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修訂(業務範圍部分)
原版規--
第一條:
開板目的:
鑒於演藝圈腐敗之風盛行不衰,破壞藝術之美。
因此吐槽板(以下簡稱本板)負責對抄襲詞曲與行為不檢之藝人進行批評,
對象為行為不檢、素行不良、歌藝不佳、演技可怕等足以影響大眾身心之藝人或其團體。
還有歌詞抄襲之創作藝人、娛樂性質節目之主持人、演員、歌手、$!#$@!#$
希望能做到譴責藝人不良行為、匡正社會風氣之功效。
新增部分如下
除原業務範圍之外,新增電視節目(內容、設計等)或與節目、藝人表現有直接相關性者(如
導演、製作人),但廣告與其他幕後相關工作人員不在此列(註)。媒體方面則僅限於與演藝
圈相關者,其他無關之新聞報導或行為皆不在本版範圍內。
註:
廣告"本身"是商業活動,其本身與內容並不屬於演藝圈,故不可針對廣告本身或內容,但可
針對廣告中藝人的表現吐槽。而除導演、製作人外,其他相關幕後工作人員,皆不在本版業
務範圍內。
修訂日期 200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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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重申,
1.請勿針對特定族群(如粉絲、同性戀等等)、文化(如本土、客家、香港等等)或行業(如記
者等)攻擊。
(有鑑於大家平常都在罵記者,特此重申,記者本身不是藝人,請勿直接攻擊)
2.本版禁政治文與十八禁;藝人牽扯政治請以藝人言行為主軸,切勿模糊焦點。十八禁方
面,舉凡改字、創作、改編、內文等,請拿捏尺度,諧音部分盡量以其他同音字代替(如
蜜穴微啟、陰道幫等,可用其他代替),但有特殊意含不傷大雅者不在此限(如臣又等)。
(有鑑於版上常有偏離主旨或十八禁之內容,故提醒之)
3.對鬧版違規者表示贊同或支持者,不論是發文或推文(以發言內容為主),一律視同鬧版
違規,請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以上事項自公告後即日起實施,希望不會再有人說"版主沒規定就罰",
一切以公告為主,也感謝大家的配合!
TuTsau BM green520/YATEN/EmilChau/dumpli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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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變思常覺雲小道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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