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經濟掛帥 文化產業春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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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ellike (*~Law & Me~*) 看板: LP_Daily
標題: [立報] 經濟掛帥 文化產業春天何在
時間: Wed Sep 21 18:25:52 2005
經濟掛帥 文化產業春天何在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看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
第1條寫著『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積極提昇競爭力』,
我就覺得很奇怪。」TRA(螞蟻暴走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音樂人Doris
納悶地指出,為什麼振興文化非得提到競爭不可?
一群民間音樂人與愛好者,感受到台灣政府在政策上,對流行音樂一
直以來抱持漠視的態度於是這一群人藉著青輔會有計畫地提供經費
,探討音樂展演空間的問題,接連舉辦了兩次「催生音樂文化特別法
座談會」。
仿英法案未必有效
在8月24日那天座談會中,立法委員林淑芬帶來一個消息,行政院已
透過跨部會工作小組合作,由經濟部主導擬定一套「文化創意產業
發展法(草案)」,希望藉由這部基本法,提供未來振興文化產業
的依據及基本精神。
只是,這部經濟部主導、尚未送交立法院的法案,在音樂人與研
究流行文化的學者眼中,仍有很多問題有待解決。「這種急功近利
的法案應該沒有什麼實質成果。」淡江大眾傳播學系助理教授魏玓
直指,如果只注重產業所以定了一套產業發展法,就只是把錢丟下去,
不會有什麼幫助的。
魏 玓認為,這部法案相當程度參考了英國的例子,「但是台灣的展
演、創作環境如此貧困並不像英國在制定文化創意政策之前,就已
擁有扎實的基礎。」因此,這樣模仿未必有用。此外,他表示,英
國目的同樣是為了透過文化創意產業,促進經濟發展,「所以
,從經濟面來看,或許政策算是成功,但從文化角度來看,就很難說了」。
保守觀念發展有限
「我們在『總則』裡可以看到一種奇妙的想像,」台大社會學系助理
教授李明璁說:「文化是為經濟服務,而經濟則仍是發展思維掛帥。」
他認為,在這套「文化創意發展法」的總則中,執政者只注重如何把文
化換算成錢的想法很明顯,「這種發展的觀念是很保守的」。
Doris也強調,許多創作者在創作時,心中想的是怎麼把音樂或是畫作
做到最好、最美,而不是想著要賺多少錢,她說:「因此,許多條文
規定要獎勵、補助『優良』產業,那什麼才是優良?賺比較多錢嗎?」
「我認為,國家應該介入市場做不到的地方,例如補助弱勢。」
《聲音與憤怒:搖滾樂可能改變世界嗎?》作者張鐵志說,但現在並非
如此,享有優惠的反而都是已經有能力在市場上競爭的,「如果都只針
對有競爭力的給予補助就完蛋了」!
「整天想著利用文化賺錢,可能沒辦法賺到錢。」面對全世界第一個能由
經濟部主管文化事業的法案,李明璁呼籲,若能超越既有的產業框架,
說不定還能迸發出一些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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