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LiveHouse絕路近 立委急救命

看板TheWall作者 (*~Law & Me~*)時間18年前 (2006/05/27 01:57),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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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P_Daily 看板] 作者: angellike (*~Law & Me~*) 看板: LP_Daily 標題: [立報] LiveHouse絕路近 立委急救命 時間: Sat May 27 01:56:36 2006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日前台北知名音樂藝文展演空間 「The Wall」,步上去年因負荷不了巨額罰單、宣布停止 音樂表演的「地下社會」後塵,也接到罰單與禁止音樂表 演的公文,「要符合餐飲服務、飲酒店業與藝文服務業的 所有建築管理標準,請政府開一家給我們看。」The Wall 經理傅鉛文無奈地說。 自去年「地下社會」停止音樂表演後,相關座談與討論不 斷,終於在昨天由立法委員林濁水,及長期關注這項攸關 「文化創意產業」前景議題的立委林淑芬,邀集文建會、 青輔會、經濟部商業司等公部門單位,試圖為當前Live House 的「違法」問題解套。 傅鉛文表示,The Wall在進行商業登記時碰到很多問題, 因為沒有任何符合Live House的項目,當The Wall要登記 成飲酒店業的「小酒吧」,可是規定面積不能超過45坪, The Wall當然不符合;但是The Wall又不願意登記成「舞 廳」或「歌廳」,「一旦登記成八大特種行業,那些常常 來The Wall辦成果展的高中生怎麼辦?」 知名樂團閃靈的主唱Freddy也表示,Live House裡可能只 賣爆米花和魷魚絲,卻因為有賣吃的,必須登記成餐飲服 務,「所以必須為了魷魚絲和爆米花,花一百多萬去弄廚 房」。他說,所有消防設備、建築管理的要求都會遵守, 但是不願意為了符合商業登記花這麼多錢。 文建會與青輔會等單位都認同Live House這種小型商業的 音樂展演場所,有其文化扎根的意義及價值,「但是除非 主管機關能訂出特別法,排除相關規範,商業登記才能設 立新的類別。」商業司表示,若Live House要登記成新類 別,包括消防、建管、都市計畫等規範,都必須排除符合 餐飲、飲酒等項目。 文建會主委邱坤良表示:「聽起來文建會比較像主管機關 」,他認同也願意將獨立樂團、音樂展演空間等這類文化 產業,納入文建會的業務範圍內,但是為了根本解決Live House 的法律問題,他強調,還是必須透過各相關單位的協調才 能辦得到,「下禮拜馬上邀集相關團體與部會,針對暫行 的規範進行討論」。 至於眼前The Wall將面臨無法表演的「斷炊」困境,「文 建會會立即召集相關單位,協調解決這些問題。」邱坤良 說。立法委員周守訓也承諾,公聽會結束後馬上與台北市 議員協調,尋求市警局、都市發展局、文化局等相關單位 ,「不臨檢、不斷水斷電,先解決眼前的問題」。 連結》》http://0rz.net/df1pL 來信》》johann@lihpao.com 網站》》http://www.lihpao.com/ 授權》》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電子報》》http://0rz.net/1a0x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0.1

05/27 02:12, , 1F
在現場聽到最後一項承諾還真是鬆了口氣...:)
05/27 02:12, 1F

05/27 11:47, , 2F
如果這個承諾生效 到時一定投他一票
05/27 11:47, 2F

05/27 13:40, , 3F
如果成功應該投林濁水而不是他吧,他只是來參加而已
05/27 13:40, 3F

05/27 14:05, , 4F
林濁水很帥!
05/27 14:05, 4F

05/29 09:11, , 5F
林立委今年也有在"台灣魂"的演唱會場出現
05/29 09:11, 5F
文章代碼(AID): #14Tq5n0Y (TheW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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