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妖獸] 這個部落格看了很想死
我的部落格也有人來留一樣的留言!!
也是用 妳是找死ㄛ 開頭的一行文
不過我剛剛看了不爽把他刪掉了
我在我網誌有貼關於腥伯那篇wiki的事情
還有寫疑似他本人上去wiki做"河蟹動作"的事情
也有轉錄一些wiki上的經典名句
不過老實說wiki那些都是從他本人部落格引用的
如果說有誹謗嫌疑, 那不就是他本人在誹謗自己= =?
所以總結若沒有其他告點的話
大概就是要抓著腥伯這兩個字去告吧
如同版友所說的
月亮跟星星是在夜晚裡最閃亮的天體
用來形容黑暗的演藝圈中發光發亮的腥伯, 難道不是一種崇敬嗎?
爲什麼不用太陽伯?
那是因為太陽總在白天時出現
有時讓人覺得刺眼
腥伯的存在
是在夜晚中暗暗發光的存在
讓人一邊欣賞又照亮大家的同時
卻不會傷到大家
低調的存在
不覺得這就像是腥伯在演藝圈的為人嗎~?
腥伯誤會整個吐曹版了
還誤會很大
哼哼
難道腥伯後援會又就此解散了嗎!?
腥伯後援會支持者 痛心留言
※ 引述《yoyunyo (右~)》之銘言:
: 在本版潛水很久了,沒想到首po竟然是回覆這個討論串 =____= |||
: 這個討論串我有段時間沒有追了,
: 但是,今天打開我的部落格時,
: 有人用「妳是找死ㄛ」的匿名回覆我在2008年發表的一篇文章,
: 大意是在交待去年我回家玩一些事,當然有去參觀傳說中的偶像劇房屋,
: 因為我爸媽為人比較真誠坦白一點,就說那明明是破厝仔,
: 然後我就很同意的把「破厝」做為美侖美奐偶像劇房屋的形容詞,
: 還放了他的部落格連結叫大家要記得準備嘔吐袋。
: 因為本人比較怕死一點,就先把文章關了,
: 留言內容截圖如下: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yoyunyo&b=39&f=1618564654&p=0
: 剛爬文看到有人被告、做筆錄之類的,
: 老實說有點挫~
: 為了這種事而進出警察局我看我會先被笑死。
: 不過他的暱稱應該構成恐嚇了吧?
: 看來要去查查法律小常識了,被這種咖破壞心情我還真是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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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SHIRT 那幫我抓隻羅莉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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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17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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