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人選之人》現實版MeToo、親密關係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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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dabubble () 看板: pts
標題: [討論] 《人選之人》現實版MeToo、親密關係暴力
時間: Sat Mar 15 13:35:03 2025
嘿,知道嗎?看完文章的你,想幫身心受傷的人卻不知如何是好?讓我們動動手指,
在網路社群(臉書、推特、噗浪、YouTube、IG、Threads等)分享擴散他們的文章,
不旁觀!你的每次分享幫忙發聲,對臺灣環境、社會安全網,極其重要,
成為受害者的微光!讓加害者、加害者的靠山,見光死!謝謝!
每留下一則推文(箭頭、噓文不計入),送批幣稅後兩百(200P),讓這篇上熱門!
推文推到「受害者能接受的情況(例如事件有被涉事公司妥善處理)」才截止!
指定推文:
[社安網]民眾我+1。涉己事務,涉事公司你+1了嗎?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聲自字第16號的裁判書:https://reurl.cc/nmVnQ1
原文作者:黃郁晴
發表時間:2025/03/14(五)10:00
原文網址:https://reurl.cc/rEla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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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經過一年多的等待,過程中不曾被傳喚過開庭,那天收到臺北地方法院
刑事裁定:那個讓我置身將近十五年陰影的名字,不起訴確定。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已經可以查到全文,還有兩個告證附件。看到自己跟對方的名字同時出
現在網路上,向來不容易有什麼情緒的我,還是把一個美好的下午哭掉了,而這樣的情景
放在十五年的時間尺度上,只是一個片刻。
2020年,我受到兩廳院的邀約,擔任2021-2022駐館藝術家,當時我提出想以林奕含《房
思琪的初戀樂園》為出發點。其實創作動機除了虛構的小說,還有真實的人生。從「藝術
之子」變成「藝術之女」或許令人驚訝,但這正說明了從雙性戀困境導致的(女)同志暴
力,很可能是最深櫃的深櫃。
為什麼不說?因為大部分的人聽到對方的性別,先是困惑,再聽到對方的名字便沉默了。
不說,甚至不是一種選擇,而是說不出來,沒有語言。如果我自己都必須要花十幾年才能
搞得清楚在我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別人又怎麼可能及時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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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駐館與演出結束,我原先以為就這樣了,所有的研究、自省、對話暫時都告一
個段落。沒想到一個月後現實才要再度襲來。
2023年5月長年的惡夢變成生活中的正義代言人,媒體與同溫層每天鋪天蓋地對我傳送那
句:「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比這個更戲劇性的事。
2023年6月#MeToo運動爆發,我和對方約在劇場友人家中,除了退出當時合作的製作,我
想要自己能夠面對面告訴她,2010-2014年期間她對我說過的話、做過的事;我也告訴她
,2019年她因結婚受訪時提及前任的負面言論對我影響至今。有誰看到了報導呢?又有誰
在背後議論呢?我感覺腳下像破了個大洞,開始寫遺囑。
我希望她能面對自己曾經的作為,同時也告訴她我已經開始向勵馨求助。我還告訴她另一
件事,就在我們見面不久前,有一位#MeToo事件受害者才剛說出自己的故事,我也曾遭該
受害者同一名加害人做過類似的事,因此我提醒對方及其公司應該正視,因為他們也有合
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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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談完,離開朋友家的時候,我幾乎沒有辦法好好走路,需要別人攙扶。但至少我完
成了與自己的約定:三十多歲的我必須拯救那個二十幾歲的自己。
再一次地,我以為結束了,卻還結束不了。不到一個月,2023年7月勵馨大型活動嘉賓名
單公佈某媒體專訪不知道為什麼又輕挑提起前任話題……還有我提醒她的那件事,那位
被害者竟捲入了訴訟之中……
我自我思量沒有公眾人物的資源可以在對等條件下去回應,也停止不了被打、被推下樓梯
的惡夢,只能就還在法律追訴期內的部分採取行動。這一次我決定等判決出來,無論結果
