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創作] 「2008淡水藝術舞動街坊」徵件系列活動 …
※ [本文轉錄自 MelodyLyric 看板]
作者: csrtaiwan (力譔堂) 看板: MelodyLyric
標題: [創作] 「2008淡水藝術舞動街坊」徵件系列活動-詞曲徵件活動
時間: Thu Jul 10 14:01:49 2008
我的家鄉我的歌~淡水詞曲徵件 活動徵件時間:97/7/1~97/7/31
http://www.tamsui-fly.com.tw/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 、淡水鎮公所
承辦單位: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用音符譜寫出對淡水最真切的情愫,以文字抒寫描繪在地最真實的景像~
透過歌曲,傳達對淡水最真摯的情感,亦成為地方最具生命力的表徵。本活動希望藉由詞
曲創作讓民眾與淡水談情說愛,抒發對淡水人、地、事、物之情感,細細回 味記憶中的
淡水,用歌聲訴說對淡水的情感,以音樂紀錄淡水的古蹟、人文、自然等不同面向,帶領
民眾馳騁於躍動的旋律、沉醉於動人的詞意中,激盪出藝術淡水的火花,營造屬於淡海風
情的新脈絡。
本活動將於97年8月10日公佈初選入圍名單,入圍者將於97年8月23日進行現場表演決賽,
8月30日「淡水360°藝術嘉年華」閉幕晚會上獲獎者將再次顯身手,歡迎民眾前往一賭丰
采。
一曲永流傳,徵求詞曲創作人才
徵件辦法
參賽作品資格
曲風不限,藉由詞曲創作抒發對淡水人、地、事、物等的情感,以個人與淡水的經驗作為
創作的起點。歌詞須以國、台語發音為主,且須是全新創作未曾發表過、無抄襲之作品。
報名資格及件數限制
1. 年齡、國籍不限,每一件作品詞、曲如為多人共同創作,仍視為一件,以一人代表報
名及領取獎金。
2. 每一個人至多可報名三件作品。
參賽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須以國、台語發音之詞曲為主。
2. 參賽作品須附光碟( CD格式或WAV檔)一式六份。
3. 每件作品總長度不得少於3分鐘。
4. 參賽作品非原創、總長度不符規定,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或報名表填寫不完
整,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報名期限、方式
1. 即日起至97年7月31日止,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至: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25巷33
號,並於信封註明「報名我的家鄉我的歌~淡水詞曲徵件」。
2. 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專人送達以97年7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 洽詢電話:02-2759-1977*18
報名文件
1. 報名表一份。
2. 重製證明書一份。
3. 切結書一份。
4. 每件參賽作品單曲CD六張。
5. 歌詞、曲譜各六份(以A4紙張繕打)。
評審公佈時間
第一階段評選結果於八月初網路公告,入選者並將於8月23日淡水觀潮碼頭進行現場表演
決賽,其他辦法請詳見活動專屬網站www.tamsui-fly.com.tw
(一)初審於97年8月10日公佈入圍名單
(二)決審於96年8月23日決賽現場公佈得獎名單
獎勵名額及頒獎
‧ 創作特優獎─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及頒發獎狀乙只
‧ 創作優等獎─獎金新台幣 5萬元整及頒發獎狀乙只
‧ 創作甲等獎─獎金新台幣 2萬元整及頒發獎狀乙只
‧ 創作佳作獎 ─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及頒發獎狀乙只
‧ 網友最夯獎─獎金新台幣5仟元整及頒發獎狀乙只
評審
(一)評審團
1. 由承辦單位遴選並報請淡水鎮公所同意後,聘任專業音樂工作者等五人,組成評審團
負責評審事宜。
(二)評審標準
1. 歌詞意境,演唱流暢:占評分比重35%
2. 旋律優美,演奏技巧:占評分比重35%
3. 符合淡水意象,風格獨特:占評分比重 30%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非原創性作品、作品總長度不符規定,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同,或報名表
填寫不完整,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2. 每組每名限報三首,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3. 參賽作品必須為首次公開發表作品,如被發現有抄襲成分將取消參加資格
4. 參賽作品為淡水鎮公所擁有作品使用權,以用複製、出版、刊登、展覽、宣傳、推廣
等用途。
5. 評審結果以評選團決定為主,參加者不得異議。
6. 活動簡章如有未詳盡之處,由淡水鎮公所保留解釋權利。
7. 依所得稅法獎金所得超過新台幣13,333元,須扣繳15%之稅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121.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121.33
band 近期熱門文章
PTT影音娛樂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