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回顧] 退聯合報運動(摘自李院士傳記)
以下簡介1992年由李鎮源院士(已故)、林山田教授(今年年初由台大法律系退休)、
台大資訊系林逢慶教授、長老教會楊啟壽牧師四人發起「我家不看聯合報」運動。
壹、發動活動之原因
場景可以再往前推。一九九二年十月,台灣新聞從業員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環,「中國人民政府」如何對付台獨勢力,李答稱
「犧牲流血、前仆後繼」。台灣的聯合報次日以李瑞環恫嚇台灣的新聞做第
一版頭條,引起學者李鎮源、林山田等發起「退(聯合)報救台灣」運動。
(節錄自: http://www.taiwantp.net/media/page/10.html)
貳、整個活動過程(含後來的司法訴訟)
http://gb.ettoday.com.tw:6060/2002/04/11/1027-1289737.htm
《台灣的良知》/(5)《聯合報》退報事件
作者/李明一、林靜靜
在戒嚴時期,李鎮源言行都很小心,就連平日看的報紙,他也很謹慎地訂了《中央日報》
、《聯合報》、《中國時報》等等,發生大事情時,他才另外去買份《自立晚報》來看,
做做比較。
為什麼要這樣?因為在醫學院,有許多國民黨派來的人監視著,如果你平日言行稍微激進
些,馬上就會被扣上「思想有問題」的帽子。另一位藥理學教授也說,學生裡面有許多職
業學生,工作就是在監視老師的言行。他記得有個學生因為分數不及格,跑到研究室內來
「要分數」,竟然明說他的身分是職業學生。
從藥理學主任到台大醫學院院長,到後來當選中央研究院院士,得到國際雷迪獎,李鎮源
自己常是媒體報道的對象,但他對於台灣的媒體基本上並不是很信任的,因為,「他們都
只是國民黨的宣傳工具而已」。
在美麗島事件時,他私下從住在台南的親友打探消息,認為比較可以知道事實真相,他不
是個政治人,但和很多其他台灣人一樣,默默關心台灣的民主發展。
在走出研究室,加入社會運動前,李鎮源個人有兩次和記者接觸的經驗,是他印象比較深
刻的。第一次是蔣介石去世時,他正好擔任台大醫學院院長,就有一位記者來問他,蔣總
統死了,你有沒有哭?
當時他毫不猶豫的回答「沒有」,因為在他心裡,蔣介石根本是個獨裁者,他死了是件值
得高興的事,為什麼要哭?但是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這樣的回答是不被預期的,問他的
記者嚇了一跳,結果,他的反應當然也沒有被註銷來。
第二次接觸是在一九八參年時為了台大醫院院長人事。當時台大醫院院長本已決定由台灣
第一個做腎臟移植手術的外科醫師李俊仁擔任,但李鎮源知道這名醫師在操守上有嚴重的
瑕疵,覺得若由他來擔任台大醫院院長,會使台大本來就已十分嚴重的紅包等問題更為惡
化,於是,他主動打電話給同是台大醫學院畢業,後來擔任記者的學生,說明他反對的前
因後果。
這個人事案當時引起熱烈的討論,報道的記者在新聞見報後,曾接到自稱是國民黨文工會
的官員表示嚴重的關切,並命令不可再寫了,但記者沒有受到這樣的威脅就停止報道這個
新聞,後來也由於李鎮源的堅持,李俊仁終於沒有成為台大醫院院長。
由這次經驗,讓李鎮源了解到媒體的力量,也深深覺得,媒體的自製自律和自我教育是很重要的事。
十年後,當台灣和中國之間開始有交流後,李鎮源感受到,部分台灣媒體在進程中國新聞
時,常有「過度重視」的現象,如中共領導層次結構的對台政策,本地不少媒體都以頭版
或大篇幅版面來報道,且言論偏向中共,他對這種「大陸熱」的現象覺得很擔心。
一九九二年十月參十日一則新聞,終於引爆社會上這股不滿的情緒。這則新聞是中共政治
局常委李瑞環接見在北京參加「報刊會議」的出席人士後,和參十位港台及華僑新聞界代
表會談時發生的,當時高雄《中國晨報》董事長劉恆修發問指出,如果台獨勢力威脅到未
來統一時,中共將如何反應?
