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吐槽板板規

看板TuTsau (吐槽)作者 (天下布武)時間20年前 (2004/12/19 20:0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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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槽板板規════ 第一條: 開板目的: 鑒於演藝圈腐敗之風盛行不衰,破壞藝術之美。 因此吐槽板(以下簡稱本板)負責對抄襲詞曲與行為不檢之藝人進行批評, 對象為行為不檢、素行不良、歌藝不佳、演技可怕等足以影響大眾身心之藝人或其團體。 還有歌詞抄襲之創作藝人、娛樂性質節目之主持人、演員、歌手、$!#$@!#$ 希望能做到譴責藝人不良行為、匡正社會風氣之功效。 第二條: 文章禁止項目: 本板禁止在本文中使用注音文、一行文、護航文、吵架文、隨意轉錄文、真名文 歧視文、政治文、糾眾鬧板文、和吐槽藝人無關之文。(註一) 亦不可以過多錯字以導致妨礙閱讀,否則酌情予以處分 干涉他人發言(含推文或回文)也是不允許的,因為每個人都有發言權, 只要不違反板規,都是被允許的。 此外簽名檔和暱稱不列為文章本體的限制範圍。 但偽裝為簽名檔之護航文,抓到後仍一樣會給予處分。 第三條: 標題禁止項目: 本板禁止在標題使用真名、太難聽的髒話、[公告]標題。 最基本的難聽的髒話是 幹/操 + 所有格,理由是本板不是HATE板,沒必要用粗話。 第四條: 推文禁止項目: 本板禁止在推文中吵架、無故使用噓文、注音文、護航文。(註二) 第五條: 特殊禁止或不鼓勵吐槽之項目: 當被吐槽者已故(樂團的解散不在規範中),則不可吐槽。 因為亡者無法對自己的行為做修正或辯駁。 另外不鼓勵吐槽大帝、君君、容兒天后和番王思漢。 因為這類搞笑藝人在台灣很少見,應當成國寶來愛。 第六條: 文章真實性之判定: 當消息無法被證實虛偽時,請版友自行判斷。 若是認為為假,能以相關新聞為證據來反駁最好。 可轉錄相關新聞加以討論,但不可有護航之意圖。 請勿沒證據就一直反駁或護航,會被視為吵架文來處理之。 第七條: 檢舉中心之使用: 檢舉中心是給板友檢舉板上違反板規之文章之處,板主將視檢舉文之情況給予處理。 為了加速板務之執行,建議檢舉人告知篇數和被檢舉人ID。 檢舉中心內禁止出現爭吵文或其他非業務性推文,違者將給予重罰。 第八條: 處分標準: 違反前六條板規之事項,將會受到處分。 本板使用四級處分制度:勸告、警告、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 處分制度中同一級處分集滿兩次會提升為下一級處分,直到永久水桶截止。(註三) 第九條: 小板主之任命與權限: 本板任命若干位小板主,小板主有整理自己負責範圍內文章之義務。 小板主有自行任命小小板主之權利,不需與板主或全體板友報備。 小板主有和板主群討論重要決策的權利,請各位小板主多加利用。            ════吐槽板板規════ 註一: 隨意轉錄文是指轉錄他人在友板之作品,但新聞轉錄不受期限。 另外也請勿隨便將吐槽板內非自我創作之文轉到友板,以避免爭執。 隨意轉錄不僅觸犯板規,更觸犯了批踢踢站規,違者予以水桶一個月處分。 護航文包含明護和暗護。明護是指很明確的說某個藝人很好等等; 暗護是指變相護航,包含比較文和離題文。 比較文,如:某人好鳥,某團比他強多了等等。 離題文,如:大家都在譙某人很三八,突然跑出一篇和某人三八無關之文。 但護航文和比較文中,不允許使用本板特殊禁止項目作為比較對象。 故板規第五條在此特殊情況下不適用。 歧視文是涉及地域、或者特殊族群發言之文,特殊族群沒有罪過, 有問題的是藝人本身,盡量還是以吐槽該藝人之演藝行為即可, 沒必要把他的背景拿來罵。 政治文是板主認定含有政治意涵或藝人之政治行為之文,理由同歧視文。 至於具政治身份的藝人,只可吐槽其於演藝圈的行為,不可針對其政治立場進行討論。 糾眾文是指在板上號招群眾去鬧某些藝人板的發文,理由是製造各板和其板主的麻煩。 吐槽板是給大家吐槽藝人的,不是批踢踢的鬧板義勇軍板。 註二: 使用噓文會讓敏感的發文者會覺得對方無故噓她,為避免紛爭,請勿隨便使用噓文。 誤按噓文後,請盡速補上推文,這樣可以酌情減免處分。 噓文在有特殊活動時允許使用,如:推文活動或是噓小白活動。 註三: 單一項目違規是以勸告與刪除原文為主; 多重違規或違規事項情節重大才會使用劣文和警告; 明確鬧版者會直接用水桶和劣文,甚至上傳站方請求給予處分。 被浸水桶後若不乖乖離去,還在板上發文鬧事,則直接將其鬧事文設劣文處置。 若有誤判,也歡迎來信與板主群說明解釋。 所有因違規事實而被刪除之原文,將被視為證據文備份在精華區19底下。                               2004.12.19制訂                               2005.01.01啟用                           吐槽板板主:dumplingchen/green520/EmilCha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EmilChau 來自: 140.116.113.6 (01/12 22:10)

文章代碼(AID): #11nMshfU (TuTs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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