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你敢有聽著咱的歌〉的一些聲韻知識

看板comment作者 (章太炎龍騎士團)時間11年前 (2013/08/13 19: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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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得知〈你敢有聽著咱的歌〉在短短幾天之內就得到那麼多音樂人與民眾戮力 同心把它做了出來,還拱成運動歌曲,我是很有些吃味的──作詞新手吳易澄醫師一下子 就做到了我多年沒有做到的事,他說想要這首歌成為公民運動的歌曲,眾人也就達成了他 的心願。創作者都瞭解「我寫了首歌,希望有人唱它」是怎樣的一種渴望,不但是想得到 肯定與認同,更是想要看見有人與我同感、同心。這樣的渴望,其實正是原曲的主題,也 是當下眾多不滿時政的公民心理,所以〈你敢有聽著咱的歌〉的成勢完全有理。 那我吃什麼味呢?為什麼做到這事的不是我?因為本質上我和這些人不是一群人,我 不是這個事件脈絡裡的主流群眾。我想法太多,愛煞風景,又總有要與眾不同的自我意識 ,即使我能為這樣的群眾運動寫歌詞,我也不會主動去寫──這種事我以前做過,沒有反 應,失望之餘,我也自覺沒趣,因為捫心自問,我想要自己作品被肯定的心理,多過為這 個運動、這個群體服務的心理。之後我就知道我不應該奢望別人的喜歡與採用,也引入了 一些文人和史家的和政治正確保持距離的自尊心,這便注定我不會去寫〈你敢有聽著咱的 歌〉那樣和人民群眾站在一起的詞,我還會去挑剔它。挑剔的同時又想:「大概又要被認 為是嫉妒心作祟什麼的」,這當然不必理會,但你自己的心理有沒有這類問題,那是不能 不處理的。 還是回到詞學的角度,就看它文意和音韻的得失好些,至少我們可以學到一些台語文 的知識。台語第一人稱「咱」(lan2)和「阮」(gun2)有分別:「咱」是包含受話者的「我 們」,「阮」是不包含受話者的「我」或「我們」;歌詞初稿原作「你敢有聽著咱唱歌」 ,這不通,因為「你」也包含在「咱」裡面;經過台語文專家(未知是哪位,請識者告知 )審訂,改成「你敢有聽著咱的歌」就通了,因為是「你有沒有聽到我們的歌」。同理, 第二段首「請你加入阮的革命」必須用「阮」,因為這時受話的人民還未加入「咱」的行 列。 又如「唱出艱苦人的苦痛」,有人說應該改作「苦疼」,並在影片上貼字改寫為「疼 」。按「痛」文讀thòng白讀thàng,和下句的「聲」siann不協韻,「疼」thiànn就協 了;而在凱道現場,據說有些人自然將之唱作thiànn,後來他們以為自己唱錯了,其實 該說他們出於直覺的發音才對。由於台語文的標準寫法並不普及,很多人習慣用意譯的 方式,不明「疼」「痛」之分一概寫「痛」;好在這回有許多方家關注,在數十萬人次 目光所及處給他訂正了過來,以後可少混淆矣。 另「捌」有三義:懂、認識、曾經,在此是曾經。《教育部常用閩南語辭典》上標明 這是「替代字」;再查本字為「別」,古代「別」「捌」通用,識別也。若沿用本字可能 與「離別」一義相混,所以教育部推薦用「捌」很合理,只是乍看之下較難望文生義,要 學過才知道;學過才知道的問題都很好解決:學就是了。 應該對審訂歌詞的方家大力致謝,這種態度和法度應該繼續推廣到所有台語歌和台語 文書寫上;也應該注意到,這可能是台語歌史上,講究正字的態度第一次在萬眾矚目的場 合得到演練(先前這種努力不少,但都不到萬眾矚目),這當有助於進一步把正字推為寫 台語歌的人基本該做的事,不分專業業餘。聲韻問題真好,講這個比談心理問題快樂多了 。 (本文知識多參考自TW-language板相關討論,謹此致意) --            Schroedinger's cat is NOT dead. http://sites.google.com/site/youti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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