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媒大事特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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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 2004/2/4
2003年度媒大事特輯上
文■傳播學生鬥陣
回首2003,您心目中的媒大事有哪些?在「2003年年度媒大事特輯」當中,
我們經由討論決議,選出十則年度媒大事,並做個簡短的回顧與總結,為您
依序刊出。
1.SARS襲台的媒體症候群
今年4、5月的台灣,SARS相關的醫病新聞如同疫情擴散般地在媒體版面上滋
長橫流,從開始的零星報導,到後來以三版、五版的專題處理,配上聳動標
題,占據我們的耳目空間。相對於對岸的隱匿災情,台灣媒體盡力促成訊息
流通,有促使民眾警醒之功,也收鞭策行政部門之效。
不過傳學鬥認為,有關SARS此年度大事的媒體批判有二,所造成的結果皆是
「媒體無法舒緩社會變動所帶來的焦慮,反而更加深民眾焦慮」。
首先是記者們衝鋒陷陣,甘冒染病危險深入隔離院所、家戶採訪,其精神直
比戰地記者無懼烽火,提供了直擊第一現場的傳真。電子新聞如SETN與TVBS
記者違犯禁令訪問曹性女士親屬,或想盡辦法偷渡機材取得和平醫院內部畫
面;平面媒體則有壹週刊率先「發難」,混入隔離區「四處遊走」做觀察紀
錄。這些作為明顯地與新聞的專業倫理相互違背,民眾恐怕對類似的新聞生
產方式多有質疑,可信度到底如何?
其二,類似的生產方式其實搭配的是媒體的再現邏輯,這種邏輯所需要的並
非問題的深度討論與反思,反而需要嗜血的刺激、激情的演出,所以原本可
以扮演醫療角色並舒緩社會集體焦慮的媒體變成綜藝化的娛樂節目,所造成
的效果除了愕然之外,留下的是更多的不安與焦慮。到底這樣的生產方式與
再現邏輯深層的成因為何?只能留待大家發覺囉!
2.非常光碟,大有問題?
在11月18日,新聞局以錄影節目帶或光碟的「公共議題論述類」為由,認定
非常光碟發行前不必送審,因此主張「非常光碟」不應被取締。新聞局的判
斷讓非常光碟促進公共議題討論的「功能」受到注目,再從非常光碟在市場
上熱賣的情況,這則新聞相當值得大家注目。
非常光碟所引起的熱潮,是否意味著台灣人民對公共議題討論有相當程度的
參與?傳學鬥認為:非常光碟之所以如此受到矚目,其實是身處於台灣的正
常溝通機制(大眾、小眾媒介)全然失靈的狀況,所以才必須用「新科技」
的面貌來談論公共議題。
另一方面,非常光碟的內容確實監督了目前主流媒體充滿政客與記者(道聽
塗說者)為主體的電視節目。但是另一個問題是,非常光碟的內容並不是採
取一種對話的方式,其中謾罵的成分居多,並沒有預留對話與反思的空間,
像鬧劇一樣鬧過就算了,所以非常光碟提醒了我們,台灣社會並沒有足夠的
空間讓大家討論公共議題,而解決之道並非非常光碟所採取的形式可以承擔
。
3.「看不見」的波灣戰爭
波灣戰爭至今我們已經了解,當初美國宣稱伊拉克擁有毀滅性武器的說法,
已然只是謊言,而大規模的轟炸所毀滅的除了軍事設施之外,更多的是該地
的基礎公共設施,以及生產民生需要的工廠(奶粉工廠、醫藥工廠),因為
飢餓以及缺乏醫藥而死的婦孺不計其數。
傳學鬥則在戰爭開始之初,從去年3月22日起3月28日為止,針對所有無線、
有線電視台的戰爭新聞進行紀錄。傳學鬥成員監看的心得為:號稱美國軍政
系統的宣傳單位CNN仍然是各台的主要消息來源,雖然東森引入了法國TV5以
及德國DWTV的新聞畫面,以及中天引入了半島電視台的畫面,但是整體而言
比例仍然相當懸殊。我們發現被譽為阿拉伯世界CNN的半島電視台,雖然有
較多的阿拉伯觀點,但仍然是二元對立邏輯之下的產物,所呈現的並非就一