當時李瑞環的答復,根據中央社的報道,是這樣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環二十九日強硬地宣稱,中共不惜針對台獨,「犧牲流血、前仆
後繼」。這是迄今為止,中共頂層人士針對台獨問題,所使用的最露骨的言辭。
於中共十四屆一中全會竄升為第四常委的李瑞環,二十九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福建廳,會
見參加「亞太地區報刊與科技和社會發展研討會」的參十位人士時指出,中共對台灣獨立
這個問題,是不能鬆口的,即使付出代價,也在所不惜。
他說,中共現在主要是在搞經濟,但如果台灣出現獨立的動作,中共寧可停止發展經濟,
也不能讓人家拿走土地。他還突顯,在這個問題,「寸土不讓,不能抹稀泥」。
第二天,幾乎所有台灣報紙都登了這則新聞,有的是使用中央社的文稿,有的則使用自己
記者發的稿,只是進程的方案不同,李鎮源說,後來他們決定以《聯合報》為對象發起退
報運動,主要因為該報將這則新聞放在一版頭條,而且在文中加了「動武」兩個字。
他說,那則新聞中,記者加上一句話:「雖然李瑞環沒有提到『動武』這兩個字,但是在
場的人都充分明了他的意思。」他們要抗議的,主要就是這句記者私人的推想和猜測,而
《聯合報》還把這則個人看法放在最醒目的第一版,明顯有拿中國共產黨來嚇台灣人的意
圖。
十一月十一日,國民黨中常會在討論是否處分部分黨員「一中一台」的言論時,中常委沈
昌煥拿著十月參十日的《聯合報》發言,認為李瑞環的話代表了中共對台獨的態度,一中
一台將會給台灣帶來災害,因此他主張應予嚴懲。主席李登輝應答時,指出當時李瑞環「
不是這麼說的,但某某報社記者回來後寫了一篇可怕的報道,來恫嚇我們老百姓」,他說
,這是「有人要故意誤導當時的氣氛」。
十一月二十參日,台灣醫界聯盟、台教會、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發起「退報救台灣運動」
,由李鎮源、林山田、林逢慶和楊啟壽擔任發起人,他們在聲明中指出:
長久以來,台灣媒體壟斷言論,對於人民的言論自由與思想自由,以及台灣的民主化形成
重大的阻礙。最近,媒體流行大陸熱,有些媒體甚至已自甘充當中共的傳聲筒,就其報道
而言,彷彿《人民日報》的台灣版,不但民間已有相當不滿的情緒,連國民黨內部也已經
有所反彈。從社會運動的形勢來研判,這正是我們以「退報」做訴求,來改造媒體的良好
契機。
當前最有「資格」被退報的是自稱台灣第一大報的《聯合報》,所以鎖定《聯合報》來做
退報運動,也最合乎社會正義原則。其理由為:《聯合報》甘為中共傳話,當前已成為製
造對立,破壞台灣安定的亂源。《聯合報》多年來壟斷言論,過去投靠國民黨,如今則向
中國共產黨傾斜,已完全失去獨立報格所應有的專業精神,不再具社會公器的角色,而淪
為政治既得利益者的喉舌耳目。《聯合報》如不回到社會公器的角色,這個退報運動就不
會中止。
對於此事,《聯合報》社長張作錦是李瑞環發言時在場的參十位台灣記者之一,他曾在當
年十二月《遠見雜誌》中為文指出,他並不贊成台灣記者提出這樣的問題,因為幾可預知
會得到什麼樣的答案,「這對台灣沒有好處──除實質的損害之外,也有傷我們的尊嚴。
」
張作錦文中說,「但是,有人提了,有人答了,作為一個記者,我相信應該報道那樣的問
題。」而隔天許多台灣報紙都刊登這則新聞,可見大家都認為這是媒體應有的「告知」的
功能。他進一步指出,至於這則新聞是不是應該登在一版頭條,則根據新聞的價值判斷,
應屬於編輯人自由心證的問題。
張作錦寫道,報道這件事,並沒有恫嚇老百姓的意思,自然也不能引申成為中共的傳聲筒
,因此,「在新聞專業倫理和工藝上,並無錯失」。
醫界聯盟的行動力旺盛,在召開記者會後,各種具體行動隨之展開,除了宣傳海報傳單的
印發外,也游說廣告業者不要在《聯合報》登廣告,並拜會新聞評議委員會。面對《聯合
報》請求的澄清更正,四位發起人均不予理會,終於在十二月二十九日,《聯合報》決定
對「退報救台灣」運動採取法律行動,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四位發起
人誹謗及妨害信用。
被告之一的林山田教授是台大法律系刑法專家,他在《審判?林山田談法論政》一書中指
出,得知《聯合報》遞狀自訴時,「站在一向主張實踐行動法學派的我,倒是一件相當興
奮的事,並想借此機會將社運帶進法庭,不是聚眾咆哮法庭,而是就憲法、刑法、刑事訴
訴法的學理,以及媒體改造、言論自由、新聞倫理、新聞自由、中國的恐嚇、誹謗罪的界
