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經濟掛帥 文化產業春天何在

看板TheWall作者 (*~Law & Me~*)時間19年前 (2005/09/21 18: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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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P_Daily 看板] 作者: angellike (*~Law & Me~*) 看板: LP_Daily 標題: [立報] 經濟掛帥 文化產業春天何在 時間: Wed Sep 21 18:25:52 2005 經濟掛帥 文化產業春天何在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看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 第1條寫著『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積極提昇競爭力』, 我就覺得很奇怪。」TRA(螞蟻暴走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音樂人Doris 納悶地指出,為什麼振興文化非得提到競爭不可? 一群民間音樂人與愛好者,感受到台灣政府在政策上,對流行音樂一 直以來抱持漠視的態度於是這一群人藉著青輔會有計畫地提供經費 ,探討音樂展演空間的問題,接連舉辦了兩次「催生音樂文化特別法 座談會」。 仿英法案未必有效 在8月24日那天座談會中,立法委員林淑芬帶來一個消息,行政院已 透過跨部會工作小組合作,由經濟部主導擬定一套「文化創意產業 發展法(草案)」,希望藉由這部基本法,提供未來振興文化產業 的依據及基本精神。 只是,這部經濟部主導、尚未送交立法院的法案,在音樂人與研 究流行文化的學者眼中,仍有很多問題有待解決。「這種急功近利 的法案應該沒有什麼實質成果。」淡江大眾傳播學系助理教授魏玓 直指,如果只注重產業所以定了一套產業發展法,就只是把錢丟下去, 不會有什麼幫助的。 魏 玓認為,這部法案相當程度參考了英國的例子,「但是台灣的展 演、創作環境如此貧困並不像英國在制定文化創意政策之前,就已 擁有扎實的基礎。」因此,這樣模仿未必有用。此外,他表示,英 國目的同樣是為了透過文化創意產業,促進經濟發展,「所以 ,從經濟面來看,或許政策算是成功,但從文化角度來看,就很難說了」。 保守觀念發展有限 「我們在『總則』裡可以看到一種奇妙的想像,」台大社會學系助理 教授李明璁說:「文化是為經濟服務,而經濟則仍是發展思維掛帥。」 他認為,在這套「文化創意發展法」的總則中,執政者只注重如何把文 化換算成錢的想法很明顯,「這種發展的觀念是很保守的」。 Doris也強調,許多創作者在創作時,心中想的是怎麼把音樂或是畫作 做到最好、最美,而不是想著要賺多少錢,她說:「因此,許多條文 規定要獎勵、補助『優良』產業,那什麼才是優良?賺比較多錢嗎?」 「我認為,國家應該介入市場做不到的地方,例如補助弱勢。」 《聲音與憤怒:搖滾樂可能改變世界嗎?》作者張鐵志說,但現在並非 如此,享有優惠的反而都是已經有能力在市場上競爭的,「如果都只針 對有競爭力的給予補助就完蛋了」! 「整天想著利用文化賺錢,可能沒辦法賺到錢。」面對全世界第一個能由 經濟部主管文化事業的法案,李明璁呼籲,若能超越既有的產業框架, 說不定還能迸發出一些火花。 連結》》http://0rz.net/7e0Im 來信》》johann@lihpao.com 網站》》http://www.lihpao.com/ 授權》》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電子報》》http://0rz.net/1a0x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49
文章代碼(AID): #13CJL9bn (TheW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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