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聯合報真是想錢想瘋了!!!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空流)時間21年前 (2003/06/05 17:4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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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cLee (June Fighter)》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Journalism91 看板] : 作者: yten (懶小孩芹寶寶) 看板: Journalism91 : 標題: Re: 聯合報真是想錢想瘋了!!! : 時間: Wed Jun 4 00:58:22 2003 : 對不起, : 再借我罵一下, : 標題二天10元他們也爽!! : 真是&$*%!@#!!!! : 還有什麼若教學上,論文寫作上需要重製其新聞,攝影作品, : 需付: : 每篇報導每千字一千元,不滿一千字者以一千字計算。 : 每張每張著作新臺幣五百元,若使用於封面或封底則為一千元。 : 挖哩咧!! : 那我傳理報告若要做什麼SARS報導的內容分析, : 不小心引用到聯合報的東東, : 不是就要傾家蕩產啦!! 著作權法雖然是為保護創作者權益 但是其實在一些情形中(像是國家機關為維持正常運作所需 教育目的 學術研究 提升藝文 或"促進資訊自由流通".....等) 是能夠合理使用或經主管機關強制授權的 不過在"引用"時(但若有著明不轉載者 則不能以"轉載形式")必須標明出處 也不該超過合理範圍.... 不過應注意的是 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限制的 應為"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歐 也就是說 像"5月5日在台大ptt某版上,出現抗議聯合報收取資訊使用費的抗議聲潮" 這種純報導的東西 就可以引用.... 但含有評論的則不在此內 不過 就算今天有引牠們的評論 若為學術所用 且著名出處原著者 也不以侵害他人著作權論 ------------ 聯合報的"評論立場"一像是非常鮮明的..... 引用說明在學術報告裡並不造成侵權吧.... -- Bend me , break me Any way you need me All I want is yo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85.53.209

推 218.160.61.250 06/05, , 1F
推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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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tn55Vh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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