定是阿拉伯的「在地」聲音,反而使人認為美伊戰爭乃是勢均力敵、甚至相
當有看頭。
傳學鬥當時所製作的專題文章的結尾值得我們在年末重新回顧:
「『在世界上,我們的國外直接投資占60%,我們捲入了全球的事務……因
此任何孤立主義的傾向,都是危險的。』」這話登在1972年7月19日的洛杉
磯時報上,發言者是美國的國務卿羅杰斯(William P. Rogers)。許勒
(H. Schiller)引用此話解釋美國政商軍複合體汲汲推銷自由主義的初衷
。對比30年後的今天,布希家族與共和黨大老們垂涎伊拉克石油及戰後重建
的龐大商機,愈來愈不知遮掩,也就將其帝國主義心態赤裸地公諸於世。」
台灣的媒體在面對這樣的情形時,與美國媒體一樣缺乏深度的反思,反而與
政府高官同聲高唱「愛國頌」,這在美國本地是否情有可原都還有爭議,絕
非媒體原本所應當扮演的角色,況且台灣並非美國的第五十一洲,夫唱婦隨
之景情何以堪?我們從媒體彷彿能夠聞到決戰千里的煙硝味,但是一觸及媒
體整體再現背後的生產過程,不禁讓人懷疑:這是否只是一場與真實脫離太
遠的戰爭,一場「看不見」的戰爭。
4.廣電三法修正案通過
廣電三法修正案,歷經了一年來的風風雨雨,終於趕在年前順利過關。而最
新修正版本由於明文規範政府、政黨、黨務、政務與選任公職人員等,不得
投資廣播與電視等媒體、應限期退出媒體經營,咸認為回應了95年三退運動
的訴求,是立法院難得的進步立法。
是以儘管該法尚未能對政治人物主持、參與談話性節目、甚或置入性行銷等
政治力介入媒體的現象加以管制,然而政府於半年退出台華視、國民黨退出
中廣、中視等消息,卻依然令人振奮。
然而黨政軍退出之後,既有媒體將何去何從、卻不免令人憂心。特別是阿扁
傳播政策白皮書中、台華視公共化的承諾,先是跳票跳一半成為一公一民,
而廣電三法才修正、卻又傳新聞局方面態度轉為「不設限」、政策走向還待
立院氛圍而定,公共化分明將不進則退。而若不幸全採取大眾釋股方案,則
以中視為例,公產成私產後、股價狂跌不說,釋股是否僅為政治化明為暗之
始?年前中視尾牙宴上、「天天天藍」響徹雲霄之景應為警惕。再回顧蔡董
離開民視之不捨,以及有線電視業者巧為游說下,廣電基金經費來源差點在
營業額與盈餘之辨下轉眼成空,而費率之審議也險險回歸中央、規避監督,
則政治與商業合縱連橫之際,不義之財當如何歸還、公共化議題,仍賴持續
關心。
5.置入性行銷違背公器承諾
置入性行銷,是近來風行的廣告手法,其用意在透過低調軟性的說服方式、
達到影響閱聽眾的效果。然而前任新聞局長葉國興將置入性行銷當成既定政
策大力推動、用以政令宣導,則不免招致了猛烈的批評──除了執行過程不
透明曾遭監察院去函糾正,學者也以效果不顯著、及媒體作為公器的理由,
對該政策語多保留,社會輿論更以政府干預監督之舉有礙媒體監督之責為由
、呼籲政治力應趕緊退出媒體運作。
這些反對的聲音,固然逼使得繼任的新聞局長黃輝珍承諾,爾後政府文宣應
特別加以註明出資單位,但沒有法令明文禁止的情況之下,其他政黨、政治
人物是否仍然繼續操作置入性行銷,民眾依然尚未可知。更進一步思索置入
性行銷之始末,則新聞局捨廣電法中政令宣導可徵用時段的既定管道不用,
即顯可議。然而政治力是否表面退出、以商業力作為白手套更細緻地操作置
入性行銷,則以民視禁播國民黨競選廣告的爭議來看,亦不免有疑。至於私
人企業進行置入性行銷,其實也違反廣電法、內容與節目應以區分的精神。
此外,若將置入性行銷視為自發交易,則媒體作為賣方、任人置入,更違背
了公器承諾、合當受到質疑。是以低調軟性的說服方式或許有效,但要再類
推置入性行銷交易的正當性,卻是引狼入室之舉。(下週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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