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馮翊剛在"相聲瓦社"網頁上的文章
怕大家懶得去看 所以PO上來
如果想要上去看的話 我以前的文章裡面有提到網頁
我花了時間小小的整理一下:P 不好請見諒
以下是馮翊剛的文章
---
這裡,是回應許多朋友提問而寫的文章,新朋友問問題,也許不出
這些範圍,請瀏覽,也許你要的回答已經在這兒了。
我高中畢業(1982年),因為報考獨立招生的國立藝術學院(現在叫
台北藝術大學)落榜,次年重考,又落榜!直到第三次才考取,
我不是在挑公立、私立,而是更龜毛,我只要唸這一個學校!
因此而能追隨賴聲川等位戲劇名師,開拓了我的人生。而這裡,
我想要小小強調一下:因重考而失學的兩年,卻是我人生境遇、
心智成熟最重要的契機喲。
因為早晨孤獨,所以讀書,讀閒書、讀雜書,因而拓展"課本"
以外的知識領域。因為下午也孤獨,所以經常走進故宮、史博館、
美術館殺時間,所以開了眼界。因為晚上還是孤獨,所以鑽進
電影院、劇場看戲、聽音樂,所以愛戲成痴、成精。因為半夜
依然孤獨,所以寫字、畫畫,練下日後鐵腕。因為假日仍不免
孤獨,所以交朋友,我三教九流的朋友、遍佈五湖四海,他們教我的最多!
所以,如果你暫時因重考而把自己封閉起來,反而大錯特錯了哦!
1988年,我大四,和當時才大一的少卿、東東在藝術學院創辦了【相聲瓦舍】。
瓦舍又稱瓦肆、瓦子,是宋朝對表演藝術集中演出區域的稱謂,因為
當時有連帶”性”服務,宋朝又是一個女演員時代,凡登台獻藝者
皆為女性,瓦舍一詞,在宋代也引申為”妓院”的意思。
【相聲瓦舍】的命名,不是為了去符合宋朝的辭義,而是聯想,我們
將"瓦舍"一詞,解釋為廣義的"劇場"的意思,"到劇場來看相聲表演",
這是【相聲瓦舍】團名的意涵。尤其古人解釋"行家生活"和"戾家把戲"
的出發點,正好與現代認知有衝突,用古人觀點,說明現代演藝事業的
"職業"和"業餘"並不適當。
試想,若古辭定義牢不可破,那麼"雲門"就必須是跳民族舞蹈的、
"蘭陵"就只能演面具戲了。
好幾位朋友對我"不和特別來賓說相聲"一事,表達關心,原因是:
少卿與我是十幾年的老搭檔,我們不分主從,端看節目內容,適合
誰主演、就由誰主演。我們兩人多年來也是彼此的導演,相互提點。
但是,自加入了第三人(第一次是"狀元模擬考"的梅若穎),我的導演
職能便增加了,而且"狀元"那齣戲,在分工定義上,少卿是"男主角",
於是,戲份較少的我,必須兼任導演。從此養成了默契,只要有
我與少卿之外的人參演,多半都會加重少卿的戲份,而我要負責全觀
他與特別來賓的排戲。
只是,【相聲瓦舍】不刻意彰顯導演功能、也不設這個職稱,我,就默默地幹吧。
但是,正在演出中的"影劇六村",黃小偉和我合演整個下半場"八街市場",
看過的都知道吧!
關於”倭瓜”不是”南瓜”一事,曾有一番激辯,我再次聲明:
那真的是不同的植物!因為專業農業書籍說不是,而且我親眼看見。
有一個辭:"土豆"。各位覺得這指的是什麼植物﹖答案是:若用國語說,
指的是"馬鈴薯",若用台語說,指的才是"花生"。語言使用選擇不同,
指涉的事物截然不同吧﹖
又及: "行頭",指的是"戲劇服裝",引申為"正式場合所穿的禮服"。
日常生活所穿的服裝,若被稱為"行頭",其實是有諷刺意味的,指那人
穿衣服太誇張、不合時宜。這個辭已被新聞媒體濫用了,胡整一通,
不明就裡的糊塗人(又以政治人物居多),跟著錯成一團。
而大眾面對這個辭,錯的最離譜的,還不是用法,而是發音。各位怎麼讀?
