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立報] 誰扼殺音樂?唱片公司難辭其咎
※ [本文轉錄自 LP_Daily 看板]
作者: axiang226 (ㄚ翔) 看板: LP_Daily
標題: [立報] 誰扼殺音樂?唱片公司難辭其咎
時間: Mon Sep 19 23:58:52 2005
【記者陳朝政整理報導】「什麼叫做剽竊?
剽竊就是沒有任何付費的意圖,直接盜用藝
術的創作,而這樣的事,並非來自像Napster
這樣的軟體,反而是知名唱片公司所主導的
合約!」曾公開聲援國外知名P2P軟體Napster
的藝人Courtney Love說。
最近數月,全球多場有關於P2P網路傳輸業
者侵犯唱片業者權利的官司陸續宣判,單從
勝負分析,似乎是宣稱權益受損的唱片業界
較占上風。台灣內部的聲音,也如同多位藝
人站出來抵制從網路下載音樂,以「下載音
樂跟偷竊無異」這種意見為主流。
「我一點都不怕,這是很正義的。」藝人黃
立成在立委陪同召開記者會時,堅定地宣示
捍衛智慧財產權的決心,他說:「我就是要
看KURO倒!」
這種基於道德的反盜版立場,卻忽略了國際
資本市場中的權力關係,並非「道德」就能
加以控制,因為根本的問題在於利益分配,
「著作權法除了保障著作權人的利益,更重
要的是它還有調和社會公益的目標。」專研
科技法律的律師李宗德便大聲疾呼,別讓著
作權法成為壟斷市場的工具。
Courtney Love認為,歌手一旦與唱片公司
簽約,在唱片發行後版權就歸唱片公司,這
才是真正剽竊創作的行為;相對來說,網路
傳播協助藝人免除中間剝削,並保有版權,
反而才是真正尊重智慧財產權。由此可知,
在部份藝術表演者、創作者的眼中,某些透
過著作權法大肆興訟、高呼尊重智財權的唱
片公司,才是真正傷害智慧財產權的兇手。
相對於國內某些演藝人員貌似堅定地呼籲「
別讓盜版扼殺音樂」,但反觀長期關注社會
弱勢議題的英國搖滾樂團U2主唱Bono曾說:
「盜版不會殺死音樂,爛唱片才會。」或許
,身處於整個音樂工業一環的藝人們得先有
所自覺,他們捍衛的是誰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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