13, 5年前 , 14F
淨琉璃並不盡然是偶戲哦!張老師的觀念要修正一下,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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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01:13, 5年前 , 15F
琉璃是有偶戲,叫「人形淨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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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nMz9dP (Scena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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