限等等法政問題,在眾多旁聽者前面,公開進行理性的思辨與審理,讓法庭真能成為判斷
是非以追求法律正義的場所。」
可是,林山田說,他在法庭中仔細地觀察法官審理行為,對被告採取訊問罪犯的強硬態度
,對自訴人則是曲意逢迎,「我深知再多的專業也是無濟於事」。
對於此案件,「中國比較法學會」決定替四位被告擔任法律辯護工作。該會為四位被告成
立了一個二十四位律師的辯護團,指出被告所發表的言論,是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及合法利
益,是對可公評的事基於善意而發表的言論,因此不構成誹謗罪。至於另一個妨害信用罪
,應是指經濟上的信用,因此也不構成。
在此案審理期間,林山田於一九九三年五月時突然自訴《聯合報》犯嫌疑誹謗。原因是在
一九九二年時刊登文章指出,退報運動恫嚇零售商、騷擾平民、攔路強人簽名、恐嚇廠商
等行為,「是對自由報業之迫害,不準報道新聞,不準閱讀報紙,不準銷售報紙,不準刊
登廣告,妄圖發動一場彌天蓋地的恐怖活動」,已構成嚴重的誹謗。林山田寫道,被說成
恐怖活動,那他這個教刑事法學的教授豈不成了「恐怖份子」?
這件自訴案很快的,由法官以「文章純為防衛自己報社權益所發表之言論」,宣判被告無
罪。至於《聯合報》自訴案則在一周後宣判,認為退報運動已造成聯合報實質的損害,且
「政治理念並無絕對的對或錯之問題,在多元化民主社會,本容許不同政治理念存在,《
聯合報》對新聞進程及報道方向或不盡如被告之理念,如因媒體報道方案不如己意,即可
以客觀上足以妨害名譽之文本攻擊指摘,社會將永無寧日。」
法官並且在報上說,「林山田知法犯法,所以處有期徒刑五個月,李鎮源等參人因不知法
,所以各處拘役五十日」,對於此,林山田在他書中寫道:「這種村婦般的見解,真是司
法奇聞。」
對此兩案的判決,退報運動聯盟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本是兩個獨立的自訴案,但卻分案
交由同一法庭審理,並於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撤消原判決,四名被告均宣判無罪。
判決書上指出,退報運動系實踐媒體接近訪問權,並無誹謗或損害信用之犯意,且性質上
屬於消費者杯葛,而所謂的「中共傳聲筒」等所評均屬被告基於本身之價值判斷所做的評
論,並非具體事件之說明,因此無真實與否而有構成誹謗之可言。
對於此判決,《聯合報》社長張作錦以「以後可能沒有誹謗罪了」一文,提出許多質疑,
收錄於《試為媒體說短長》一書中,他以《自立晚報》報道李登輝總統的談話,指「中共
迄今未放棄武力犯台」為例,這樣的內容算不算「恫嚇老百姓」?《自由時報》也有標題
指出,「中共確有武力犯台總策畫人」,這算不算恫嚇?為什麼只有《聯合報》的報道會
受到國家元首的「青睞」?
雙方對於判決均有不滿。似乎,司法在退報運動事件上,成了最大的輸家。
.《台灣的良知》/(1)走進政治風暴
.《台灣的良知》/(2)100行動
.《台灣的良知》/(3)反閱兵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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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良知》/(7)走,咱來去總統府唱國歌!
正文經授權轉載自?《台灣的良知:蛇毒大師、醫界良心和民主運動的領航員》,李明--、林靜靜著,商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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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shop言重了,這不是「這種鞭屍法」,只是歷史回顧。
有些事情,「可以原諒,不能忘記」。
李世民也說過,「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
一個不會反省,不會從過去的歷史學習的民族,永遠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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