如何,我都會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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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來到了一年多以後的現在。追尋我所盼望的正義絕非易事,但一路上學習到太多;無
論是一直以來陪伴我的維虹法律事務所、今年終於再次聯繫的勵馨多重歧視性別暴力防治
中心,都讓我無比慶幸這條復原之路得以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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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尊重司法判決結果,但即便司法認為這些行為、言語不構成犯罪,也不代表沒有違反道
德或不構成情感傷害。選擇說出來,不是為了再對對方提出反擊,而是因為只要沒說出來
一天,我就永遠恐懼在我所愛的劇場真正地與人交流。年復一年我最害怕學生跟我說他的
畢製想做對方的劇本,當我的腦海一次次地重複播放某些畫面的時候,我的嘴巴還在跟學
生說著劇本分析——可怕的是,可能真的沒有人比我更懂那些台詞背後的意義了。
我選擇,接下來的人生不活在這樣的解離之中。
現在一切都好,很感謝曾經幫助過我的人。
也向還在暗處的人喊話:不一定要說出來喔,你永遠可以選擇對自己最好的。
(文章完畢)
原文作者:唐宛彤 Mia Tang
發表時間:2025/03/14(五)21:11
原文網址:https://reurl.cc/GnkdzW
我算是這個事件很外圍的人。
2003年在話劇社認識郁晴,但少有交集;2009年在劇場認識C,進而將她推薦給鴻鴻老師
,說來與C的交情比郁晴深,至少當時我以為那是真正的交情。
約莫2013年,我在C的臉書上陸陸續續看見詆毀郁晴的文章;2014年夏天,剛畢業回台的
我與C約在公館相聚,提起郁晴,C又是一陣難聽的輸出,「感情的事,外人難以置喙」我
心裡想。
時間快轉到2023年7月,我具名指控黃健瑋乘機性交,C對外發言「與黃健瑋不熟」,誰信
呢?那時我與C的友情已淡,從前會主動聯繫、約我碰面的C,已經是另外一個我認不出來
的人了。
這段友情就這樣了吧,人往高處爬,怪不得她。
沒多久我收到郁晴的訊息,知道郁晴向勵馨基金會反應活動嘉賓不妥;接著我斷斷續續關
注郁晴的臉書,看見其中一篇討論暴力的臉文,文章沒提到任何人的名字,我的腦袋卻像
被雷劈過一般。
我傳訊問郁晴:是C嗎?對妳使用暴力的人是C?
2023年9月底,我和郁晴終於碰面了。
暴力,親密關係之間的暴力,精神上的、肢體上的。
以及謊言。
郁晴不知道C和我相識,曾提醒C對我下手的人也曾猥褻她,製作公司應正視,不然對公司
不好。
C回應:這個女生我好像見過,不確定,不熟。(大致意思,非原話)
我說出2009年便認識C一事,兩人都震驚了。
就這樣摘得乾乾淨淨嗎?
接下來一年多,我被訴訟和輿論攻擊得體無完膚,郁晴也不好受,該怎麼讓傷口癒合?是
否提告、是否說出來?郁晴是有苦往心裡藏的人,我只能告訴她「需要我時,我隨時都在
」,卻幫不上什麼忙。
前天郁晴傳來司法判決的結果,今天發了文。
文章與司法判決置於留言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聲自字第16號的裁判書:https://reurl.cc/nmVnQ1
身為雙性戀,我很清楚有心之人要將自己說成「偽雙性戀」有多容易,也明白女生對女生
能行使的暴力不亞於男性。
可社會眼光傳統。
女性、家境優越、掌握業界資源。被這樣的人惡意對待,說出來有多少人能同理?有多少
人「敢」同理?只能一忍再忍,直到看見對方以「女權捍衛者」之姿被追隨、吹捧,心裡
的噁心和我看見黃健瑋被塑造成「尊重女性的男性長官」,有過之無不及吧。
(文章完畢)
[新聞] [女演員倖存之路] Mia控黃健瑋乘機性交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728810032.A.75C.html
https://www.pttweb.cc/bbs/TaiwanDrama/M.1728810032.A.75C
身為臺劇、非戲劇節目的觀眾的我,永遠抵制拒看
「湯昇榮、張鈞甯、柯汶利、黃健瑋、蔡亘晏、簡莉穎(族繁不及備載)的任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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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24.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s/M.1742016906.A.B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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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4:27, 1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odabubble (36.232.24.128 臺灣), 03/15/2025 14:43:3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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