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素人PK魔王歌手」 台選秀傳陸想買版權
哈林庾澄慶主持的選秀節目,傳出得到大陸電視台青睞,有意買版權拷貝,
但一切細節都還要洽談,會有這樣的計畫,主要是因為製作單位創新的
「賽制」得到青睞,雖然節目有部分內容似曾相識,但主梗還是原創,
才引起對岸電視台的興趣。
節目片段「DJ茱莉亞」:「我以前都覺得說,會在台下聽到哭的人都是假的,
可是我今天不知道為什麼,居然忍不住哭了出來。」
聽歌聽到忍不住哭了。大陸節目「我是歌手」林志炫:「別說,不會有結果。」
跟大陸「我是歌手」的觀眾一樣感情豐富,兩邊都是評審,一個是哈林主持的節目,
找來30位有音樂素養的電台DJ,「我是歌手」則是500位觀眾投票,都有人聽歌聽到哭,
但賽制卻大不相同。
節目片段:「(挑戰)金曲最佳新人,你覺得新人比較好欺負是不是,
是因為剛剛已經出來一個大魔王了。」
比起「我是歌手」唱將PK唱將,哈林主持的這個節目,是素人挑戰者PK發過片的歌手,
挑戰者如果晉級成功,而且連闖6關,就可以得到圓夢發片的機會,充滿話題性的賽制,
傳出有大陸製作單位想要買版權。
節目製作人劉安華:「有這計畫,但一切的細節都還在洽談當中,
所以不方便多做說明。」
大陸節目「我是歌手」林志炫vs.蕭敬騰:「It's the only way,you'll ever know。」
像是大陸的「我是歌手」,外傳就是花了1500萬跟韓國買版權做的,
但是賣給美國卻是3000萬,有媒體報導,南韓MBC電視台跟湖南衛視有另簽約,
講明要從冠名費、廣告收入當中,抽成分紅。
台灣歌唱比賽節目,抓住大陸選秀評審團聽歌表情的這個元素,
再加上台灣自創素人PK歌手的創新賽制,讓節目開播沒多久,
就成為大陸製作單位網羅的對象,未來賣版權也許還可以參考廣告費抽成模式,
多賺一筆。
像這樣...如果賣出去的話,版權費要分給真正原創的製作單位嗎?
(播得早不如播得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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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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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沒人知道我想表達的意思....素人PK歌手早就有人做過了,那這要怎樣算才做數?
※ 編輯: k970620 來自: 123.193.100.34 (05/02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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