ㄒ一ㄥ′,"形頭"!各位,驚訝吧﹖甚至連寫法都該是"形頭",
指戲劇舞台上,演員的"身形"與"頭面"。
那麼,明辨"南瓜"、"倭瓜",是不同的植物,之所以更形混亂,
其原因就在"人云亦云"太久了,而且,台灣沒倭瓜,佐證亦難,
連一些差勁的字典也開始"從俗"了。明辨真偽,有一個入門法則:
檢查這個說法,是歷經資料查詢比對的﹖還是聽別人說的﹖
提醒您,網路遊戲不可以當書用。
我們在”東廠僅一位”末尾的配樂,是"帕海貝爾"作曲的D大調卡農,
喬治溫斯頓也曾演奏過,但請注意,帕海貝爾才是作者。
至於"我的野蠻女友"裡的版本,相信我,那是比較遜的。
"卡農"是樂理上的一個名詞,兩個聲部,節奏相隔半拍、
一拍、半小節、一小節皆可。
我們戲裡的鋼琴演奏配樂,一向是由林妍伶老師演奏,林老師是東吳大學
音樂研究所出身,專業鋼琴演奏家、鋼琴老師,我的高中同學。
高中時代,我是道明合唱團的團長,林老師當時便是是伴奏。
她沒有出過專輯,演奏錄音最多的地方,就是【相聲瓦舍】的專輯。
針對大陸相聲理論,有人覺得”有毒”,我的看法不盡相同。
相聲的形成,很勉強地可以從1850年代起算,到1980年代,已超過了一百年,
這段期間,相聲的發展重點是形式的演變、和作品的產生,理論文字吉光片羽,
並未建立架構。具規模的相聲理論研究,要從1980年代才開始,其中有一個背景
不可不知。
文革結束、四人幫垮台,他們急於從廢墟中重建民族文化的新架構,
多項幾乎被毀滅殆盡的藝術形式要恢復,而相聲這一門從來不曾"學術化"的形態,
也藉力而起,尤其,學者、藝人都有待通過言論、著作而定"級別",
這是社會主義制度的特色之一。一言堂也不是新鮮事,重視"政治
正確度",迄今皆然。為藝術樹立"準則",是一個相當普遍的現象。
值得注意的是:那是那個制度下的準則,合於準則而生的作品,也的確
屢有佳作!然而,處於不同制度下的我們,是否"必須"遵從準則?
遵從不合地域、時宜的創作準則,害處多過好處!
老實不客氣地說:【相聲瓦舍】就是以不甩準則而出了名的。
台灣某些外行棒槌,生吞1980年由大陸人"有目的"而產生的區域性理論,
進而偏頗批判不合準則者"不算相聲",實在穿幫得令人哭笑不得。
所以,無所謂"解毒",只要明辨理論是一種或幾種觀點,不足以
規範創意,這就行了。
表演藝術作品一旦”抖包袱”,是不是就算相聲了呢?
punch line,抖包袱,"撞擊的句子"。
這是表演和編劇上的基本技巧,更是喜劇,鬧劇之所必須,並不因為作品中
有沒有包袱而成其為相聲,任何表演藝術作品,都可以自由運用抖包袱的技巧。
相聲與戲劇存在著類似數學邏輯般的"交集",最大的包容原則,是它們都
統合在"表演藝術"的概念之中,藝術有其"殊相"和"共相",過度強調相聲
的"語言",便是傾斜式的討論,忽略了與"聲"同等份量的"相",在歷史發展
與藝術型態上,我都主張不可將相聲定義為"語言藝術",否則距離真相越來越遠。
組成戲劇這個集合的元素非常龐雜,其中已包含了組成相聲的大部分元素,
所以,把相聲直接放進戲劇範疇並無不可,這是依循著"共相"的觀點。
相對的,相聲也有其不容於戲劇的少部分元素,這也成就了相聲亦可
獨自存在的"殊相"。相聲瓦舍重視"共相",因此而呈現出我們作品的樣貌。
電影是另一門藝術型態,它與戲劇只存在著少量的交集,電影與戲劇的"殊相"
比相聲與戲劇的"殊相"距離還要大得多。
(提示:劇情電影只是電影藝術範疇的一個區塊,不應以偏概全。)
我故意用比較深的專業名詞說明,要徹底了解,各位得付出廣闊閱讀的耐性。
再借用一個數學觀念:"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
當我們討論表演藝術的時候,往往要先分兩個方向:表演藝術的作品本身,
以及表演藝術演出時的狀況,這是古人所謂的"案頭"和"場上"的區別。
而只探討"作品本身"的時候,我們又經常從"內容"、"形式"、"風格"
三個角度切入。
相聲是表演藝術,因此它必須先從"內容"、"形式"、"風格"三個角度
被檢測,這是屬於"充分條件",檢測藝術作品是否具備充分條件,
要寬大為懷。然而,我已經提過,相聲有其獨特的"殊相",關鍵來自於
風格上"幽默"、"諷刺"兩大層面,這就是"必要條件"了,檢測必要條件,
要斤斤計較。
我再強調一次:以上路徑,提供為探索相聲"作品本身"為用,切勿將表演時
所需的技術拿來混為一談。外行人討論相聲之所以越談越偏激,說出什麼
"不算相聲"、"不像相聲"等等的歪理,全都是因為只繞在"形式"這個
單一項目上,而且把技術、思考等等原則攪纏不清,以致於走火入魔。
大家不要急,慢慢的,一步一步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5.204.223
XiangSheng 近期熱門文章
PTT影音娛樂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