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義無敵音樂會 重要宣言

看板TheWall作者 (orbis)時間19年前 (2007/01/14 17: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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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gusyoung (Angus Young)》之銘言: : 你的回應就是: : "最快的方法就是自己去辦一場演唱會" : 這是誰不尊重誰了? : 沒有能力辦演唱會的人也不能說出自己對演唱會的看法嗎? 我這句話完全沒有不尊重妳的意思 是很實際的建議而已 因為我知道很多人是完全站在反對的立場 如果不爽,當然是自己辦最好 至於有沒有能力 是決心的問題 我一向都期待大家自己搞 提倡DIY 提倡不爽就另起爐灶 我認為這就是獨立音樂的精神 簡單說也是所謂獨立的精神 就像很多人只會靠北活動都在台北 小弟我在嘉義唸書沒有任何資源也很窮也沒認識什麼人 還是陸陸續續辦了好幾場音樂活動 把想看的樂團都請到嘉義去 那些愛靠北的人永遠只會在BBS上靠北 我講這些只是要讓你明白 我那句話真的沒任何不尊重的意思 只是一句很普通的建議而已 因為我一向都是這樣回話 只是沒交代清楚脈絡,光看文字你有所誤會而以 所以接下來你就開始酸我 我實在也搞不懂為何你要酸我於是我當然很不爽 然後我就開始抱怨了起來 然後你就更怒繼續戰 然後我就打了這篇長長的文章 而這一切 都是BBS這個媒介的特性 很容易產生的狀況 幾乎每天都在發生 有意義嗎?其實一點意義都沒有 只是浪費彼此的時間跟心思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9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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